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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适可会带着他的家人选一家像样的餐馆做初次的会面,以连络拉拢彼此的感情,没想到他竟然在前一天来电,表示希望到她的公寓来,因为他妈妈说想当他家的媳妇就得先有所表现,等第一关的考验过了,才能谈其他。
这是什么跟什么?烧顿饭、煮几样菜是难不倒她,但这理由却让她足足生了一个晚上的闷气。
既然言明了是第一关,那也就是说还会有第二关、第三关喽?老天,她简直是自找罪受嘛。早知如此,就该听从丹尼尔的忠告,快刀斩乱麻,然可笑的是,她甚至还兴起过和迈可结婚的念头呢。
她以为婚姻只是世俗生活的一部份,在精神领域里她可以自给自足,殊不知两个志趣不同,甚或家庭背景差太太多的人,是会越走越远的。
就当做是临别的餐叙吧。和迈可相识至今,她总共只为他做过一顿饭,还是最简单的上海菜饭,居然就让他赞不绝口,即使只是基于朋友的立场,她似乎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到超市买好了菜,她就开始将屋内稍作整理。帮佣的太太请了三天假,她又在画室忙得昏天黑地,于是从客厅到卧房,乃至于厨房,就像遭到冲锋枪扫射一样,岂是一个乱字能够形容。
中午十二点,迈可偕同他的父母和妹妹准时来访。
大伙一阵谦让,总算在餐桌上坐定。
沈洛寒备就的菜色相当丰富,有开胃拼盘、西芹鲜虾球、三丝烩珍翅、清蒸黄角、竹笙四宝盅一共六大道,就是餐厅办桌都不见得比这还“澎湃”
陈母夹了一口黄鱼放入嘴里,马上笑逐颜开,想是满意得不得了。
“听说你是学美术的?”迈可的妹妹吊起一只眼睛扫向她。“当个没没无闻的小画家,养得活自己吗?”
“彩乔,这个问题太尖锐了。”陈父连忙制止她。
“其实小妹问得也没错,一个从事艺术工作的人要是没有相当的背景,想混出头是很难的。”陈母说完话,顺便瞄了一眼沈洛寒这间堪称颇为精致的公寓“不过,我看你好像过得还不错的。”
“妈,洛寒是很能干的,她的画画得好极了,每月的收入搞不好比我还多。”迈可赶紧出来打圆场。
“女人太能干也是麻烦,眼睛一个不小心就长到头顶上。”说完还不忘用余光瞟向枯坐一旁,非常无辜兼哀怨的沈洛寒。
忙了大半天,请人家来吃喝一顿,尚得忍受这种冷言冷语,她到底是所为何来?
“妈,洛寒不是那种人,她好得很,脾气好,心地好,手艺更是一级棒,来,快趁热吃。”迈可一边猛帮他妈妈夹菜,一边伸手握住沈洛寒搁在桌子底下的手!希望她多包涵。
她该有何适当的表现?闷不吭声,会让迈可家人误以为她真的很宽宏大量,因而认定她是极佳的媳妇人选就惨了,但真要掇弄几句冷硬的话,把这尖酸的母女两人顶回去,又有违她一向致力维持的淑女风范。
“伯母说的对极了,一个搞艺术的不仅在台湾生存不易,在美国也同样辛苦,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和迈可始终只愿意维持好朋友的关系。”
“你是说,你还没打算嫁给我们伟克?”陈母的脸一下子拉得比马还长。
“洛寒,”迈可迷惑的眼神酿合着一丝苦涩。“我们不是已经讲好了?”
“很抱歉,我今儿早上打电话回台湾给我爸爸,他对我的婚事也有很多意见。为人子女嘛,婚姻大事总不好擅自作主。”
“我们迈可这么优秀,你父亲还有什么不满意的?”陈父也是标准的老王卖瓜型父亲,”提到儿子就满脸的骄傲,仿佛这世上的女人能嫁入他们陈家,都是高攀,都是三生有幸。
“天下的父母都是一样的,你们对我有多挑剔,我父母对迈可就有多谨慎,我想这一点你应该可以体会。”
“唔。”这番颇合情合理的话,被迈可一家人视为带着挑衅的藐视。陈母终于把筷子往桌上一摔,用发干的嗓子说:“我们大老远跑来,竟然是拿热脸贴人家的冷**呢,犯得着吗?”
“妈。”迈可如夹心饼干似的,左右为难。“洛寒,你就少说两句不行吗?”
“我?”她讲的已经够少了呀。沈洛寒气得想下逐客令,看在迈可的面上,硬是忍了下来。
这餐饭她吃得百般不是滋味,双眼呆愣地盯着自己的碗底,借以躲开迈可一家人反客为主的讥讽。
幸亏她反悔得早,否则这样的公婆和小泵,即便她滞留美国一辈子,都恐怕很难有清静日子可以过。
“这些菜你是不是从餐厅叫来的?”一阵沉默之后,迈可的妹妹忽然问。
“不合你的口味?”沈洛寒懒懒地反问。
“合是合,只是看不出来凭你能有——”
又来了,这家人是怎么搞的,吃顿饭都能生这么多是非,烦不烦啊?
沈洛寒没等她说完,就予以打断“喜欢就多吃点,以后想再吃到就难了。”
“你这话是没打算和伟克结婚喽!”陈父用峻冷的目光瞥向沈洛寒,然后停在迈可脸上。“伟克你自己说,她到底是不是你的女朋友?到底还想不想进我们陈家的家门?”
***
和迈可的家人吃完那顿比鸿门宴还惊涛骇浪的饭局后,这段本来就风雨飘摇的恋情终于宣告结束。
迈可只打了一通电话,痛斥她的气量狭窄,以及不得体的应对之外,就音讯全无了。
为了庆祝和平分手成功,她决定放自己一天假,骑单车到北湾码头,沿着哈德逊河畔畅游。
阳光呈现出华丽的橘色光辉,天空一片碧蓝如洗,路上有阵阵随风飘荡的花香。
一个人的生活真是自由自在。从前在学校念书的时候,总爱和同学争辩究竟是佛洛依德所谓的“柔情只是肉欲的升华”较正确,还是元好问的“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较贴近人性。现在她则相信琼瑶小说里刻骨铭心的爱情于现实世界是很难寻得的,纵或幸运遇上那么一两回,也免不了要以遍体鳞伤作代价。
所以,今朝有酒今朝醉,所以,有花堪折直须折,所以,不求天长地久,只愿曾经拥有?
成了习惯性的爱河失足者,她越发对爱情迷惘了。有人说:信爱情和信上帝一样,心诚则灵。
说是与心上人在一起时,应充满沉静的陶醉,和不设防的柔情。她呢?她为谁温柔为谁陶醉过?
答案立刻昭然若揭地浮现眼前,是他,不管心里有多么不肯承认,都无法抹煞那份痴心的渴望。
傅仲轩说他要她。这个“要”字会不会只是一个擅于征服的强人其蛮霸且不负责任的陷阱?他准备怎样要?要了以后呢?
她该找个人倾吐心事的,可惜自从“误入歧途”以后,她和大学时代的同学、朋友已渐行渐远,到现在几乎不再往来。
因此,学会自己舔血疗伤是她这许多年来必须的功课之一。
在这片明澈得如水晶的天空下,她实在该掏空脑袋瓜子,啥事也不要去想。经过一所私立中学后门,辗向长达一、二哩的宽广步道,连接着金融中心与两侧住宅区,绿荫环绕,重现了老式纽约建筑的风貌,树丛和花海让她得以暂时忘了那些恼人的烦忧。
凉风梳栉她的长发,一绺风掠过脸庞,蒙住她的眼,赶紧伸手拂了开去,却见前头两名男子,站在一棵桦杨树下激烈的争吵。虽然他们很克制的压低嗓门,声音依然大得足以让从一旁经过的路人侧目。
那不是丹尼尔吗?站在他身边的人莫非就是毕雷斯?他们吵什么呢?
沈洛寒看得过于专注,没留神前头的急降坡“嗄!”她倒抽一口凉气,怎知那个坡比她预估的倾斜度还要大,单车煞车不及,在金灿灿的阳光下像飞箭一样向前疾冲而去——
完了!她心底发出惊恐的呐喊,风声在她耳朵旁呱剌着像演奏的琴音。她想跳车,却敌不过那俯冲的速度,天空和大地的景物扭成一团在她眼前飞舞,陡地,眼前飞舞的景物之间出现了一张脸。
“啊!”迅雷不及掩耳地,她整个人跌进傅仲轩及时敞开的臂弯里。
尽管他精准的接到了沈洛寒,但由于冲劲过强,又有脚踏车梗在中间阻挡,她的手肘仍因使力按向右侧水泥分隔墙,而擦出一条血痕。
皮肤上的刺痛令她猛然弯身向下,以手掌紧紧压着右下臂。
傅仲轩焦切的要拨开她的手掌。“让我看看。”
“没事的。”
“让我瞧瞧。”
“我说了没事的嘛。”沈洛寒忽然想起立于斜侧角落的丹尼尔和他的友人,忙转过头去梭巡。
“他们刚走。”傅仲轩说:“确定你没事才离开的。”
“你在监视他们?”
傅仲轩诧笑一声“什么理由呢?他的一举一动完全在阿迪的掌控下,他不需要我操心,我惟一在意的人是你。”
他还是扮开了她的手,面色凝重地检视那道由惨白肌肤中争相冒出血珠,进而汇成血注泊流而下,似乎伤得不轻的伤痕。
所幸伤口虽大但不深,不需要缝针,在医院里敷药包扎完就可以回家了。
“谢谢你。”沈洛寒想自己坐车回去是没问题了,只是那辆军车,可能要先暂时放这儿几天。
“嗯唔。”傅仲轩摇头,猿臂环住她的腰,制止她擅自离去。“欠我的人情,通常必须泉涌以报,尤其是一而再再而三。”
“我忘了你很会趁人之危。”她伸出一支手指戳向他的胸口,以遏止他不断移近的脸庞。“能不能先送我回去休息一会儿,再想想该用什么法子来回报你的大恩大德?”
“行。”
傅仲轩这回表现了难得的君子风度,在她伤口结痂以前,除了体贴入微的呵护照顾,完全没有非礼的举动,和一丁点言语的撩拨。
***
过了几天,傅仲轩带沈洛寒到医复检。
“唔,伤口的愈合情形非常好,只需要贴一阵子美容胶带,就会连疤痕也找不到。”医生乐观的说,她现在不仅可以继续回去骑单车、打球,即使游泳也不成问题。
走出医院,傅仲轩马上给她一个十分震撼的提议——开飞机去兜风。
“现在?”她半点准备都没有呀。
“有何不可。”他扬臂往大街上一挥,早先就停候在路旁的司机,立刻把车子开过来。
“打电话告诉肯尼,我今晚不进公司。”接过司机手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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