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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饭,恰饭永远是最神圣的事情,满足人体的所需摄取,满足身体的需要。在这个时期,人的存在虽然在宗教的加持下多少有些神圣化,但是在文鸳的眼中依旧万变不离宗,活着就是为了干饭,或者整个儿子一起干饭!
人嘛,本质上也是高级动物的一种,大家诞生的原因是什么?不就是干饭,以及造个儿子继续干饭吗?
当然,这话说的多少有些罪过,让磐古神听了肯定很不高兴。让你们拥有智慧可不是为了造孩子的,而是知识,掌握更多的知识,追求更高深的真理。
“吃也是一门真理嘛。”文鸳是这样想的。
兔子剥皮,再用水魔法清洗表面上的脏污。有可能还有一些残余的毛,所以这个时候还要再处理一下,然后就可以按照处理鸡的流程走了。
内脏倒是不太需要,文鸳主要就是要兔子的肉。这一过程早就轻车熟路,甚至都不需要别人帮忙,文鸳自己一个人就噼里哐啷的干完了。
格兰诺顿去负责架火堆,诺诺和小艾则是在搭帐篷。今晚上按例要有个人负责守夜,那个人大致是轮到格兰诺顿了。不守夜不行,这穷山恶水的地方,不守夜真的会出事的。
水箭兔的料理法和寻常草兔也没啥区别,唯一的变化就是这些兔子更大一些,能用来做饭的肉也更多一些。
文鸳以前听说过兔子肉一直吃会饿死人,据说是因为兔子肉没有脂肪的缘故,没法提供足够的能量。但是眼前的兔子却没有这个毛病,这些水箭兔清一色的膘肥体壮,就差把快来吃我刻在脸上了。
“还好是秋天,正是养膘的时候,要是夏天来的话就吃不到这么肥美的了。”文鸳感叹道。
“有这么膘肥体壮的兔子,为什么哥布林们还是要打劫呢?”诺诺依旧很不能理解,眨巴了一下眼睛问道。
“先看能不能抓住再说,事实上他们也会捕猎这些兔子,只不过效率低到发直,基本上没什么指望。”文鸳将处理好的兔子大腿穿到铁管上,用刷子给它刷满香喷喷的酱汁与椒盐解答道。
其实吧,这片荒原也不是说陷在这里就没法活命了。真要是发挥劳动者的智慧,也能多少苟活下去。但问题是哥布林哪来的智慧啊,为数不多的智力还都点到了狡诈上,要他们去学如何捕猎小动物确实是难为他们了。
兔子肉在火上烘烤的香气很快弥漫开来,不管这些家伙生前多可爱,反正诺诺和小艾是不争气的咽了口口水,完全忘记他们的‘音容相貌’了。
一只烧烤,一只炒着吃。格兰诺顿骑着小毛驴去四周警戒了,大荒原的夜晚寂静的可怕,谁也不知道那片瓦砾堆里藏着了什么东西。最好的办法就是巡视一圈,时刻警戒,确保这些家伙无法靠近。
“比蒙王国是一个怎样的国家呢?”小艾歪了歪头抱住膝盖坐在火堆前问道。
“和人类没啥区别,但是要更落后一点,过的也会更差一些。”林兴业顿了顿上调料的手回答道。
“受限于恶劣的自然条件,比蒙王国很难发展出像样的文明规模。八百年来比蒙王国的总人口数量还徘徊在九百万左右就已经能看出问题来了。发展不起来,人再多就得内卷了。”文鸳解释道。
起锅倒油,辣椒入锅,下肉烹炒。辣味和肉香味顿时弥漫,再次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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