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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口箱子。
一个沉默平凡的人,提着一口陈旧平凡的箱子,在满天夕阳下,默然的走入了长安古城。
一
正月十五。
长安。
卓东来关上了了门,把这长安古城中千年不变的风雪关在门外.脱下他那件以紫绒为面作成的紫貂斗篷,挂在他左手一个用紫檀木枝做成的衣架上,转过身时,右手已拿起一个紫铜火钳,把前面一个紫铜火盆里终日不灭的炉火拨得更旺些。
火盆旁就是一个上面铺着紫貂皮毛的紫檀木椅,木椅旁紫檀木桌上的紫水晶瓶中,经常都满盛着紫色的波斯葡萄酒。
他只要走两步就可以坐下来,随手就可以倒出一杯酒。
他喜欢紫色。
他喜欢名马佳人华衣美酒,喜欢享受。
对每一件事他都非常讲究挑剔,做的每一件事都经过精密计划,绝不肯多浪费一分力气,也不会有一点疏忽,就连这些生活上的细节都不例外。
这就是卓东来。
他能够活到现在,也许就因为他是这么样一个人。
卓东来坐下来,浅浅的啜了一口酒。
精致华美而温暖的屋子、甘香甜美的酒,已经把他身体的寒气完全驱除。
他忽然觉得很疲倦。
为了筹备今夜的大典,这两夭他已经把自己生活的规律完全搞乱了。
他绝不能让这件事发生任何一点错误,任何一点微小的错误,都可能会造成永远无法弥补的大错,那时不但他自己必将悔恨终生,他的主人也要受到连累,甚至连江湖中的大局都会因此而改变。
更重要的是,他绝不能让司马超群如日中天的事业和声名,受到一点打击和损害。
一个已渐渐成为江湖豪杰心目中偶像的人,无论做任何事都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卓东来这一生中最不能忍受的两件事,就是“错误”和“失败”
司马起群的确已经不能败了。
他从十八岁崛起江湖,身经大小三十三战,至今从未败过一次。
他高大强壮英俊,威武豪爽,一张轮廓分明的脸上,总是带着爽朗的笑容,就连他的仇敌都不能不承认他是条少见的男于汉,绝不会缺少美女陪伴。
可是他对他的妻子儿女和对他的朋友,都同样忠实,从未没有一点丑闻牵连到他身上。
这些还不是他最值得骄傲之处。
在他这一生中,最值得骄傲的一件事,是他在两年之内,以他的武功智慧和做人做事的明快作风,说服了自河朔中原到关东这条线上最重要的三十九路绿林豪杰,从黑道走上白道,组织成一个江湖中空前未有的超级大镖局,收合理的费用,保护这条路线上所有行商客旅的安全。
在他们那杆以紫缎镶边的“大”字缥旗保护下,从未有任何一趟镖出过一点差错。
这是江湖中空前未有的一次辉煌成就,这种成就绝不是只凭“铁”与“血”就可以做得到的。
现在司马超群才三十六岁,就已经渐渐成为江湖豪杰心目中的偶像——永远不败的英雄偶像。
只有他自己和卓东来心里知道这种地位是怎么造成的。
二
喝完了第一杯酒时,卓东来已经把策划今夜这次大典的前后经过从头又想了一遍。
他的酒一向喝得很慢,思想却极快。
今天是司马超群第一次开山门收徒弟,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可以算是件轰动江沏的大事。
最使人震惊的一点是,司马超群收的这位弟子,赫然竟是一个月前才叛出“中州雄狮堂”的杨坚。
雄狮堂是北面道上四十路绿林好汉中,唯一没有参加司马超群盟约的一个组织,也是其中规模最庞大、最有势力的一个组织。
杨坚本来是雄狮堂朱堂主麾下的四大爱将之一。
江猢中人从来也没想到杨坚也会叛出雄狮堂,可是每个人都知道。杨坚出走后的第二天“雄狮”朱猛就已遍洒武林帖,表明他的态度。
——无论是哪一门哪一帮哪一派,只要有人收容杨坚,就是雄狮堂的死敌,必将受到雄狮堂不择一切手段的残酷报复。
现在司马超群不但收容了杨坚,而且大开香堂,收他为开山门的徒弟。
雄狮堂虽然没有投放司马的“大镖局”可是也没有正面和他们作对过,更没有动过他们的镖旗。
“雄狮”朱猛阴鸷沉猛,冷酷无情,是个极不好惹的人,而且言出必行,如果他说他要不择手段去对付一个人,那么无论什么样的手段他都会用得出来。
为了达到目的,就算要他拿雄狮堂属下子弟的三千八百颗头颅去换,他也在所不惜。
他平生最钟爱的一个女人叫蝶舞。
蝶舞不但人美,舞姿更美。
天下最懂得欣赏女人的世袭一等侯狄青麟,还没有死于离别钩之下的时候,在看到蝶舞一舞时,居然变得什么话都说不出了,别人问他的感觉如何,过了很久很久之后他才叹息着说道:“我没有话说,我从来没有想到凡人身上会有这么样一双腿,我也从来没有看到过。”
江湖中每个人都绝对相借,这一次朱猛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绝对不会放过杨坚的。
就算他暂时还动不了司马超群,也一定会先杀了杨坚。
卓东来的想法却不一样。
他相信这一次不管在任何情况下,朱猛都休想动杨坚一根毫发。
他有把握。
这一次大典是完全公开的,收到请柬的人固然可以登堂人室,做司马超群的佳宾,没有收到请柬的人,也可到大厅外的院子里来看看热闹。
雄狮堂门下的弟子中,有很多都是身经百战杀人无算的好手。
江湖中待价而沽的刺客杀手中,能在重重警卫中杀人于瞬息间的也不知有多少。这些人今天晚上都可能会赶到这里未,混入人群里,等待刺杀杨坚的机会。
在大典进行的过程中,这种机会当然不少。
但是卓东米相信大典还是会顺利完成,杨坚还是不去受到毫发之伤。
因为他已经把每一种可能会发生的情况都计算过,每一个有可能会刺杀杨坚的人,都己在他的严密监视下。
为了这件事,他已经出动了“北道三十九路大镖局”旗下的一百八十六位一级好手,每一位都可以对付二十七八条大汉的好手。
卓东来把他们分成了八组,每一组部绝对可以独当一面。
可是其中经过特别挑选的一组,却只不过为了要去对付三个人。
“是哪三个人?”
今天早上司马超群曾经问过卓东来:“为什么要用一组人对付他们?”
卓东来只说出两个人的名字就已解答了这个问题。
“因为这三个人中有一个是韩章,还有一个是木鸡。”
这时候司马超群正在吃早饭。
他是个非常强壮的人,需要极丰富的食物才能维持他充沛的体力。
今天他的旱饭是一大块至少有三斤重的小牛腰肉,再配上十个蛋,和大量水果蔬菜。
牛肉是用木炭文火烤成的,上面涂满了口味极重的酱汁和香料,烤得极嫩。
这是他最喜爱的食物之一,可是听到卓东来说出的两个名字后,他就放下了他割肉用的波斯弯刀,用一双刀锋殷的锐眼盯着卓东来。
“韩章和木鸡都来了?”
“是的。”
“你以前见过这两个人?”
“我没有。”卓东来淡淡的说:“我相信这里没有人见过他们。”
他们的名字江湖中大多数的人都知道,却很少有人见过他们。
韩章和杨坚一样,都是“雄狮”的爱将,是他身边最亲信的人,也是他手下最危险的人。
朱猛一向很少让他们离开自己的身边。
木鸡远比韩章更危险。
他没有家,没有固定的住处,也没有固定的生活方式,所以谁也找不到他。
可是如果有人需要他,他也认为自己需要这个人,那么他就会忽然在这个人面前出现了。
他需要的通常都是别人的珠宝黄金和数目极大的巨额银票。
别人需要他的,通常都是他的绞索飞镖和他永远不离手边的两把刀。
一把长刀,一把短刀。
他用刀割断一个人的咽喉时,就好像农夫用镰刀割草般轻松纯熟。
他用绞索杀人时,就好像一个温柔多情的花花公子,把一条珠链挂上情人的脖子。
他做这种事当然是需要代价的,如果你付出的代价不能让他满意,就算跪下来求他,他也不会为你去踏死一只蚂蚁。
无论谁要他去做这种事,都一定要先付出一笔能够让他满意的代价,只有一个人是例外,因为他一生中只欠这一个人的情。
这个人就是本鸡。
刀环上镶满碧玉的弯刀,已经摆在盛伪的木盘里,刀锋上还留首浓浓的肉汁。
司马超群用一块柔软的丝中把刀锋擦得雪亮,然后才问卓东来:
“你没有见过他们,怎么知道他们来了?”
“我知道。”卓东来谈淡的说:“因为我知道,所以我就知道。”
这算是什么回答?这种回答根本就不能算是回答,谁也不会觉得满意的。
司马超群却已经很满意了。
因为这是卓东来说出来的,他相信卓东来的判断力,正如他相信木盘里这把刀是可以割肉的一样。
但是他眼睛里却忽然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忽然说出句很奇怪的话。
“错了!”他说“这次朱猛错了!”
“为什么?”
司马超群自问:“现在韩章和木鸡是不是已经来到这里?”
“是的。”
“他们还能不能活着回去?”
“不能。”
“他们对朱猛是不是很有用?”
“是的。”
“让两个对自己这么有用的人去送死,这种事我会下会做?”司马问卓东来:“你会不会做?”
“不会!”
司马大笑:“所以朱猛错了,他很少错,可是这次错了。”
卓东来没有笑,等司马笑完了,才慢慢的说:“朱猛没有错!”
“哦?”“他要他们到这里来,并不是要他们来送死的。”卓东来说。
“他要他们来干什么?”
“来做幌子。”卓东来说:“韩章和木鸡都只不过是个幌子而已。”
“为什么?”
“因为真正要出手刺杀杨坚的并不是他们,而是另外一个人。”卓东来说:“如果我们单只防备他们,第三个人出手时就容易了。”
“这个人是谁?”
“是个年轻人,穿一身粗布衫,带着一口剑,住在一家最便宜的小客栈里,每顿只吃一碗用白菜煮的清汤面。”卓东来说:“他已经来了三天,可是除了出来吃面的时候外,从来没有出过房门。”
“他把自己关在那幢除了臭虫外,什么部没有的小屋子里干什么?”
“我不知道。”
“他从哪里来的?”
“我不知道。”
“他学的是什么剑法?剑法高不高?”
“我不知道。”
司马超群的瞳孔忽然收缩。
他和卓东来相交已有二十年,从贫穷困苦的泥淖中爬到今天的地位,没有人比卓东来更了解他,也没有人比他更了解卓东来。
他从未想到“不知道”这三个字也会从卓东来嘴里说出来。
卓东来如果要调查一个人,最多只要用三、五个时辰,就可以把这个人的出身家世背景习惯嗜好武功门派,自何处来,往何处去,全部调查出来。
做这一类的事,他不但极有经验,而且有方法,很多种特别的方法。每一种都绝对有效。
这些方法司马超群也知道。
“他住的是便宜客栈,穿的是粗布衣裳,吃的是白菜煮面。”司马超群说:“从这几件事上,你至少已经应该看出来他绝不会是个很成功的人,出身一定也不太好。”
“本来应该是这样子的。”卓东来说:“这个少年却是例外。”
“为什么?”
“因为他的气度。”卓东来说:“我看见他的时候,他虽然是在一家挤满了苦力车夫的小饭捕里吃白菜煮面,可是他的样子看起来却好像是位新科状元坐在太华殿里吃琼林宴,虽然只穿着那件粗布衣裳,却好像是件价值千金的貂裘。”
“也许他是在故意装腔作态。”
“这种事是装不出来的,只有一个对自己绝对有信心的人才会有这种气度。”卓东来说:“我从未见过像他那么有自信的人。”
司马超群眼睛里发出了光,对这个少年也渐渐有兴趣了。
他从未见过卓东来这么样看重一个人。
卓东来说:“他在那家客栈里用的名字叫李辉成,只不过这个名字一定是假的。”
“你怎么知道一定是假的?”
“因为我看见过他在柜台上留的名字,是他自己写的,字写得不错。却写得很生硬。”卓东来说:“一个会写字的人绝不会把自己的名字写得那么呆板生硬。”
“他说话是什么口音?”
“我没有听过他说话,可是我问过那家客栈的掌柜。”
“他怎么说?”
“他以前是家镖局里的趟子手,走过很多地方,会说七八个省份的话。”卓东来道:“可是他也听不出这位姓李的客人是哪里的人。”
“为什么?”
“因为这位李先生也会说七八个省份的话,每一种都说得比他好。”
“他穿的衣裳呢?”
从一个人穿的衣服上,也可以看出很多事。
衣服料子不同,同样是粗布,也有很多种,每个地方染织的方法都不一样,棉纱的产地也不一样。
鉴别这一类的事,卓东来也是专家。
“我相信你一定看过他的衣服,”司马超群问:“你看出了什么?”
“我什么都看不出。”卓东来道:“我从来没有看过那种粗布,甚至连他缝衣服用的那种线我都从来没有见过。”
卓东来说:“我相信一定是他自己纺的纱,自己织的布,自己缝的衣服,连棉花都是他自己在一个很特别的地方种出来的。”他说:“那个地方你我大概都没有去过。”
他们同时出道,闯遍天下。
司马超群苦笑:“连我们都没有去过的地方,去过的人大概也不会大多了。”
“我也没有看到他的剑。”
卓东来道:“他的剑始终用布包着,始终带在身边。”
“他用来包剑的布是不是也跟他做衣服的布一样?”
“完全一样。”
司马超群忽然又笑了:“看起来这位李先生倒真的是个怪人,如果他真是来杀我的,那么今天晚上就很好玩了。”
三
黄昏。
小饭铺里充满了猪油炒菜的香气、苦力车夫身上的汗臭,和烈酒辣椒大葱大蒜混合成的一种难以形容的奇怪味道。
小高喜欢这种味道。
他喜欢高山上那种飘浮在自云和冷风中的木叶清香,可是他也喜欢这种味道。
他喜欢高贵优雅的高人名士,可是他也喜欢这些流着汗用大饼卷大葱就着蒜头吃肥肉喝劣酒的人。
他喜欢人。
因为他已孤独了太久,除了青山白云流水古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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