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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欢生物,我喜欢文学,他很理性,我很感性。我们俩在一起,有时候特别别扭,我说百合花真的很漂亮,咱买一盆养着,他说你说那个马蹄莲吗有什么好看啊,那花放在家里对身体不好。鹧鸪山的杜鹃红了,哪天我们去看看。羊角花啊,我们这里山上到处都是,何必舍近求远啦。看着他,我怒目圆睁,泼妇的样子就出来了,你去还是不去?于是在吵闹中大我八岁的老公又投降了。嗬,每一次取得胜利后我都得意非凡。
夏天的晚上,凉风习习,晚饭过后就想跟他一起出去转转,谁知道他瘫在沙发上,唉,你一个人去吧,我看看新闻。突然间就没有了出门的兴趣,算了吧,还是去上网吧。我走进书房里使劲地把门关上,正在网世界里流浪,喝茶吗,听见他大声地喊,当然,你泡啊。一杯绿茶清清亮亮地从嘴里流淌到心里的时候,一切都好像没发生过,又归于平静。
这样的时间多了,渐渐就有了些许的疲倦。于是就特别想逃离,有一些日子我们都在为文凭而奔波,于是就有了较长时间不见面的机会,他在几百公里以外读书的日子里,我特别高兴,终于有了自己的天空,一个人在很深很深的夜里一个趿着拖鞋,穿着睡衣上网,听不见烦人的唠叨,一个在宽大的床上不必因为他的鼾声而恼怒,一个人——
一个人的自由地过了一两个星期,渐渐地,饭馆的菜吃得想吐,偌大的家里只有我形单影只,耳边除了徒增伤感的音乐。疲倦的双手没有敲字的力气。谁知道冰冷的屏幕后面我的喜怒哀乐,突然间想真真切切地哭一回。
等到老公终于回家以后,等到所有碰撞又依然的时候,日子却又开始单调的重复。
也许真的是相爱容易相处难,在一起总有茶米油盐的冲撞。鸡毛蒜皮的琐事一堆一堆的来,渐渐地消磨掉了的是人的感情,像一件珍贵的瓷器不停地磕碰,最终消了她的颜色散了她的芬芳。
最浪漫的事流行于大街小巷时,那优美的旋律,美好的意境总是令人神往。嘴里哼哼之时,好像也已经和爱人摇椅菊篱下,悠然见阳光了。但毕竟生活还是生活,总有琐碎如麻,但彼此之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心依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