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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看,随即摇头,似笑非笑地瞧着她“莲子未去心,自然是苦的。”
去心?这碗汤里,剥莲子可是最重要的、自己唯一参与的工序呢,王晓晓大受打击,有气无力地伸出手:“我再去做。”
“不必,”他摇头“莲子心虽苦,却能清心去热,吃也无害。”
“可是很苦。”
“今后多做就好。”
除了练武,还要学做汤,任务艰巨啊,拿着空空的碗,王晓晓既感动又苦恼,看来以后要多提高提高厨艺了。
刚走出门没多远,一个人影从转角处跳出来:“萧哥哥不喜欢吗?”
看清来人,王晓晓含糊:“还好,他说很香。”
“我选的荷叶都是最新鲜最好的,自然很香,”水若绮得意,接着又问“不过,有些人口味不同的,翩翩姐姐的糖会不会多了?”
“不多不少,正好。”
“那你怎么不高兴?”
王晓晓摇头,没脸揭露自己剥莲子忘了去心的笨事,只是佩服,看不出来,她年纪比自己还小,厨艺居然挺有一手:“你这么厉害,学过做菜?”
“不会做菜,”水若绮摇头“女孩子都要学做汤啦,你没学?”
“学这个做什么?”王晓晓莫名。
“将来好为夫君做,”水若绮拍拍手,疑惑地眨眼“女孩子都爱亲手做汤送给喜欢的人喝,华山没人给萧哥哥送过吗?”
江湖上还有这种风俗!原来当初秋仪她们那么热情送汤是有原因的,难怪刚才自己无意接下她们的汤答应送给萧夜,她们就那么高兴奉承!阴谋,绝对的阴谋!一直以为师兄大人很诚实,想不到也腹黑得很,故意要喝汤,还说什么“多做就好”
王晓晓咬牙,心里却忍不住笑。
经过本届武林大会,五子棋竟然以极快的速度在江湖上普及开来,由于此棋易学好懂,非常迎合大众口味,一时间街巷茶楼到处都能见到棋迷,还有专门租棋的地方,桌上摆个棋盘就开始下,旁边一堆观众围着看。
江湖上的娱乐实在太少了,琴棋书画的高级玩意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玩,总该有些雅俗共赏的吧,等本大女侠闲了,再教你们打麻将斗地主,王晓晓暗自计划未来,一边和水若绮在窗边下棋,一边随口说着闲话。
很快,天色渐暗。
水大侠遣人来将水若绮叫过去吃饭了,王晓晓也就撇了棋,准备回房间瞧萧夜,不料刚走上楼,就听得背后有人在叫她。
回首,如雪的白衣,百合花一般的纯净优雅,随着他越走越近,王晓晓又闻到了当初那股若有若无的清香味。
“凌公子?”
“可曾见过翩翩?”
“她好象找你去了,”王晓晓看看楼下,突然又别有用意地眨眼“那事你问过他了?”
凌夕明白她的意思,考虑片刻,才轻轻颔首:“他老人家已查了多年,也曾多次派人潜上后山,并未发现什么特别之处。”
这个答案已在预料之中,王晓晓试探:“他没有说什么线索?”
“有,”凌夕看看她,并不隐瞒“他老人家说,近日江湖上发现了一个叫流沙的可疑组织,正在追查。”
王晓晓马上问:“查出来了?”
他摇头:“那组织行事十分隐蔽,一时很难查出头目,因此他老人家并未宣扬。”
王晓晓点头,不再追问,心里却暗自感慨,不愧是武林盟主,眼光精准,将这件机密事透露给他,无非是在表示自己对他的信任,然而却又只肯告诉一半,至于怀疑试探楚大侠之类的重要目的,仍然守口如瓶不透半分,估计同时也是想试探他。
“对了,翩翩她”
“翩翩从未与我说过她的身份,”他微笑着打断她,俊脸上隐约掠过一丝温柔怜惜之色“我也曾隐约猜到她来历不一般,不似普通人家出身,倒也委屈了她。”见王晓晓莫名,他又笑道:“翩翩与你不同,性情柔弱安静,天生就不爱习武,谁知后来却不得不奉命行事,十五岁时便离家,担此大任。”
原本还担心翩翩隐瞒身份,他知道后会生气,如今见他这么说,王晓晓松了口气,更佩服此美男善解人意:“她既然不喜欢练武,叶伯伯应该另外派别人去。”
“当年移花宫与少林派并未换名字,宫中只收女弟子,”提起罪魁祸首,凌夕并无责怪之意“他老人家当时身边并无什么可信之人,这么做也是出于无奈,翩翩能这般通情达理,所以我敬她。”
“但他这是强迫”
“舍少而保多,舍小义而取大义,盟主胸怀天下百姓,身系江湖安危,原该如此,既是他的子女,岂能不识大体。”
王晓晓默然。
虽然她在潜意识里很抵触这些话,但也不可否认,自古成大事者无不如此,其实想他身为盟主,若当真舍百姓而取亲人,自己也同样会愤慨谴责。
何况放眼如今的江湖,他的确是个好盟主。
翩翩无疑是值得钦佩的,她从小受的教育就是那样吧,咱却只是小百姓一个,受的是现代教育,绝不是那种肯委屈自己成大事的人,还是别去评价这些了。
萧夜呢?
“师兄,你以后不要当盟主好不好?”
见她没头没脑问出这句话,萧夜目光一闪,皱眉:“怎的胡说这些,父亲膝下子女众多,三哥五哥七弟都很好,想必他老人家已有安排,怎会轮到我?”
王晓晓急,抓住他的手:“可他很重视你,万一选中你,你当还是不当?”
萧夜看着她:“你不想”
“我问你想不想。”
“不想。”
不想?王晓晓面露喜色,小心翼翼问:“真的?”
“自然是真,”感受到她的紧张,萧夜拍拍她的手,目光闪烁,似乎明白了什么,摇头微笑“你不想让我当?”
“是。”
“那就不当。”
“若叶伯伯不同意怎么办,你不听他的话?”王晓晓担心。
沉默。
萧夜突然伸手拿过鸳鸯剑:“你看它。”的
王晓晓不解:“看见了。”
“它叫鸳鸯剑,”他神色微黯“母亲虽未习武,却酷爱藏剑,当年父亲遍寻天下,终于在东海之滨找到一块千年寒铁,铸成此剑,取鸳鸯同心不离不弃之意,送与母亲作为聘礼,此剑一出,想来父亲不会逼我。”
这剑的历史王晓晓早已猜到,也黯然:“可叶伯伯还是选了别的路,你不也说以江湖为重吗,不怕将来后悔?”
“如今不比当年,以江湖为重,并非一定要做盟主,”他随手将剑搁回桌上,淡淡道“除了我们这些子女,还有楚家水家兄弟,总有比我更合适的人,我还是留在华山办事的好。”说到这里,他停下来看着她,目中别有深意:“做盟主须舍弃许多,我也未必舍得下。”
原来他是明白的!不知因为狂喜,还是因为惊讶,王晓晓竟傻在那里——不论将来他会不会食言,至少这个答案已经很难得了!
一只手拥住她的肩。
俊脸缓缓俯下,越来越近
温热的唇从脸上擦过,停在耳畔,若即若离的感觉让王晓晓全身一颤,仿佛有道电流直窜上心头,向全身蔓延。
他久久地停留在那里。
檀香味幽幽在鼻端萦绕,耳朵麻麻痒痒的,几乎可以感觉到,那里的发丝正随着他的呼吸而抖动,王晓晓不敢乱动,也不敢看他,胸中如同有只小兔子在乱跳,这感觉真暧昧,师兄大人到底想做什么,难道前几次没吃到,现在
正在揣测,他忽然抬起脸,斜眸,用含笑而略带着鄙视的目光看着她。
“听说颈后有痣的人都笨些,果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