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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一个少年,他的眉很浓,眼睛很大,薄薄的嘴唇紧紧抿成了一条线,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脸看来更瘦削。
这张脸使人很容易就会联想到花冈石,倔强,坚定,冷漠,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甚至对他自己。
一万个人中也不一定有一个拥有这般英俊的容貌,虽然还太年轻了些,还不成熟,但却已有种足够吸引人的魅力。
赶车的大汉立刻吆喝一声,勒住车马。这大汗满面虬髯,目光就如鸷鹰般锐利,但等到他目光移向李寻欢时,立刻就变得柔和起来,而且充满了忠诚的同情,就好象一条恶犬在望着他的主人。
“阿飞,此间的主人或许是我仅剩的亲人,他年纪和你差不多大,我也许久不见了,不过,他偶尔寄来的东西却好吃的很。我在塞外这么多年,一直念念不忘。”
名为阿飞的少年轻轻点了点头,虽然他不知道李寻欢口里的好吃是个什么概念,但是应该不错。
被李寻欢这双眼睛盯着,没有一个人会认为他说的是假话。
李寻欢来到这间根本谈不上富裕的宅子面前,忽而有了些近乡情怯的感觉。
自己一去十年,当年的小孩子还会记得他这么个兄长么?
不等李寻欢想完,里面的门已经咯吱一声打开,开门的正是百里牧本人。
早在李寻欢他们离这里好几里地之时,他便已经听见了声音。而家里的仆人,也在这里忙着去准备年货了,并不在此处。所以说,李寻欢这么个人生赢家,来的时机实在是太好。
“你是……阿力?”李寻欢见到这个陌生又熟悉的青年,不由的喊出了名字。
“恩,进来吧。”百里牧认出了李寻欢,或者说,没有人不会不记得李寻欢,尤其是见识过李寻欢最为年轻出色的模样的人,永远都不可能会忘记他。
说起来,还算是一段颇为传奇的事情。
当年的百里牧不过是个七八岁的小娃娃,字都识不了几个。而他师兄也不过大他几岁,好不到哪里去。他们的师父李狗蛋虽然有心培养一个天下第一的道士和天下第一的杀手,但是前提条件是先让他们识字。而李狗蛋是没有这个兴致教两个小娃娃认字的,因此就占着自己姓李的的优势,和李寻欢的父亲攀上了亲戚,还是近亲那种。
当年,李狗蛋教导两个徒弟之时,就曾经指着李寻欢和他们说过,“这就是人生赢家的模板,好好记好了,也给我好好学习。对了,阿盛,尤其是你,好好学学李寻欢泡妞和交朋友的本事,你得青出于蓝才行。”当年的李狗蛋如此对着百里牧的师兄说道。
哦,当年的师兄,还不是如今这个名扬五国的国师,而拥有着一个比李大力还要挫的名字——李狗剩。最后觉得“阿剩”叫起来不好听,对外说的是“盛”。
这么说起来,相比起百里牧来说,其实师兄和李寻欢的关系要更加近一些。只是以师兄如今的身份,李寻欢是不可能前去找他的,一来难以见到,二来,唐国的魔门中人,可把攻略李寻欢当做常年任务挂着呢!李寻欢再天不怕地不怕,遇见那些娇滴滴的心机不断的少女,也得避而远之。
如今李园被李寻欢送了人,父母兄长早早的离开人世,偌大一个李家,就只剩下了李寻欢一个人。李寻欢那么轻易的将家当送给林诗音当嫁妆,未尝没有存了离开那个伤心地的意思。
而百里牧,起码在李寻欢心里,称得上是他们李家硕果仅存的几个人了。其实,百里牧和李寻欢半点血缘关系都没有。
李寻欢、阿飞和铁传甲一一围着火炉坐了下来,恰好四个位置,四份碗筷,实在令人惊奇。铁传甲不由的看了李寻欢一眼,十分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