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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怀里的人简直俊美的不可思议,克拉克沉醉着又一次轻吻上布鲁斯的额头,真切的觉得,对他来说再没有什么能比现在安然倒在他怀里的这个人更重要。
☆、74.疯人日记与狂言
XX年,7月14日,傍晚,晴。————阿克汉姆疯人院的空房间内
我不知道我还能去哪儿,他让我待在这里,可是他死了,我也死了。
对,我应该是死了。我用最喜欢的那把手术刀刺穿了自己的心脏,我不可能还活着。但是事实上,我不但活着,还活的不错,身体健康,得到了一直渴望的“超能力”,并且回到了过去。
可惜这是个错觉,最初我真的以为自己回到了过去,现在看来这大概只是一个平行的宇宙空间?而且还是一个我根本就没存在过的平行世界。
老实说,最初发现这点,我有点心灰意冷,因为没有我的这个世界居然看起来比有我好多了,就连阿克汉姆都安静了不少。好吧,这点得更改一下,安静到六个小时之前。现在它又开始吵起来了,就像低级的酒吧里面混乱的DJ舞曲一样让人想跟着大喊大叫,又想照着谁的脑袋来那么一下子,不见点血都对不起自己饱受摧残的耳朵。
哦,血,红色的温热的血。我从不觉得我是个嗜血的人,就像我从不觉得自己的精神有什么问题一样。我是一个外科医生,出色的外科医生。血对我来说就像水一样普通,没有任何意义。
而任何一个看到我写的日记的人都能知道,我是一个逻辑清晰三观明确的正常人。可惜这日记不能给别人看,这里有太多的秘密,秘密就是要烂在自己手里。所以被人说是神经病的时候,我居然都没办法反驳。
当然这和说我是神经病的人也有关系,如果是其他人这么说我,我早就把人按在手术台上实施开颅手术了,手术之后大家就能知道究竟谁才是不正常的那个。不过对他我可没办法这么做,我不喜欢他倒在我的手术台上,如果他倒下了,那就只能说明他又受伤了,伤在那些该死的人渣手里!
我曾发誓早晚有一天要杀光那些蛀虫、人渣、败类!可惜我才杀了一半,就被他关了起来。我知道他不喜欢杀人,他甚至不喜欢伤人,他伤人是为了利用疼痛加深恐惧,让那些垃圾更害怕他,让他们不再为恶。
但我不得不说,这办法见效太慢,有更方便快捷的方法,他为什么还要死脑筋的坚持什么原则。哦,我知道,别吵了!毫不动摇的才能叫原则,你都说了一千遍以上了,我当然知道,所以我!说!安!静!
终于安静下来了,继续写我的异世日记第一篇吧。有时候我不得不怀疑自己出了问题,毕竟不是谁的脑袋里面都有一个成天吵吵嚷嚷的背语录背台词,反反复复说重复句子的小人。我真想给自己做个手术看看那讨厌的家伙究竟藏在哪儿,可惜再出色的医生,也没办法给自己做手术。
我写到哪里了?他很固执,哦他简直就是地球上最固执的生命了!我这辈子都没能让他更改一件他下定决心要做的事情。真是枉费我们竹马竹马这么多年,他想要肃清哥谭,想要与哥谭的黑暗战斗,可是他斩草不除根,下一句怎么说来着……反正他斩草不除根就是根本没有用,除了让自己受更多的伤,他就不能换点其他的事情来找我么?
而且他还和外星人打起来了。地球上什么时候多了那么多外星人?!我讨厌那个氪星人的理由简直再简单不过,从他出现之后,地球上稀奇古怪的事情就多的数都数不过来了!他原本只是要照顾一个哥谭,一个城市,一整个城市!这对一个普通人类来说已经很困难了!
他们还要把外星人弄过来,还有那该死的魔法,我真想冲到正义联盟的那个什么塔里面大喊,你们这群超能力者就不能长点智商么?总麻烦一个普通人的不会飞的人跟你们飞来飞去有意思么?!
别吵!我当然知道是他自己不放心跟过去的,他是个控制狂还是个悲观主义者,那么多不可控制的超能力者在他面前晃悠,他怎么可能还有心思老老实实的待在哥谭。
比起那些正在作乱的超级恶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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