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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杨越叹了一口气,道:“信封弄丢了,不知道往哪里写。”
“借口。”
“憨货,编理由都不会编。姐,我跟你说他为什么不写信给你。”张朝封在一旁笑,“他是想写来着,我作证!只是他写了一封又一封,后来全部都撕了扔进垃圾桶了。我觉得这货怕你喜欢他,他害怕了。”
“……”
尴尬。
张朝封说得倒也不错,但并不是全部。杨越的确觉得苏沐晨这样的姑娘,要是真喜欢自己,那绝对是浪费了。他知道苏沐晨,早在十八年前就知道了。十八年前那个靓丽的背影后,站着的是全疆军区的副司令员。虽然没有张朝封说得那么夸张,但杨越很清楚,在全疆范围内,只要她愿意,她还真是想去哪就能去哪的。
这个事在后来众所周知,但现在没人知道。
他不是对苏沐晨没信心,他是对自己没信心。
他不清楚苏沐晨到底为什么会对他有如此厚重的好感,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招惹上她的。
杨越照过镜子,虽然长得还算五官端正,浓眉大眼的,典型的南方人的长相。但远远跟帅气、少女杀手之类的搭不上边。
主要还是胖,脸还大。十六师师直那么多长得周正的,和他们比起来,杨越自觉完全没有优势。
听张朝封这么一说,苏沐晨的脸红了,她“嘤”一声站起来,“懒得跟你们说了,我走了!送我!”
“诶,好!”张朝封和杨越从被窝里爬起来,穿着八一大裤衩子找自己的作训服。两人把苏沐晨送出防化连的营地,临走的时候,苏沐晨走到杨越的身边,背着手踮着脚尖,道:“杨越,记得写信!”
“哦。”
“木头疙瘩!”
……
防化连按师直司令部命令,于演习结束后的第二天下午收拢回家。告别了茫茫的戈壁滩,当车队再一次蜿蜒在公路上时,三班所有人都好像在一夜之间变得成熟了。
尤其是参与了侦察行动的杨越们。
回望着在视线中越来越远的那片无边无际的戈壁滩时,他们三个的脸上都浮现出一种旁人都看不懂的东西。
杨越管这东西叫荣誉感。
曾经有人问过,当兵是为了什么?
说大话的有,当兵是为了保家卫国;说套话的也有,当兵是为了尽义务;说实际的也有,当兵是为了一份好工作。
杨越曾经就很实际,他当兵,就是为了回家能继承父亲的衣钵,进国企混口饭吃而已。两年足矣,多一天都嫌累赘。所以他当年不顾仇几满的谈心,牛再栓的挽留,写下了那封“退役申请书”。
但是经历了这一次演习,他觉得,当兵真的没那么简单。
或许他可能真的成熟了,他看问题的本质比别人要清楚。他回来了才发现,他根本不喜欢朝九晚五的日子,他觉得那是在浪费生命,毫无朝气。
回到了防化连,他才终于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士兵,天生为了荣誉而战。为了国家的荣誉,为了军队的荣誉,为了十六师的荣誉、防化连的荣誉、防化侦查兵的荣誉,还有自己的荣誉。
抛开这个理由,当兵便变得毫无意义,没了荣誉感,就算装备再好、技能再强,充其量只是一具具行尸走肉、战争机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