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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打开时,突然上面冒出“网络维权,我们在行动。”“红袖添香向网络侵权行为说‘不’。”“6月9日,网络维权暨红袖添香起诉联想侵犯网络著作权案新闻发布会圆满结束。”等头条字样,再一关注网上及其它报刊杂志等媒体,方知“联想经典时空读书空间”网站未经原告的许可,自“红袖添香”擅自转载了原告享有专有使用权的10位作者的12篇作品,并采用收费的方式供其会员在线或下载阅读。
从媒体报道的这一事实来看,联想下属的读书空间网站侵权已是铁定的事实了。中国目前在侵权法律方面的建设确实尚属薄弱,而且在具体的落实环节上更是一块软肋。所以,在现实中像本案中所发生的现象时有耳闻,近些年因著作权被侵犯而被迫扯进官司的案件还少吗?而且在网络侵权方面更为严重,因为网络以其传播速度的快捷与容量大等优势更是在侵权行为上有着天生的优势。在本案中,联想未经红袖的许可转载其网站上的作品,本身已是对作品作者和红袖网的侵权行为,而更为甚者,联想方还“采用收费的方式供其会员在线或下载阅读”这已是明显的商业行为了。其侵权行为无可争辩。
联想作为中国计算机行业的巨头,相信对于软件的盗版行为肯定深恶痛绝吧,那为什么在文学作品的侵权上却如此无视相关法律法规呢?
在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确实令的惊叹。笔者曾看到中国某著名学者写的一篇文章,他说他的一位美国友人一到中国来就非得缠着他的儿子去街上的软件市场,去购买便宜的盗版软件,该友人说在美国正版的软件都是受到保护的,而且价格不菲,只有在中国才能买到产于美国在中国却几块钱能买到的软件,而且几乎在中国任何一座城市都如此。由此可见中国目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现状有多尴尬。
某日,笔者与一学计算机的朋友聊天,他的一句话更是让我记忆犹新。他说在中国考程序员的第一道题目就是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这是一个程序设计者最起码应该具有的权利意识——自己的软件作品受法律保护,而自己也必须不得去偷窃、抄袭、侵犯他人的作品。而在许多国家,这道题就根本没有,因为人家早已做到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深入人心!对比一下,作何感想呢?这就是差距。
网络著作权也是知识产权的一个部分,所幸,我们看到至少有红袖添香这样的媒体去关注维权行动,特别是网络维权行动。其实联想侵犯红袖网络著作权一案只是中国目前在网络侵权行为上的冰山一角。我们呼吁有更多的媒体更多的作者站出来,为中国的网络维权事业贡献出一份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