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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口酒下肚,在酒精的麻醉下,伤痛感又轻了许多。富陵啃了口在火把上烤得滋滋冒油的羊腿,感到甚是舒坦。
“拿酒来!”很快一坛酒下了肚,富陵又是一声大喝。
亲兵不敢怠慢,惟富陵命是从。酒精不但能麻醉**,还能解脱灵魂,接二连三几个坛子见了底,富陵摇摇晃晃的身躯,终于趴倒在案几之上,打起了雷鸣般的鼾声。
“敌袭!”“汉人劫营啦!”……
鲜卑大营乱作了一团,这纷乱嘈杂之声,惊扰了富陵的美梦,他揉了揉眼睛,翻身坐起。只觉得口干欲裂,脑袋瓜子也嗡嗡生疼,他随手抓了一把,没有摸到水,却抓到了那半只羊腿。
“敌袭!”这声音近了许多,比刚刚又大了一分。
什么?敌袭!“啪!”的一声,富陵将羊腿丢到了地上,他顾不得口渴和头痛,摸起头盔扣在脑袋上,手握钢刀便窜出帐外。
一支支火把将大营照得亮如白昼,富陵瞪着那布满血丝的眼睛,他显露出要吃人的样子,一声悲愤的哀鸣:“李毅!你欺人太甚,我要你血债血偿!”
被冷风轻吹,富陵的脑袋清醒了许多,但腿脚还有些不听使唤,勉强爬上了马背,歪带的头盔却掉在了地上。
忽见前方风驰电掣,来了一骑。富陵定睛细看,正是白日击败自己的李毅。
“李毅,你来得正好!我本想取你狗命,没想到,你却送上门来!”这真是仇人见面,分外的眼红!
鲜卑人大败而退,致使其士气低落,而富陵又负伤在身,这无疑成为张英所留意的对象。
张英精通史书典籍,她的脑子中储藏着不计其数的鲜活故事,如初次交锋而战败,军队受挫而失去戒备,遭到敌军趁夜偷袭的事例不胜枚举。
放出斥候探查,发现富陵营寨防守松懈,而此人有勇无谋,使诈的可能性趋近于零。
经过周密的分析与思考,张英微微冷笑道:“富陵匹夫无谋,我一战可大获全胜!”
“一战而胜?这真没可能?我军只有三千人,七成以上是新兵,战斗力低下,又无实战经验,怎么可以与鲜卑军决战呢?”李毅提出了质疑,他认为张英的想法不切实际。
“富陵大营防守松懈,趁夜色掩护,可出兵偷袭。不过也仅限于此,其余营寨并无漏洞,又如何为我所乘?”于冰的眸子,一眨不眨的盯着夜空。
“围点打援!”张英坚定的点了点头:“搅乱敌军营寨,却不要急于攻下。以此为诱饵,引余敌来救。我们设下埋伏,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打仓促出击的鲜卑人一个措手不及,鲜卑人岂不是我们案板上的鱼肉了!”
“妙计!真是妙计!英儿是鲜卑人名副其实的克星,他们遇到你,可是倒了大霉了!”李毅不由得连声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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