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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孙氏儿郎的一身硬骨头。当年他以十倍之兵围袭孙策,几千之众,数次已经冲到了孙策面前,却硬是被杀出一条血路来,虽然最终是他胜,可那一场仗,孙氏旧部,尽数以身殉战,无一投降求饶。其中的惨烈,令他时隔三年,犹自心惊。
所以李睦这个看起来欲盖弥彰的动作,落在他眼里,倒反而像足了一副倔骨的孙氏儿郎。
再加上这个时代,注重家族传承,哪怕杀人犯案,潜逃他方的也只是改名不换姓。盗用身份,承他人祖宗之名根本就是不可想象。因而祖郎对李睦的身份竟是没有丝毫怀疑。
李睦笑了一笑,方才借着一揖的动作,她自然而然地往后退了半步,避开火把上缭绕的烟雾,呼吸顿时畅快了许多。她心思转得飞快,语速却放慢了下来:“你若是觉得是袁术能够长久,不妨拿了我去投袁术,便是大功一件。若是认为我兄可以成事,就去……”
她话没说完,祖郎忽地冷笑:“你要某投孙策?”
李睦眉峰一扬:“潘临可投,你为何不可?”
“潘临?”祖郎突然想起来潘临将为他们二人出十车粮草为酬,不禁脱口道,“不可能!”
“因为当年你围攻我兄时,他也在其中?”李睦轻然一笑,“男儿沙场征伐,九死一生本是寻常。我兄自少年起领兵征战,不知历经几番生死,麾下又不知有几多降兵敌将,他皆一视同仁,待人以诚,是何等心胸?既然那些人他都敢用,你还怕什么?怕死不如回家种地抱孩子,要功名利禄,又要安全无忧,不如到宫城之中做个近侍。”
李睦的声音突然提高,清清朗朗,如利箭破空,惊醒了几个原该巡夜却蜷在岸侧打盹的山匪,抹着脸就从地上跳起来。
他们旁的没有听到,最后那句“去宫城里做个近侍”却是听得清清楚楚。大好男儿,哪里经得起这句话!
“你……”祖郎也是骤然大怒,横手一刀虚劈而出。锐利的刀锋割破空气,带出一声短促而刺耳的金石呼啸,自李睦的身侧掠过,激得她衣角飞扬,猎猎作声。
“你可知道,只要你不说,某便不会知晓你就是孙策之弟。而如今,若某将你交给袁术,袁术提出以你为筹,要孙策交出江东会稽与吴地两郡,孙策又将如何?”
李睦挑一挑眉,目光落到周瑜身上,又徐徐呼出一口气:“周公瑾与我兄有总角之好,手足之义,我敬他为兄,有何不妥?”
微风掠过发间,跳跃的火光将她的发丝都照得隐隐泛光,明晃晃的长刀几乎就贴着她的肩膀,李睦恍若未见,“这世间事,有所为有所不为,他为我重伤在身是有所为,我如今用自己做筹码,要换你为他延医也是有所为,又有何不妥?”
冒认孙权更是有所为!
莫说周瑜现在名声未现,当年祖郎追杀的是孙策,那一战中死的也是孙氏旧部,这一节,自然要由孙氏子弟来揭过去。她与孙权年岁相仿,又是一身男装,再从寿春狼狈而出,被袁术派兵一路追杀,冒认孙权,再代兄招揽,自然也就说得过去了。
而既然历史上祖郎最后真投了孙策,那就说明无论孙策心里对这段“过节”介意与否,至少表面上他都愿意揭过去。
“而若你真把我交给袁术,横竖他不至于蠢到立即杀我,因此而付给你的酬劳,就当你救公瑾一命,我还你个人情好了。”
这是句真话。李睦确实是在赌祖郎的最后决定,可何尝又不是在逼祖郎的最后决定。
说到底,她这是空手套白狼,祖郎愿降孙策,自然会找人医治周瑜,并将他们好端端地送到江东,那是皆大欢喜。而就算是祖郎真将他们送到袁术那里,没有找到传国玉玺,又有孙策在外,袁术自然也不会杀他们。
只是,所谓的用她做筹码,孙策肯定不会理会就对了,当然袁术若是信了她就是孙权,必然会对孙策的反应估计失误,倒时候再失先机,她总还有机会趁战脱身。
至于祖郎,怕是就连历史上默默一生的机会都没有了。
“好一个有所为有所不为!”
占山为王,本就不是长久之计。若非与孙策早已解下仇怨,孙策烈火般的性子和刚毅果断的用兵之风更合祖郎的心思。他依附在袁术帐下,听命于丹阳腹地牵制孙策。可袁术自恃出身,为人高傲,薄信寡恩,之前答应的酬劳不曾付出,就又要他在丹阳生事。而孙策之勇,祖郎虽然胜过一次,可那是以地形优势,十倍之兵,侥幸之极。这次孙策有意平定丹阳,山越之众却多得是如同潘临那般只看眼前利益,蛇鼠两端之徒,实难心向一处,有所作为。既然宣城之袭已经走露了风声,那此去更是凶吉难料。
“某可以为他延医,但某至江东,要孙策亲自来迎!”
祖郎不可谓不谨慎。要孙策来迎,等于是要孙策将接纳之意昭告所有人。若是他事后算旧账,落在旁人眼中,只怕今后再无人来投。
当然,这种承诺,若是李睦真的是孙权,才做得了数。
所以,李睦爽快地伸掌与他当空一击:“好。”
答应得毫无心理负担。
作者有话要说:李睦:怕死不如回家抱孩子!
周郎:瑜不怕死也要回家抱孩子!
☆、第十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