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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可是,这实在不能怪我,我真不敢相信竟然有人随随便便就吃别人塞给他的食物,严格说来那还不是我塞给他的。我的意思是,像他这样,应该早就在小时候被拿糖果拐小孩的怪叔叔拐去做童妓或者贩卖器官了吧?他能活到现在真是奇迹呢。”
“”“老实说,他连吃三天我做的东西还能走路,而且吼人吼得那么大声,也是个奇迹。”
紫江不知道,她每说一句,站在她家只有两百公分高的围墙外的男人,额上的筋就爆一根!
“原──来──是──你!”吼吼吼吼──
紫江跳了起来,瞠大小鹿斑比般无辜的眼,看向围墙外。
夭寿,加害者的自白被受害者听到了!但她的小脸只白了三秒,接着想到她家的大门锁得很牢,马上露出松了一口气的表情。
“你还敢”以为他拿她没辙吗?他一百八十七公分的身高是装饰用的吗?季天朗大掌攀住栏杆,熟稔地踩住雕花图腾,身手利落地翻墙入内。
紫江倒抽一口气,几天前那股该不该逃跑的犹豫又在脑海里上演一遍。
“来来福!”快,该你上场了,咬他!
不知道养来干嘛用的来福,无视小主人求救的讯息,懒懒地打了个呵欠,翻过身,很爽地在草地上扭动身体抓痒。
靠!这只贱狗!到底养你干嘛啊?紫江欲哭无泪,只好一步步往后退。
“有话好说,冷静,你要冷静!”她试图安抚以复仇使者的姿态一步步朝她逼近的季天朗,不知错觉与否,她彷佛看到他背后的景物已经因为他的怒火和怨气而扭曲起来了!
“你叫我冷静?”他的五官越来越狰狞,瞬间,紫江所有胆小的顾虑都抛到脑后了。
腿短又怎样?只会等死或期待已经在草地上越滚越远的贱狗,连老天都救不了她!她立刻拔腿就跑。
但是太迟了。
高头大马又是美式足球队里的冲锋高手,季天朗两、三个大步就逮到畏罪潜逃的紫江,将她扣在大树干和他之间,两只铁臂牢牢堵死她的所有生路。
“我到底跟你有什么深仇大恨,你要下毒害我?”季天朗咬牙切齿地道。
紫江疯狂地摇头“我没有下毒,我是很认真在做那些点心,而、而且是你自己硬要吃的”见他盛怒的脸孔没有因此变得温和,她只好替自己找证人呃,是证狗。“不然你可以问来福!我做的东西它吃了一次就死都不再吃了,我怎么知道你会连吃三次还没发现”
她的意思是,他比那只看到陌生人闯进来都不知道要吠的笨狗还愚蠢吗?
滚得全身舒畅,总算听到主人呼唤的来福,在不远处耳朵动了动,终于发现小主人正受困险境,立刻全身戒备,以气势汹汹的姿态冲了过来。
见状,紫江简直要喜极而泣。
太好了!她天天帮它抓痒梳毛洗澎澎,果然没白费,来福果然不会就这么对小主人见死不救!忠犬来福!
季天朗突然抢走她原本拿在手上逗来福的玩具狗骨头,紫江一惊,似乎瞥见这姓季的森白的牙哦噢噢噢!这家伙有一颗虎牙!还白森森,在阳光下会精光一闪的那种!他勾起一个轻蔑冷酷的笑,举起手中的玩具狗骨头
紫江脑袋一片空白,似乎明白他要做什么,又希望自己不是真的明白。
狂奔的来福紧急煞车,在三步距离外,对着季天朗摇尾巴,吐舌头,耳朵竖起,双眼闪亮。
接着,就见季天朗手臂的肌肉鼓起,身体像棒球比赛的投手一样维持完美的轴心扭转并倾斜,将狗骨头投出一个漂亮的大?物线,落点在花园对角线遥远的另一头。
“汪!”来福兴奋地跳起,然后,朝着飞远的狗骨头,快乐地跑走了
它跑走了,它真的跑走了!跑步的模样显示它现在非常high,千呼万唤也别想把它拉回来。
紫江双手遮脸。那只笨狗跟她没关系,真的!
季天朗再次转向她,笑容邪恶极了“做错事还想要关门放狗?真是最毒妇人心,竟然天天埋伏暗算我?”
紫江瞪着高她足足一个头的季天朗。
最毒妇人心?这个abc在跟她撂成语耶!
“我才不是埋伏暗算你,你想太多了,我是为了继承我外婆的餐馆,所以每天去烹饪教室补习,哪知道每天下课时都碰到你?别忘了,之前每一次都是你跟我讨吃的,我还阻止过你,记得吗?”
所以,她没有暗恋他,也没有特地做点心给他吃?
不知道为什么,知道事实是如此,季天朗的心情更恶劣了。他虽然不缺仰慕者,但这小妞的意思是,她没有被他电到?
他那么帅,那么有型,那么亲切,那么高大威猛,她竟然没被他电到?
他的不爽,还默默地藏着一丝失望。
“因为主厨的厨艺有问题而让顾客食物中毒的话,保险可是不会理赔,你还会登上报纸社会版,被抓去判刑!”
他戳中她的痛处,紫江只好默默低下头。
其实,她也知道自己没天分。不只没天分,她根本不爱下厨,完成一道菜的步骤只要太复杂,她就会手忙脚乱,脾气暴躁,根本不记得自己做到哪里,还有哪些材料没加。她曾经在做菜时加了四、五次的盐,直到第五或第六次时才觉得有印象,似乎不该再加了,但那锅料理已经难以入口。
看到她这副模样,季天朗突然郁闷起来,他想了想,觉得有必要为自己讨回公道,而且最好缠着她逼她做出补偿,直到他这个苦主满意为止。
这么一想,他的心情又开朗起来,甚至觉得这主意真是太完美了。
“你要为你这几天所做的一切补偿我!”
“你要告我吗?”她抬起头,又忍不住露出小鹿斑比似的眼神。
季天朗觉得自己好像热锅上的奶油,正在软绵绵地融化,他挺起胸膛,刻意用硬汉般的态度道:“我可不想闹得人尽皆知。”
他摸了摸下巴,心里突然有个主意,公孔雀般招摇,极度卖弄性感帅气的笑又回到他脸上,这回还比过去多了一点坏坏的调调,足以教地球上一半的女性尖叫晕倒。
但那一半,大概不包括紫江。
她的无动于衷让他内心升起极大、极大、极大的不爽,男性自尊加上某种他也搞不清楚的情感使然,他像古时候拦路抢劫的强盗似的,撂下狠话:
“我决定了,从今天起,在私底下你要当我的女奴,我说往东,你就要往东;我一召唤你,就算你在睡觉也得给我爬起床赶过来;在所有人面前,你要表现出暗恋我的样子,直到我气消为止。”
“一定要这样吗?”紫江觉得真是天要亡她。
此时,臭来福兴高采烈地咬了玩具骨头回来,摇着尾巴在季天朗脚边打转邀功,简直已经把这强盗当成好哥儿们。季天朗接过狗骨头,又丢得远远的,来福再一次很开心地跑走了。
“一定要!不然咱们走着瞧,我会让你后悔跟我唱反调!”他俯下身,同时也浸yin在她柔软甜美的气息里,有一丝陶醉,更多的是雄性生物在求偶成功后的得意洋洋,就像他没察觉自己表现得像欺负喜欢的女孩的小男生一样,还为自己的聪明与胜利沾沾自喜。
紫江有预感,她彩色的人生,正在慢慢的、慢慢的,转成黑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