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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到新阳城里来,分田分地分房子,还能有人保护,其实……也不错。
马小六看见这一幕,没想其他,他所有的注意力都被那头野猪吸引了,那个领路的士兵说偶尔会有肉吃,看来真的有肉吃,乖乖的,这么几百斤的大野猪,他一个人能吃多久。
番薯什么的不吸引他,他馋肉。
他们被带到了试吃大会的街道上,一笼一笼的蒸番薯,两个大铁锅还在不停地炸番薯条,旁边还熬着筒子骨汤,烫软了的红薯粉条化在骨头汤里,别提多香了。
哪怕是刚刚说番薯不吸引他的马小六,也被面前的一阵阵香气吸引住了,这可是油炸过的,像他们农家,哪舍得用油炸这种东西,香酥脆口的口感简直让人恨不得把舌头一起吃下去,酥脆的表皮,粘着的酸梅粉开胃解腻,又酸又甜又香脆,混合在一起,真是让人难以相信的味道。
吃了一堆番薯条后,再要上一份番薯粉,香浓的骨头汤,柔滑的粉条,骨头汤上还飘着许多肉沫,混上一两勺香葱,这味道,别提多刺激味蕾,马小六恨不得将整碗汤也全部喝下,一丁点肉沫也不肯放过,事实上,他们把汤都喝完了。
有些大胃王,甚至叫了两三碗,给他们煮粉的伙夫警告道:“要是吃不完浪费,可是不准走的,会被拉去山上干活。”
“吃多少就要多少,不准多拿,只能在这吃。”
“带回去给家人?不行,你让你家人过来吃吧。”
马小六的眼珠子滴溜溜地乱转,和他一样怀着鬼胎的也不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一眼就能识破同样心思的,他已经瞥见好几个哥们揣了干粉条、蒸番薯什么的藏在宽大的衣袖中,也怪新阳城的人不注意,路边堆满了吃的,他们拿一点又怎么样。
反正不都是免费给他们试吃的。
马小六没有采取行动,因为他听说,住在新阳城的人,每天可以随意吃这些东西……有一种更便捷的法子,何苦再用另一种。
那边守在一旁观看巡逻的劳改小队队长苏刚,他原本是秦海珠手底下的一个爪牙,现在已经改过自新,段将军安排他们来监管试吃大会秩序,他们一定严格执行,不放过任何一个小偷小摸之人,
“你衣袖里藏的是什么?”苏刚逮到了一个偷窃之人。
“你都吃这么多了,还连吃带拿?”
苏刚从那人身上搜出来了好几个番薯,还有这人乘乱从人群里偷走的钱袋,“拖走,拉到山上干活去。”
“谢谢军爷。”丢失钱袋的失主感恩戴德,试吃大会上鱼龙混杂,除了阳城周边村落的村民,还有旧阳城的居民,这些居民要比村民衣裳靓丽许多,有些还带着钱袋,这就不免被有心人盯上。
苏刚搔搔头:其实我不是军爷,我只是一个劳改犯头头,不过……被人感谢的感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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