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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二日,周日,清晨。
在保镖的目送下,我和警官从后门出来。后门外停着一辆印有埼玉县警察字样的巡逻车。此时已经五点过了好久,周围变得相当明亮了。清晨的住宅街区一片寂静,能听到的只有时不时远方传来的汽车引擎声。明明已经是五月了,外面却让我觉得特别冷。
警察对保镖说“之后就由我们这边适当进行处理。请代我向逆井先生问好。”
适当的处理。感觉自己就像是变成了需要特殊废弃手续的垃圾。
保镖无言低头一礼,关上了后门。
警察取下肩头的无线电对讲机,和谁进行着通信。
“maruhi已经控制。现在前往警署”
maruhi。在警察剧里听过这个词。记得确实是嫌疑人的意思。
我重新认识到自己已经被作为犯罪者对待了,心中一凛。
说起来,当时我没有这方面的知识,即使有这方面额定知识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的余裕,不过像这次案件这样,没有逮捕令也可以逮捕吗?这回多半是不需要逮捕令的现行犯逮捕吧。严格来说,不是在犯行中,而是在刚犯罪完成即被目击到的准现行犯。使用过的安全套也会被当做准现行犯要素之一的“犯罪的显著证据”来解释吧。现行犯逮捕不适用于轻微罪行,不过很遗憾,青少年淫行不属于轻微罪行。
警察通信完成后,打开了巡逻车的后门。
“上车吧”
我如他所言。
“伸出双手来”
我如他所言——咔嚓“哎?”
我的双手手腕上戴上了手铐。
“你要在是后排闹起来了也不好处理啊。到署里就给你解开”
环绕在手腕上的冰冷沉重的金属犹如发射着强力的重力一般吸引着我的意识。
不知何时汽车已经发动,我注意到的时候已经奔行在不认识的街道上了。
最近的警察署距离我那里有些远,我一次也没有去过那边。
到达之前基本没什么交流,不过在等信号灯的时候警察曾问过我一次。
“第一次碰到这种事?”
我不清楚他指的是做ài还是因青少年淫行被逮捕,不过不管指的是哪方面,我的答案都是一样的。
“是第一次”
“是吗。不过违反条例就是违反条例啊”
“那个,我会怎么样呢”
“怎么样是指?”
“会有什么处罚呢”
“说不来。那是法官决定的事”
“啊,竟然需要审判吗?”
逮捕,然后审判。难以置信的事情一件挨一件降临,简直就像是在做恶梦一样。
“不,这里面很多道道的”警察语气有些慌乱“负责人会给你详细说明的,在这说也没什么意义。”
渐渐的警察署到了,那是一栋老旧粗糙的建筑。
警察将车停在建筑后面,从后门带我进去。
地板和墙壁都是那种蒙尘的灰色,这里充满了其他公共设施没有的独特的阴气。
上到二楼,警官打开一扇门,解开了我的手铐。
“里面坐,稍等”
门上附有窗户。那是一个位于门板高出的有铁栏杆的小窗。无谓的巨大镜子(多半是用于认人的魔术镜子)。中央有一张桌子,桌上放着电灯。墙角另有一张放着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的书桌。完全跟警察剧里出现的审问室一模一样,接下来如果能出现牛排盖饭的话就完美了——我正这么想着,肚子叫了起来。说起来,我刚经过一整晚的激烈活动,现在还没吃任何东西。
警察从外面锁上门,握着把手咔嚓咔嚓晃晃确认锁好了。我也试了一下那个把手,果然转不动。这也是我第一次被别人关起来。
我如他所言坐着等待。可是要坐哪个椅子呢。那个警察只告诉我“坐在里面稍等”。
椅子总共有三把。隔着中间的桌子放着两把,墙角的书桌边有一把。其中主桌边那一边肯定是供辅助的刑警使用的,他要坐在那边听供述并编写相关文件。我和刑警应该会坐在中间的桌子两边,不过两把椅子我该坐哪一把呢。
这是,我想起接近入口的地方为下座的规矩。嫌疑人不可能比刑警高贵,我该坐下座。在这种判断下,我坐在靠近门的椅子上。
椅子咔嚓咔嚓抖动着。地震——不对。震源是我本身。
难以置信的事情不断累积。本以为终于和最爱的埼有了初体验,却被她父亲痛骂,最终遭到逮捕,以后会怎么样呢。在无法预见将来发展的恐怖中,我抖个不停。
大概一分钟以后,门开了。
进来的是两个男人。下巴上都是胡渣,穿着皱巴巴西装的中年男子。另一个是脸上的配件如同豆粒一样小,同样穿着西装的青年男子。
中年人一见到我就怒吼起来。
“滚开,那是我的座位!”
“啊,我还以为这边是下座”
我连忙站起来。
“下座?别跟我扯那些俗世的常识。审问室里嫌疑人就要坐在里面,这是怕你们逃走啊”
“抱歉,我不知道这个”
“就算不知道用脑子想想不就明白了。白痴”
白痴?怎么白痴了。谁会知道警察署里那些规矩啊。有这种规矩的话,刚才的那个警察跟我说明一下不就好了……虽然我想要这样顶回去,然而对方不愧是刑警,而且因为一见面就立即对我怒吼起来,让我完全畏缩了。千言万语都被堵在喉咙里变为了“唔”的一声。
无奈中我移坐到里面的那个椅子上。
然而中年男人这次却这样说“啊,等等,别坐”
“啊?”
此时我已经坐好了。
“啊……白痴。连那边的椅子你也想污染吗”
中年人叹着气。“污染”是什么意思啊。我完全跟不上他的发言,中年人摸着我刚才坐的那个靠门侧椅子的椅面说“喂……果然是温的啊。犯罪者的屁股碰过的椅子,这还能坐?”
我这才明白了“污染”的含义。简直就是小学生的欺凌啊。啊——○○的椅子上有○○菌……
这种货竟然是刑警吗。这种货来决定我的命运吗。
在我愕然之间,中年人把那把椅子和墙角书桌边的椅子坐了交换。
“喂,底下的。你先忍忍坐这个”
青年心中不满嘟嘟囔囔说着什么,坐在墙角的书桌边,打开了笔记本电脑。
中年坐在抢来的椅子上,翘起双腿往后一靠,向我这边伸出右手。
“好,那请你开始自夸吧”
“自、夸?”
“就是你怎么进去的,又怎么出来的,那些故事啊”
中年人脸上浮现出下流的笑容,右手食指在左手做成的圈中进进出出。
这无论如何也超出了我忍耐的界限。
“我说啊,能别开玩笑了吗”
我抬起腰,双手敲着桌子。
“啊?”
中年人也起来,抓住我了的胸前,然后脸贴的极限得近。
“开玩笑的是你才对吧”
中年人面无表情,但是那反而让人觉得有一种威压感。
“……为什么要说我在开玩笑”
中年人放开我的胸前,再次靠在椅子上。然后语气突然演戏一般变得客气了起来。
“国会议员因为和在网上认识的17岁人士有不正当关系而遭到逮捕。你对此怎么看”
我没有回答,但是这位刑警想说的我已经明白了。可是我觉得那个例子和这回的事件情况完全不同。我也坐在椅子上反驳道“我觉得国会议员这种有社会地位的人必须更注意一些,而且本来他们和这次我们的事件相比,年龄上的差距大得多……”
“啥?想说你小子这样社会地位低的人的话,做出同样的事就可以被原谅吗?”
“不,不是这么说……”
“而且刚才你说了年龄差距吧,然而18岁也好50岁也好,都是一样的。跟未满18岁的做了都同样是违法”
我找不到反驳的话,中年人继续说“说的就是这个啊。我说你在开玩笑就是你这种思想啊。你啊,完全一点也没感觉自己做了什么坏事吧。一看你那表情我就知道了。但是实际上你做的事是违反条例的,我就让你明白这一点。”
这种高压的说话方式让我重燃怒火“那就请让我明白啊。为何不能和不满18岁的人做啊”
“未满18岁的青少年缺乏判断力,会被坏大人欺骗,所以必须以法来保护他们”
这是说埼是没有判断力的幼儿,我是坏大人吗。我反驳道“你难道想说从17岁到18岁突然就会拥有判断力了吗”
“法条上就是这么写的”
中年人坏笑着说。那样子看来是一点都不信自己说出来的话是真的。全部都是形式上的东西。
我紧咬不放“这和杀人强盗不同。没有被害者。完全没有人因此而受伤害不是吗”
“啊?你是超能力者吗?你怎么知道对方那个女孩子没有受伤的”
“因为那是双方都同意的基础上……”
“即使在当时同意,之后也会有人觉得‘哎呀被骗了’的。女性的话,还有身体上的负担”
埼不可能会那么想——我想要这么相信,然而却无法断言。身体的负担这句话我我感到了不少责任感。当时有戴套,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
可是实际上,18岁和17岁之间的性爱不是随处都是吗。高二的时候,班上就有女生传言和高三的前辈做ài了。那也是违法吗。为何只有我必须被逮捕呢,我控诉着这种不讲理“大家不都是这么干的吗”
“呵呵,大家啊。你这么说看来是周围也有这么干的家伙。把他的名字告诉我,那些人我也会去调查。是啊,只有自己被逮捕肯定不爽啊。既然这样的话那就多捎上一个是一个啊”
我无言以对。中年人也并没有真对我的回答有什么期待,他立即接着说“我以前在交通科干过。出违章处罚单的时候常有人跟我这么说啊。大家都是这么做的,怎么就罚我一个……恩,确实可能大家都是这么干的,不过啊”他指着我“你也干了。所以就从你开始抓起。就是这么简单”
我什么也无法回答。确实中年人所说的是正论。
可是他的说法让我不满。为了说明刚才那些内容,有必要用如此挑衅的方式吗。会不会仅仅是嫉妒顺利和女孩做了的我而故意找茬。
“于是,就请从头说起吧”
所以我依然保持沉默,中年人哼的一笑“呵,沉默啊。对了对了,这个必须要说,你有沉默权。所以也可以这样一直沉默。但是没用。我有物证。泛着乌贼臭味的物证啊”
是说用过的安全套。看不到那个塑料袋,应该是没有拿来这间屋子里。
“如果从内侧检测出你的,外侧检出少女的DNA的话,就确定了。先不说这个,6次也做过头了吧。有那么爽吗”
从耳朵到脖子都不快的发热起来。
“我明白了,我说就好了吧”
“无错,说就对了”
我从和埼的相会开始逐一说起。同时,青年也啪嚓啪嚓开始敲起笔记本电脑的键盘。
当我说到判明埼的SOS是为了接近我而演的一出戏时,中年人呵呵一笑“哈——真是青春啊”。我感觉和埼的回忆被玷污了,心里很不爽。
一切说完后,中年人问“这么说你是不知道她的年龄了”
在这句确认中,我感觉自己看到了一线光明,于是猛扑上去。
“是,就是这样。我不知道。看起来很成熟我觉得她肯定比我大。这样的话也算是违反法律吗?”
中年人吹飞挖出的耳屎,对我说“首先要明确一件事,这次你违反的不是法律,是条例。”
“条例……?”
“你不会连法律和条例的区别都不知道吧?”
“我怎么可能知道。请不要把专门知识当常识一样好吗”
“你是白痴吗,这可是一般常识啊。你这也算是高中生吗?是你无能呢,还是学校教育不行?”
“区别在哪呢?”
“……真是的,没想到要给高中生上社会课啊。所谓法律,是国家规定的。相对的,所谓条例是都道府县各自规定的。区别就在这里。”
可是都道府县说到底也是国家的一部分,所以不也没什么大的差别吗。这些琐碎的不同真的是一般常识吗。我觉得就算把班上的人问一遍,也基本没人能答上来吧。
“条例根据犯罪实行的场所而确定是否适用。你做出犯行的事在埼玉县,所以适用的事埼玉县青少年健全育成条例——通称淫行条例”
“那就是说我在埼玉县以外的地方做的话就没问题了吗”
“那怎么可能啊笨蛋。其他的都道府县也都有那边的条例的,到时候就会根据那边的条例去惩罚而已。那么,说回来,你的主张是‘因为不知道对方不满18岁所以不算违反’吧”
“是的。她要是穿着水手服或者西装夹克的话,那可能我也有没做到的地方,然而实际上我只见过她穿大人气的私服。当然就以为她是大学生以上了。也不可能去问女性的年龄吧。”
“那可不一定。喂,底下的,出张条文“青年没有回答,也没有回头,生气一般的猛击回车键。打印机开始吐出纸来。在纸基本已经出来,但是打印机工作的声音仍然没有结束的时候,中年人等不及了一样把纸拽了出来。青年啊了一声,不过中年人毫不介意。他把印有密密麻麻文字的纸拍在桌子上。
“读读这个三十一条。”
埼玉县青少年健全育成条例第三十一条 违反第十一条第三项、第十二条第三项或第四项、第十六条第二项、第十七条之二、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或第三项、第十八条之二、第十八条之三、第十九条第一项或第二项、第十九条之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项或第二十一条之二第一项者,不能以不清楚该青少年的年龄为理由,免去第二十八条至第二十九条所规定的处罚。但是当在不清楚该青少年的年龄一事上没有过失时不在此限。
几条几项太多了看不明白……我这么想着,中年人补充说明道“这里面的第十九条第一项就是青少年淫行。违反此条会怎么样写的有”
不能以不清楚该青少年的年龄为理由,免去第二十八条至第二十九条所规定的处罚——“不,等等。最后不是有一句‘当在不清楚该青少年的年龄一事上没有过失时不在此限’吗。‘不在此限’指的就是不在‘不能免除处罚’的限制内吧。这条怎么样”
中年人微微一笑。
“很遗憾啊。所谓‘没有过失’,指的是你为了知晓她的年龄已经做了最大努力,然而依然存在误解她是十八岁以上的因素存在时才适用的。具体什么情况才适用这条款法官也在争论,不过连她的年龄都没问的你明显是不适用的。所以说跟年轻女人做的时候一定要去确认身份证和出生年月日啊”
“这我真不知道……”
大家不是异口同声这么说吗,不可以去问女性的年龄。那又算是什么啊。
我正这么想,中年人唾弃般说道“两大常用句啊。‘大家都这么做为啥就抓我’,然而另一句就是这个了,‘不知道’。不知道只不过喝了四罐无酒精啤酒就算是酒驾,不知道有标志, 不知道这样就会死……自己是一个什么难懂的懂不知道,只是守着做人的道理活下来,弱小善良的市民。然而却要被欺压吗。错的不是我,是没有把那些教给我的学校、政府……简直要吐了。对自己的无知自豪也要有点限度”
违和感和愤怒在我心中螺旋上升。对自己的无知自豪是什么。我根本没在自豪什么。
但是——虽然可能有些偏离中年人的发言意图,不过对自己的无知自豪这句话却让我有所触动。看见熊谷他们在一起争论安保法案,我内心嘲讽他们不懂装懂。然而那实际上不就仅仅是喊着“无知的知”,感觉与这些东西保持距离的自己像是outlow一样很帅气而已吗。即使只有学舌来的皮毛知识,多了解一点是一点的他们比什么也不懂的我不是厉害多了吗。
我什么也不知道,也不去努力了解。下一步发展的事也是,安保法案也是,淫行条例的事也是一样。
结果就是,我现在所在的境地。
这虽然不是直接的那种因果关系,但是在根底里是互相联系的。
在理解这一点后,我第一次对自己被逮捕涌出了真正的实感。
零落的泪水在裤子上产生了一片湿渍。
在这期间,青年印刷着什么。之后中年人把打印机吐出的纸放在我的面前。
“这是口供。你看看,没错的话在这里填上姓名和地址,然后按个拇指印。嘛,这都是仅仅把你说的东西简单整理了一下,应该不可能会出错”
我注意着哪里有什么陷阱,擦亮眼睛读了一遍,但是上面所写的全部都是事实本身。我不情不愿的签上名按了手印。
结束后,中年人说“于是我现在要跟你双亲联络,把你家的电话号码告诉我”
这可不好。我是撒谎要去朋友家开学习会出来的。特别是父亲,他对于我去开学习会这个谎言很高兴。若是被知道了我实际上是去跑去约会,最后还因为淫行而被逮捕了,他们会有多失望呢。
“等等,这方面能不能通融一下”
“啊?你觉得你有可以这么说的立场吗?本来这事还得通知学校的,只跟你家人联络已经是在通融了。”
要是他给学校打了电话那就太惨了。被学校知道我被逮捕了这档子事可能会被退学。那样的话就别谈什么大学考试了。
然而和家人联络问题也是很大。
陷入进退两难的我又受到进一步追击。
“这一段时间里你不能回家,所以不管怎么样联络是必须的”
“不能回家……是什么意思?”
“恩?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啊。我们这边放人为止,你都要在笼子里生活了”
中年人获胜般对着愕然的我说。
“怎么样,这就是所谓的犯下罪行啊”
我今后的日程表如下所述。
今天(五月二日)……进入留置室。今天以后可以请值班律师来,机会只有1次。
明天(五月三日)……去崎玉地检(地方检察厅)接受检察官询问。根据其结果决定是否要进行审判。如果检察官判断有必要,法院也承认的话,我将进一步被居留10至20天。进入羁押状态后开始可以家人见面。
那个生活安全科的中年刑警浦和,虽然无疑是个令人不快的男人,但是不得不承认他的说明倒是简单易懂。
审讯结束后,浦和把我带到了四楼。那一层整个都是留置室及其关联设施。在那里浦和把我移交给了制服警察。
在进入牢笼前还有一些工作要做。除了拍照、体测、采取指纹之外,还用棉棒从我口中取了DNA,并以只穿内裤的形式进行了身体检查。
之后警察淡淡向我说明了留置室的规矩。留置室内只允许带入必要最低限度的东西,故而我的背包和其中的私人物品全部暂时被收走了。(唯一例外的是手机。手机在审讯时被浦和押收了。是要根据我和埼的邮件内容去判断我们的关系性吧)我不必替换为囚犯服,就穿着来时那身衣服入狱。但是腰带和鞋子被收走了。腰带是防止上吊自杀,鞋子是防止逃走。代之他们配发了拖鞋。
然后我被带到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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