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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城,开个医馆固定行医,名声出去之后,叶凡知道了也会寻过来。
可常小九也知道,自己现在,没有靠山人脉,想凭一己之力,在陌生的地方开医馆站稳脚跟,那是很难的。
因此,她还是决定做游医。
准备的差不多了,带着阿顺回了客栈,打算好好琢磨琢磨,明个正式开始做这个游医。
知道自家公子就要正式做游医了,阿顺也很是激动,就问常小九,自己该怎么做,能做什么。
常小九就告诉他,跟着自己就行了,至于具体做什么,到时候再看情况。
晚饭后,俩人早早的就休息了。
常小九躺在床上,在脑子里做游医演练。
第二天早饭后,阿顺背着药箱,跟在常小九的身后。
常小九边走,边摇晃着手里的铜铃。
其实她此时真的是硬着头皮,看到街上的人朝自己看过来,她也有些不自在。
万事开头难,习惯了就会好的,为了叶凡,做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她在心里这么对自己说着,鼓励着自己。
就这么走了大半条街之后,常小九就开始适应了,四周的行人看她的眼神,似乎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接受。
他们对游医,似乎是司空见惯的,并没有特别的好奇,只是在听到她手中摇晃的铜铃声时,才会朝她看一眼。
适应了一些的常小九,走路的步伐也放松了些。
今个头一天,能不能接诊她都不在意,第一天么,先适应适应再说。
回身看向阿顺,这孩子倒是没有半点的不好意思,昂首挺胸的跟着。
“公子,你累不累啊,要不要坐下歇歇?”见她回头看自己,阿顺笑着问到。
常小九摇摇头:“阿顺,你若是累了,就歇歇吧。”
“不,我不累。”阿顺立马回应。
“公子,若不然那个铃铛我来摇吧。”阿顺体贴的又说到。
听他这么一说,常小九还真觉得摇铃的胳膊有些酸,就把铜铃递给了阿顺。
阿顺开心的接过,学着常小九的动作,晃动着。
这回,换做常小九跟在他身后走了。
常小九忽然发觉,身边有个人也挺好的,先不说帮着分担做事吧,至少有个人知道心疼自己,关心自己。
一个上午很快就过去了,常小九领着阿顺进了一家食肆。
“公子,你怎么把鱼肉都夹给我吃,你自己吃鱼头呢?”阿顺红着眼睛,很是感动小声的说到。
“傻小子,因为你家公子我喜欢吃鱼头啊。”常小九笑着告诉。
阿顺眼泪就要落下来了:“公子,哪有人喜欢吃鱼头的。”
常小九一看孩子真哭了,揉揉额头,想了想:“阿顺,你听我说,我是不会自己舍不得吃鱼肉,才自己吃鱼头,我是真的真的喜欢吃鱼头。
不止是喜欢吃鱼头,吃鸭子呢,我最喜欢吃鸭掌和鸭头,鸭脖子。
吃鸡呢,我最喜欢吃的是鸡爪子和鸡翅膀。
当然,也不是所有鱼的头我都爱吃,我只喜欢吃这种大胖头鱼的鱼头,若是点别的鱼,我才不会只吃鱼头呢。
这么说,你可听明白了?”
阿顺抹掉脸上的眼泪,还是有些半信半疑的:“真的么?公子你可别哄我。”
“你呀,我哄你做什么,别哭了,旁人看见还以为我欺负你呢。”常小九一说,阿顺往四周一看,果真看见有食客往这边张望着。
俩人午饭后,继续沿着景城的大街小巷转。
但是,直到太阳快落山了,也没有一个人找她看诊的。
第一天,虽然嘴上说试试,但真是一个病诊都没有,心里还是挺失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