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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文学网站的散文大家文清女士写了一篇人如衣服的杂文,并被推精。
文清女士的文笔,自然是无可非议的了:文章很精彩!
而我,给她的文章留了言:文清大姐的理论的确比烟烟高明多了,只不过有些小问题。刘备说过的话,我个人并不认同,我相信绝大多数男人也不会认同,自然,大姐的“更新”自然也不会被认同。拿刘备的话作为文章结尾段的引申,好像欠妥,因为他不是哲学家,也不是什么圣人,更不是逻辑学家。而大姐的“更新”也不过是从刘备的原话中引申出来的,自然也缺乏逻辑上的严密性。至于“无论男人女人,皆有如衣服。”这话,当然也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其实,把男人和女人用比喻的形式来形容的话,不一定非要用“衣服”这个词的。女人如水的说法,自古有之,但是我们都知道女人不是水,正像男人似缸这个说法也不见得正确一样。换句话说,任何利用断章取义的手法,仅仅利用形而上的逻辑手法和一个比喻就想把男人和女人说得透彻的做法,在我看来,都是徒劳无功的。原因很简单,因为男人就是男人,女人就是女人。在这一点上,我认为:针对男人和女人,任何人为的比喻和解析,都是白费力气的无用功。不过回头看看,大姐的文章的确很精彩,比烟烟的强多了。
有感于衣服的争论,我昨天也写了一篇衣服和鞋子的杂文,这篇杂文是从正话反说的角度上来写的,是为了证明衣服论的荒谬,所以故意写的很搞笑,而我的目的,就在于希望读者们能从这荒诞搞笑的鞋子论中,来看穿衣服论的诡辩性逻辑。
文清大姐也不甘寂寞,而且为了替女人赢得这场论争的胜利,用精湛的手法写了人如衣服,不但文思敏捷,而且出手极快,不得不令人佩服她的文采飞扬。
虽然文清大姐在事实上作了个和事佬,站在了中立派,但是在其文末,却强调了人如衣服论,自然也从侧面上呼应了沉烟问水女士的男人如衣服论。
我想说,男人也好,女人也罢,都不过是感情中人!
假如扣除了感情方面的和谐性,而用形而上的逻辑去强调衣服论,是否过于形式主义了?
从感情方面出发,我的论点是:男人女人,都不是衣服,也不是鞋子,更不是其它什么东西,男人和女人的本质,都不过是人,都不过是有思维有感情的高等动物而已,也就仅仅如此而已。
而从感情方面来论的话,那么衣服论就显得那么无足轻重,也显得那么干瘪而没有分量。
不论女士们如何想把男人当作衣服,想把男人当作一个生活中的物件来使用,生活中的绝大多数男人,在心理上肯定是不会接受的。
因为只有当一个男人深爱一个女人的时候,他才会心甘情愿地去充当诸如女人的衣服,印钞机,力士,炒菜机等等一些生活道具中的各种角色。一旦一个男人不爱一个女人了,那么这个女人的所有妄想,也不过都是南柯一梦,别说给你充当衣服的角色了,恐怕你在夏天热得要命的时候,就算跪下求他让他给你买根冰棍都可能难如登天。所以说,男人到底是什么角色,不是由着女人说了算的,在事实上,往往是由着男人对女人的感情所决定的。在没有爱和感情的前提下,在缺乏相互尊重对方的前提下,女人再怎么一厢情愿地要想男人去充当诸如衣服等等生活中的道具角色,其逆向的主观愿望也都不过都是痴人说梦而已。
反过来说,女人也一样,男人也别指望着女人如衣服。当一个女人不爱一个男人的时候,男人的所有针对女人的比喻,也基本上都是错误的。男人如衣服论如果正确,如果是真理,那么女人就如鞋子,这也没什么好反驳的。正因为男人如衣服论是荒谬透顶的歪理学说,所以女人如鞋子论也是荒谬的。
人和人之间,无非在乎一个情字。无情之前提下的任何比喻,都只不过是一厢情愿地胡说八道。
男人和衣服不能类比,就像衣服你可以随便买,男人却不是你可以随心所欲就能抓到手的,反过来说,女人也一样。鞋子可以随便买,用破了,还可以随便扔,但是婚姻的另一半,却不可以随随便便地对待。
我之所以要批判沉烟问水女士的男人如衣服论,和文清大姐的人如衣服论,就在于我觉得她们都亵渎了人类最宝贵的男女之间的感情。
文清女士的文章,就文笔而言,的确文采飞扬,但是她没有真正证明她的论点就是正确的。
抛开了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感情问题,和相互之间的爱慕问题,仅仅利用形而上的诡辩论来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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