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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方说:“就在你走到这棵树下的时候,树上有一只松鼠钻进了洞穴,震动了六片叶子,我们开始说话的时候,左面的荒地里有一条蝗蛇吞了一只田鸡,一条黄鼠狼刚从前面的山脚下跑过去,后面客栈里有一对夫妇醒了,客栈老板养的一只馋猫正在厨房里偷鱼吃。”
灰衣人吃惊地看着小方,吃惊地问:“你说的是真的?”
“绝对不假。”小方说:“不管我在干什么,附近一二十丈内的动静,都逃不过我的耳目。”
灰衣人叹了口气。
“幸好我不是来杀你的。”他苦笑:“否则现在我说不定也已经死在你的剑下。”
小方并不否认。
灰衣人又问小方:“你既然明知他要杀你,既然明知他在你的身后,为什么不先出手杀了他?”
“因为我不急,急的是他。”
小方微笑:“是他要来杀我,不是我要杀他,我当然比他沉得住气。”
灰衣人又叹了口气!
“我佩服你,真的佩服你。如果我们不是在这种情况下相见,我真希望交你这么样的一个朋友。”
“现在我们为什么不能交朋友?。
“因为我是跟他们一起来的,”灰衣人道:“你多少总不免对我有些提防之心。”
“你错了!”小方摇头:“如果我看不出你的用心,怎么会跟你说话?”
“现在我还是可以交你这个朋友?”
“为什么不可以?”
“但是你根本不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灰衣人说:“你甚至连我的姓名都不知道!”
“你可不可以告诉我?”
“当然可以。”
灰衣人又笑了,笑得很愉快:“我姓林,叫林正雄,我的朋友都叫我马沙。”
“马沙!”
这个名字当然不会引起小方的惊讶和怀疑,小方的朋友中有很多人的名字都远比这个人的名字更奇怪得多。
“我姓方,叫方伟。”
“我知道!”林正雄说:“我早就听见过你的名字。”
他慢慢地向小方走过来。
他的手里还是没有剑,全身上下还是看不出一点杀气。
他向小方走过来,只不过想跟小方亲近亲近,这本来就是件很自然的事,因为小方已经把他当作朋友。
小方本来就是很喜欢交朋友的人。本来就没有提防他,现在当然更不会。
就在他快要走到小方面前时,脸色忽然变了,忽然失声低呼:“小心,小心后面。”
小方忍不住回头——无论谁在这种情况下都会忍不住要回头的。
就在小方刚回过头去的那一瞬间,林正雄忽然从袖中抽出一柄剑。
一柄百炼精钢铸成的软剑,迎风一抖,毒蛇般刺向小方后颈。
左后颈。
小方是从右面扭转头往后去看的,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左后颈当然是一个“空门”
——“空门”是一种江湖人常用的术语,那意思就是说他那个部位,就像是一扇完全未设防的空屋大门一样,只要你高兴,你就可以进去。
每个人的左颈后都有条大血管,是人身最主要的血脉流动处,如果这条血管被割断,必将流血不止,无救而死。
一个有经验的杀手,不等到绝对有把握时绝不出手。
林正雄无疑已把握住最好的机会,这是他自己制造的机会,他确信自己这一剑绝不会失手。
就因为他对这一点确信不疑,所以根本没有为自己留退路。
所以他死了,死在小方的剑下!
小方明明已经完全没有提防之心,而且已经完全没有招架闪避的余地。
林正雄看准了这一点,也算准了这一点。
他这一剑刺出时,心里的感觉好像一个钓鱼的人已经感觉到钓竿在震动,知道鱼已上钩。
想不到就在这一刹那间,小方的剑忽然也刺了出来,从一个他绝对想不到的部位刺了出来。
他的剑还未刺入小方的后颈,小方的剑已经刺入了他的心脏。
小方的剑刺入他的心脏时,他的剑距离小方后颈已经只有一寸。
——仅仅只有一寸,一寸就已足够。
——生死之间的距离,往往比一寸更短,胜负成败得失之间往往也是这样子的,所以一个人又何必计较得大多?
冰冷的剑锋贴着小方的后颈滑过去,林正雄握剑的手已完全僵硬。
小方身后忽然又响起一声叹息,一阵掌声。
“精彩。”一个很平凡的声音叹息着道:“精彩绝伦。”
声音距离小方很远,所以小方转过身。
刚才他扭回头时,并没有看见后面有人,当时他眼中只有林正雄和林正雄的剑。
现在他看见了。
一个人远远地站在黑暗中,和小方保持着一种互相都很安全的距离。
因为沙平从不愿让任何人对他有一点提防怀疑之心。
“我本来以为你一定活不成了。”他叹息着道:“想不到死的居然是他。”
“我自己也想不到。”
“你什么时候才想到他才真正是第三个要杀你的人?”
“他走过来的时候。”小方说。
“那时候连我都认为你已经愿意交他这个朋友了,你怎么会想到他要杀你?”
“因为他走路走得大小心了,就好像深怕会踩死个蚂蚁一样。”
“小心一点有什么不好?”
“只有一点。”小方说:”像我们这样的江湖人,就算踩死七百个蚂蚁也不在乎的,他走路走得那么小心,只不过因为他还在提防着我。”
“有理。”
“只有自己心里想去害人的人,才会提防别人。”
“哦?’”我有过这种经验,”小方说:“吃亏上当的,通常都是不想去害人的人。”
“为什么?”
“就因为他们没有害人之意,所以才没有防人之心。”小方说:“如果你也曾有过这种经验,你就会明白我的意思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是我没有这种经验。”沙平说:“因为我从来都没有相信过任何人。”
他看着小方,微笑:“也许就因为你曾经有过这种经验,已经受到过惨痛的教训,所以现在你还没有死。”
“也许是的。”小方说:“愚我一次,其错在你,愚我两次,其错在我。如果我受到过一次教训后,还不知警惕,我就真的该死了。”
“说得好。”
“你呢?”
小方忽然问:“你是不是来杀我的?”
“不是。”
“你是不是吕三的人?”
“是。”
“是不是跟他们一起来的?”
“是。”沙平说:“我们都是奉吕三之命而来的,只不过我们得到的命令不同而已。”
“哦?”“他们三人是奉命来杀你,我只不过奉命来看看而已。”
“看什么?”
“看你们是怎样杀人?”沙平说:“不管是他们杀了你,还是你杀了他们,我都要看得清清楚楚。”
“现在你是不是已经看得很清楚?”
“是。”
“那么现在你是不是已经应该走了?”
“是。”这个人说:“只不过我还要求你一件事。”
“什么事?”
“我要带他们回去。”沙平说:“不管他们是死是活,我都要带他们回去。”
他问小方:“你肯不肯?”
小方笑了!
“他们活着时对我连一点用处都没有,死了对我还有什么用?”他问沙平:“我为什么要留下他们?”
“你肯让我带走他们?”
小方点头:“只不过我也希望你能替我做一件事。”
“什么事?”
“我希望你回去告诉吕三,请他多多保重自己,好好保重自己,等我去见他时,希望他还是活得安然无恙。”
“他会的!”沙平说:“他一向是个很会保重自己的人。”
“那就好极了。”小方微笑:“我真希望他能活着等到我去见他。”
沙平也同样微笑:“我可以保证他暂时还不会死。”
吕三当然不会死。
他一直相信他绝对可以比任何一个跟他同样年纪的人,都活得长久些。
他一直相信金钱是万能的,一直认为世界上没有金钱办不到的事,甚至连健康和生命都包括在内。
不管他想的是对是错,至少他直到现在一直都活得很好。
三号、十三号、二十三号都死了,好像本来就是他意料中的事。
——他明知他们三个人必死,为什么还要叫他们三个人去送死?为什么不让他们同时出手?
这一点连沙平都不太明白了。
沙平只明白的是:吕三交给他做的事,他就要做到,无论多困难的事他都要做到。
——吕三要他将他们三个人带回去,不管死活都要带回去。
沙平做到了。
——如果他们都已死在小方剑下,吕三一定要在四个时辰内看到他们的尸体。
这是件非常不容易做到的事,可是沙平也做到了,他们死在凌晨之前,正午后吕三已经见到了他们的尸体。
——无论在任何情况之下都不能被人追查出他的行踪。
要做到这一点当然更困难,班察巴那和小方当然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追查出吕三藏身处的机会,何况这个机会很可能已经是最后一次机会。
连这一点沙平都做到了,他确信绝对没有任何人能从他这里追查出吕三的下落。
他甚至可以用他自己的头颅来赌注。
他为什么如此有把握?
这三件事他是怎么做到的?
班察巴那当然不会放过这一次机会,小方还没有将马沙刺杀在剑下时,班察巴那已经将他属下轻功最优秀、经验最丰富的追踪好手全都调集来了,在每一条路上都布置好埋伏和眼线。
沙平将尸体带走之后,所到过每一个地方,所做过的每一件事,他们都调查得很清楚,甚至连一些看来完全无关要紧的小地方,都没有放过。
每一点他们都作了极详细的报告。
沙平是用一辆从菜场口雇来的大车,将胡大鳞他们三个人的尸体带走的。
在头一天晚上,他就已雇好了这辆大车,付了比平常一般情况多出五倍的车资,要车夫通宵守候在附近。
车夫老王千这行已经干了二三十年,跟他们之间绝对没有任何关系。
——从这一点看来,表示他心里也早就有了准备,也已想到这三个人恐怕是不会活着回去的了。
城里最大的一家棺材铺叫“柳州张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