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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宁静恬淡的生活。不必大鱼大肉,粗茶淡饭吃饱就好;衣服新旧不论能保暖就行;鞋子贵贱不分能跟脚就罢;房子能容身,能避风遮雨便佳。看看林立的水泥树,喝汽油的小房子在飞驰穿梭,变幻莫测的霓虹灯,就感到闹得慌,就感到压抑得慌。
我很多很多次向往,等退休以后,与老婆子去到乡下住。要那种简朴的,独门独院的。最好院内有块儿不大的地儿,供我闲暇时种点什么。狗是要养的,那东西通灵气,每每和你纠缠不休,撕咬裤脚,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野的一塌糊涂,挥起手想打,却又看到那可怜巴巴的眼神,下不了手,让人忍俊不禁。那东西不像人,有脾气没记性,过不了多会儿,人气还没消呢,它便又颠儿颠儿摇着尾巴和你嬉闹,特别是出门儿溜达散步,它鞍前马后的净忙些没用的,欢着那,不时地俯视着它,人很有一副做主人的爽快。要只狗,必须的,不要大的,要中不溜的。
我喜欢乡下清新的空气和寂静。清晨走出院门,绝对闻不到混杂的着各种气味,听不到时近时远机动车的轰鸣与飞驰。天,那么清澈,那么高远。放眼望去,错错落落的村庄,疏疏落落的树木,灰黑色的柏油路镶嵌在绿油油的田地里,向远处伸延。一片大自然的景象,有种返璞归真的感觉。
我喜欢乡下的热炕,四仰八叉的躺在热的发烫的炕上,烙的浑身舒展,是席梦思、沙发床所不能比拟的。我喜欢依偎在暖暖的炕头上,点一盏无需太亮的灯,找一本喜欢的书,在半明半暗的氛围中,去在字里行间体味别样的风情,感受人生的酸甜苦辣,分享失败与成功的经验和快乐。在打开纷呈多彩的书的世界里,我为经典的情爱而感动;为主人公苦难历程而唏嘘;为逐渐成长的英雄的崛起而喝彩;为得到的种种收获而热血沸腾。
我喜欢收藏经历,(据说这是人变老的迹象,其实年轻时就有,以此推论,我很早就变老了?管它呢,顺其自然。)这些年来很少写日记,我曾经写了十几年日记,也写了十几万字的习作,后来都扔了,现在感到可惜。原以为不会再写了,但写作的梦依然没有忘却,依然萦绕在脑海中,竟挥之不去,可见痴心还在。我暗暗地对自己说,收藏吧,不是喜欢吗?成功与否,已不重要。做点喜欢的事,觉得踏实也行,也觉得快乐了些。心情的快乐,有益于健康。心情的不爽,绝大部分是自己给自己添堵。如此一想,还有什么不能释怀呢?为什么非要跟自己较劲呐?
我喜欢写点东西,文笔说不上流畅、优美;文思也不怎么严谨、深邃;我思我想,梳理些许久远的往事,涂鸦一下自己的感受,供自己把玩儿。在这期间,我发现很多的陈年旧事,竟是那么珍贵,那么亲切,那么生动,竟然寻不出能引起的伤感来。还是普希金说得对“那过去了的都将成为甜蜜的回忆”
2006年10月
2012-1-27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