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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就看到楼下的海报,说是著名法学家葛洪义(前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研究所所长、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将于今晚在教学楼开一个法律讲座,讨论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的问题,之后又收到了一张关于葛某人的传单。匆匆扫视了一下,才知道有个叫葛洪义的人也是搞法律的,之前我对狼牙山五壮士之一的葛振林略有印象,想不到还有这么个法学家。看了看简历,原来他当过兵,写过小说、散文、诗歌,也曾想成为一名作家,后来不知咋的就到西北政法学院读法律,接着据说成绩斐然,当了陕西十大杰出青年,还有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之类的,来头也不小哩。
刚才,在宿舍看书的我再次收到了我们中山大学青年法学社的讲座邀请传单,可一看那张传单也非之前的那长了。这张传单的中间略上处赫然写着:中国著名法学大师葛洪义将于今晚光临青年法学社名家讲坛第一讲。我不禁心生疑问,寻思了一下,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未知葛洪义在学术界有多高的威望,在社会有多大的知名度,竟敢称为大师?当然,我相信葛先生断然不会同意“大师”一说的,当今中国法学界,有哪个真正称得上是大师的?恐怕江平、杨紫瑄、张文显、贺卫方等法学名家也不敢妄自承认承受得起“大师”的称呼的。不仅法学界如此,其他学术界如数学、物理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恐怕都难找出一个名副其实的“大师”顶多就是名师。据现代汉语词典(2005年第5版、商务印书馆)第256页对“大师”的定义是:1在学问或艺术上有很深造诣,为大家所尊崇的人:艺术大师2某些棋类运动的等级称号:国际象棋特级大师3对和尚的尊称。按照常理,葛洪义教授应该为青年法学社所指的第一种,可葛虽说目前在社会上的头衔不少,担什么会长、理事等等一大堆,可也不见得其学问或艺术上什么特别深的造诣。鄙人孤陋寡闻,在此之前从未听说过有此人物,可我周围的同学似乎也不认识这号人物,因为他似乎没有哪些比较引人关注的学术论文或者专著,没有提出什么比较独到的学术观点,何来学问很深之说?大师这个称号可以随便叫的吗?青年法学社的人是怎么搞的,如此简单的宣传单也犯如此荒谬的错误!
说到大师,我想起了前一阵子在凤凰电视台的鲁豫有约里面,陈鲁豫满怀敬意地称李敖为大师,大师长,大师短地叫,而且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的演讲中,那些学生的提问也是把大师的帽子戴到了李敖的头上。我觉得挺不爽的,凭什么为大师?难道写了一些文章,说了一些大家不敢说的话,狂妄地称自己为“五百年来白话文第一人”就可以称为大师了吗?我看未必。诚然,李敖先生才华横溢,敢怒敢言,特立独行,在文化界乃一位有着过人智慧与胆识的才子,可他似乎尚未达到为大家所尊崇的地步,因为他的人格魅力好像还没能达到可以折服大众的地步,他有许多不是那么光彩的事迹。大师一称呼,不仅要在学术上达到深的境界,而且在道德上也应该可以服众,可以成为大众推崇的楷模。
我们中山大学建校80周年以来,有人说,真正当之无愧的大师就只有陈寅恪先生一个。但是现在很多人对大师、大家之类的名词的滥用,使得大师的含金量大打折扣。而什么会长、理事长之类的头衔,就我个人来看,只是送你个帽子,让你戴一戴,也让那些什么会什么组织增光添彩而已,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现在哪个大学不争先恐后地请名人、学者担任什么学院的名誉教授、名誉院长?头衔这东西,并不能说明一个人就具备成为大师的资格!
由此看来“大师”一词之滥用该止一止了。与其随意地奉某某某某为大师,倒不如多花些心思在自己的学业或者工作上,而诸位“大师”们,对这些传言应当保持警惕,切勿以为送你个假帽子就真的成了佛了,专心地搞研究,去浮躁,脚踏实地地搞学术工作,或许数十年之后会有那么几个人成为货真价实的大师的。
大师不是叫出来的,而是他们积聚多年潜心钻研、苦心孤诣的心血,在自己研究的领域上有独到的建树,并以其崇高的人格品质令大众为之折服,经历史与社会的见证而慢慢显现出来的。
(此文作于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