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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人蛮枯燥的,至少在朋友的眼中,我是个没有特色、中规中矩的国一生。
国一没什么功课压力,没什么值得烦恼的事,但因为年代的局限跟自己个性拘束的关系,一些现在年轻人觉得很屌的玩意儿,像是嗑药、飙车砍人大赛等等都跟我一点干系也没。
我也不是刻意将自己搞成这么枯燥,只能说不同的个性会有不同的排遣方法,而我这个
娱乐庸才在放学后的重大消遣,就是到书店站着看书。
站着看书,不代表我没钱买书。事实上我家是间纺织代工公司,在八年代末期还算是个挺赚钱的行业,但是我根本就不想回到了无生气的家里。
当我爸的猪朋狗友霸占我家的客厅,把我家当酒家乱声呼喝时,我都会低着头闪过他们,溜到书店看小说。
一站,常常就是两个小时。
我看小说的品味也平凡得紧,不是金庸就是古龙,他们笔下的武侠世界深深吸引了我。一个拿着剑就可以痛杀坏蛋的简单世界,比我家可爱多了。
还记得那一天黄昏,我依旧靠在沉重高大的书柜旁,翻阅着金庸的鹿鼎记,看韦小宝怎么跟白痴俄国佬签尼布楚条约,如何将清、俄、天地会三方耍得团团转。
鹿鼎记要是看完了,金庸的武侠小说我就全看过一遍了。
“要不要看这本?”一个略带沙哑的声音。
我抬起头来,发现一个老头正在旁边看着我,手里还拿着一本书。
是金庸的笑傲江湖,我早看过了。
“谢谢,那套我都看过了。”我微笑道,随即又回到书里的世界。
但我隐隐发觉,老人的身影仍旧伫立在我身旁,一双眼睛看得我发麻。
“那这本呢?很好看喔!”又是老人的声音。
我只好抬起头来,看看老人手中的书。嗯,是金庸的侠客行。
“那本我也看过了,谢谢。”我彬彬有礼地说。一个平凡的人,如我,总是拥有恰如其分的礼貌。
礼貌之余,这次我稍微注意到老人的样子。
老人的年纪我看不太出来,因为我分辨年龄的能力一直很差,不过他肯定是个老人,他穿着破旧的绿色唐装,脸上的污垢跟不明分泌物质掩盖了表达岁月的皱纹,但苍老还是不免从酸酸的臭气中流露出来。
我有点怀疑,这老人是不是店家请来的临时帮手,暗示我不要整天杵在店里看白书?这样一想,心中有些不好意思。
我开始犹疑是否要马上离开,却又怕万一这老人只是热心向我推荐书籍,我这一走岂不是让他难堪?
我的个性一向善良胆小,予他人难堪的事我是绝不做的。大家都说我怕事,也有人说我好欺负,更有人说我龟毛。所以我拿著书,心中却盘算着何时离开?该不该离开?怎么离开比较不丢脸?一时拿不定主意。
“这本呢?精彩喔!”老人又拿着一本武侠小说在我面前乱晃,我窘迫地看着那本书,是古龙的流星蝴蝶剑,坦白说,那套略嫌枯燥了些。
“那套我也看过了,真是不好意思。”我看着热心的老人,心中微感抱歉。
或许我应该假装没看过,顺着他的意思翻一翻吧?
但老人没有丝毫气馁之意,神色间反而有些赞许。
“年纪轻轻就涉猎不少啊!很好,很好。那这本呢?”老人从书柜上抄起一本布满灰尘的蜀山剑侠传,期待着我的答案。
啊,这套我的确是没看过,因为蜀山剑侠传实在是太长了!长到我完全不清楚它有几本?七十本?八十本?还珠楼主婆婆妈妈的长篇写法,我一向敬谢不敏。
“嗯,这套我没看过,我看完鹿鼎记以后一定会看。”我诚恳地说。
不料这老人眼睛闪耀着异光,扬声笑道:“很好、很好!小小年纪就知道去芜存菁,分优辨劣!这蜀山狗屎传满篇胡言乱语!什么剑仙、血魔!什么山精、什么湖怪!看了大失元神,不看也罢啊!”语毕,竟将手中的蜀山剑侠传从中撕裂,双手一扬,断裂的纸片在书店内化作翩翩纸蝶。
我当时心中的惊诧,现在也忘不了。
一生中遇到的第一个真实的疯子,这种记忆谁也无法抹灭。
不过我可以肯定的是,这老人应该不是老板派来提点我的帮手,因为我看见气急败坏的老板踱步过来,手里还挥舞着扫把。
“出去、出去!要不然就赔我的书钱来!”老板压抑着怒火,低声喝令着老人,几个书店的客人好奇地朝这里张望。
那老板是个明理的人,一眼就看出那老人绝无可能付钱,要强送他进警局,却也可怜这精神失常的老叟。
那老人深深一鞠躬,语气颇为后悔:“真是失礼,我一时太过兴奋,却把您的书给撕坏了,我瞧这样吧,我身上钱带得不够,赶明儿我带齐书钱,一定双手奉还。”
那老人一口外省腔调,至于是山东还是陕西、山西的,我就不知道了。
“快出去,别妨碍我做生意!出去、出去!”老板的脸色一沉。
老人歉疚地摸着头,蹲在地上捡拾散落一地的书页,我很自然地跟着蹲了下来,帮老人将碎纸搜集起来。
“不必、不必!你快点出去就是帮着我了!”老板不耐地说,催促着浑身酸臭的老人离去。
老人只好愧疚地站了起来,深深一揖后,便快步离开书店,留下双耳发烫的我继续捡拾满地碎纸。
老板拿着扫把将碎纸扫进畚箕后,我悻悻地看了十几分钟的小说,便胡乱买了两枝荧光笔,脸一阵青一阵白逃离了书店。
其实从头到尾我都没错,出状况的也不是我,但我的个性很怕尴尬,发生这样令人窘迫的事会把我的细胞快速毒死的。
我走在回家的路上,脑中还挥不去刚才的怪事。
那个可怜的老人其实还蛮有礼貌的,只是奇怪了点,看不出来有什么伤害人的企图。
他这么热心介绍小说给我看,真是奇哉怪也。
算了。
这只是人生里一个问号加一个惊叹号,连构成一个句子都办不到。
我走在离家只剩三百公尺的小巷里,路灯接触不良地闪烁,我的影子忽深忽浅,不过我早已习惯了这条夜路,什么鬼鬼怪怪的我从没放在心上。
但,此时我的心跳突然加快不由自主地加快。
一种很压迫的感觉滚上胸口,就像全身被一个巨人的手掌给紧握在掌心似的。
我勉强深深吸了一口气,加快脚步往前走;莫名其妙地,一向讨厌回家的我,此刻却想疾冲回家。
这条小巷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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