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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乒乓乓的声音,吵醒了正好梦的俞晨曦。
这是她从敦煌回来的一个星期后,现在才早上六点,她的神智还没完全清醒,就被先传来的尖叫声给吓醒。
“你是谁?”一个欧巴桑的声音在她的后脑勺尖叫着。
“什么事?什么事?”她猛的从床上坐起来,整颗脑袋还坠在五里雾当中。
“啊!有鬼呀!”欧巴桑一看到俞晨曦的脸蛋,这下不只尖叫,更是吓得连退五步地缩到了墙边。
“鬼?鬼在哪?”她也被吓到了,抱紧被子就往床下跳,缩到了书桌边,完全没察觉从哪里凭空冒出一个中年妇人。
“你你就是鬼呀我可没有害你你要找去找别人,别来找我呀”欧巴桑颤抖着,完全不敢再多看俞晨曦一眼。
“我是鬼?我什么时候变成鬼了?”她想了想,才想到不对劲。“啊!”她也放声大叫。“你是谁?你怎么进来的?”
“我琴珍呀,你已经死了这么多年你你好好去投胎,别来找我呀,不是邵妈妈害死你的。”欧巴桑就是邵维伦的妈妈。邵妈妈用双手掩面,这一吓老命已经去了半条。
“琴珍?”她总算从五里雾中钻了出来。“我不是琴珍,我是俞晨曦!”
听她这么一说,邵妈妈才悄悄打开掩面的指缝,透过指缝偷偷瞄看了眼前的女孩。
早阳下,她的皮肤透着润红的光彩,而且还会生气,因为她的胸口正一起一伏着。
邵妈妈这下才敢把双手完全放开。“你不是琴珍?”
“我不是琴珍,我是俞晨曦,就是早晨的阳光。”她慢慢走近邵妈妈。“不信你摸摸看,我有心跳的。”她比看自己的胸口。
邵妈妈真的伸长手贴在她左边的心口,有心跳真的有心跳。
“怎么会这么像?世上怎么有这么像的人?”邵妈妈从惊吓到不可思议。
琴珍的相片还留在老家邵维伦的房间里,所以邵妈妈想忘也忘不了琴珍的长相。
邵妈妈怕儿子的房子太久没人住会生虫长霉,所以每隔一段时间,总是会来打扫一次,没想到刚刚被活活的人给吓掉了三魂七魄。
“你是维伦的妈妈?”她问。
邵妈妈点点头。“你怎么睡在这里?你跟维伦什么关系?”
俞晨曦拉着邵妈妈短短肥肥的手,在床铺上一起坐下。
“邵妈妈,我是维伦的朋友,我一时找不到房子住,维伦他去大陆拍照,
就先把房子借给我住,我不是小偷,不信的话,你可以打电话跟他求证。”
“不用求证啦,就凭你这张和琴珍一样的脸,我就知道你不会说谎。”看着她,邵妈妈长长叹了一口气。
“邵妈妈也认识琴珍?”她从书桌上拿来了琴珍的相片。
“当然认识,她这么乖巧的女孩子,当年我们家维伦爱她爱的这么惨,只可惜”
“只可惜红颜薄命?”她在嫉妒,嫉妒过去琴珍,能得到邵维伦满满的爱。
“你”看着晨曦,邵妈妈恍惚了。
她没跟邵妈妈提阔于前世今生的事,怕吓坏了邵妈妈。
“维伦第一次看见我的时候,也把我错当成琴珍了。”
“晨曦,你今年几岁?”
“十八岁。”
“十八呀!怎么这么刚好?”邵妈妈老脸全皱在一块了。
“邵妈妈,你愿意多告诉我一些关于琴珍的事吗?”
“琴珍呀!”邵妈妈把思绪拉到遥远的十八年前。“她真是个好女孩,听维翰说,就是维伦的弟弟,维伦有一次搭公车时,忘了准备零钱,还是琴珍见义勇为帮他付了车钱,后来在维伦的同学家又遇到了琴珍,原来她是维伦同学的姐姐,你说这明明是缘分嘛,只可惜跟我们家维伦就是没缘分。”
这真是上天的安排吗?难怪她那时自然而然的就会帮他付车钱,他竟然什么都没说,隐藏在他心中的秘密是需要多大的意志力。
“然后呢?”俞晨曦问。
“两个小孩子爱得死去活来,后来被琴珍的爸妈发现了,她爸爸当然阻止她和维伦的来往,还到我们家来找维伦的爸爸理论,要维伦别再去纠缠琴珍,让琴珍好好的考大学。维伦的爸爸性子很直,差点把维伦打死,说他年纪轻轻不好好念书,就会想着谈恋爱。”
“后来呢?”俞晨曦纠着心窝,痛苦慢慢扩大成无数的圈圈。
“哎!”邵妈妈又叹了一口气。
其实不用问她也知道,年轻的感情根本没有自主的权力,完全得听命于父母。
她替邵妈妈继续说下去:“后来,琴珍要求维伦带她私奔,可是维伦不肯,琴珍因此重感冒,最后一病不起。”
“你怎么知道?”邵妈妈吃惊地问。
“维伦告诉我的。”她没说是她梦见的,维伦其实没有告诉她任何的事。
“是我的不好,我怕维伦会想不开,更怕维伦会带着琴珍离家出走,就威胁维伦,要是他敢离开家半步,我就死给他看。”
俞晨曦的眼睛睁得好大,原来梦境是真的,可是却不是她想的那样,她以为是他没有担当才会抛弃琴珍不顾,原来背后的真相是这样。
邵妈妈没有发现俞晨曦的情绪转折,又说:“维伦那年才十六岁,自己都照顾不好,哪有能力带琴珍私奔?是我自私,他是我的儿子,我怎能看他在外头吃苦受罪,可是我真的没想到琴珍会这样一病不起,早知道就干脆让他们两个在一起算了。”
原来他是为了邵妈妈才狠心离开琴珍,天啊!这十八年来他是如何走过来的?
像她这种什么都不知道,一走了之的人反而幸福,而留在世上的他,得受多少良心上的折磨和思念上的痛苦?
她好心疼他,她不该离开他的;她不要跟他当朋友,她想当他的情人。
“邵妈妈,你千万别自责,我想琴珍不会怪你的。”她看见了邵妈妈眼角闪闪的泪光。
“你真的跟琴珍好像。”
“我知道。”她抚摸着琴珍的相片。“她就在这里。”
******
九月的台北,虽然已经是晚上九点,但温度依然炽热,跟吐鲁番的热气有得比。
俞晨曦在速食店里打工,她料想妈妈和陈志顺绝对不会来这种卖汉堡和可乐的地方吃东西,尤其她在厨房工作,更没有被抓到的危险。
她已经尽量减少出门,除了去大学报到之外,还有上下班必需经过的路线,非得必要,她几乎是全天候的躲在邵维伦的家里,或许现在该说是她的家。
可是今天她走了狗屎运,才刚走出捷运站没多久,在离家里不到两百公尺远的巷子里,迎面让她撞上了陈志顺!
她拔腿就想闪,可是陈志顺像抓贼似的,将她逮了正着。
“晨曦,你跑去哪了?害我跟你妈妈找了你一个多月。”巷弄里,陈志顺还不敢太嚣张,忍下满肚子的火气,还是强装起笑脸。
“我有留字条告诉你们,我不要去日本,我想自己生活。”她左右看了一下,找寻着逃跑的方向。
“你说走就走,你知道我们要跟日本那边赔多少钱吗?小孩子不懂事,我和你妈妈是为了你着想。”陈志顺抓紧她的手腕,不想到手的人又跑了。
“放开我!”她扭动手腕,她再也不是那个假装听话的乖女孩了。“再不放手我就要大声喊救命了!”
“我是你叔叔,我就有权利带你回家。”陈志顺一向笑盈盈的脸色,慢慢变狠了。
陈志顺想俞晨曦想了很久很久,她的单纯甜美,笑起来的样子更像奔放的向日葵,他想到心痒难耐,本想把她拐到日本后,她就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一切就在他的掌握里,没料到到手的肥羊竟然跑了。
“笑话,你是哪门子的叔叔,你只是我妈妈的男朋友,你凭什么管我?”她长腿一抬,就往陈志顺的小腿踢去。
陈志顺虽然被她踢中,但她的力道不足,只让他狼狈的摇晃了一下,他还是紧紧握住她的手。
昏暗的路灯,半掩门的店家,几个路过的行人。
俞晨曦考虑要不要大喊救命。可是若警察来到,一定会询问事情的始末,到时她的住处会不会就此曝光?
“你敢踢我,别以为我不敢打你,我这就把你带回家,交给你妈妈。”陈志顺没想到一向乖巧听话的她,竟然敢跟他这么大声说话,还敢动脚踢他?难道以前的她都是在演戏?他除了错愕外,还升起了满满的征服欲,他就不信对她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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