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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他们在上面的酒橱里找到十多瓶名酒。
可乐坏了几个男人,唯一的女人纪念之则找到一板养乐多。
这会儿,朗稔坐在座椅上,翻出最烈的伏加特,拧开盖子喝了口:“爽。”
他把酒瓶往任榆跟前递:“要来一口不?”
任榆找到一整块巧克力和一个真空装的奶油面包,巧克力他昨天吃完了,现在只剩一个奶油面包。
他摇头拒绝朗稔的邀请。
苏术在前座哈哈大笑:“朗哥,你明知道榆儿有洁癖,他咋可能喝你喝过的,你就别自找没趣啦。”
他们五人已经相处三天,这三天,足够四人了解任榆。
其中,最深刻的当属任榆的洁癖。
本来吧,几人觉得任榆是个冷冰冰不好相处的家伙,但除了洁癖外,他其实很好相处。
每天只要不弄脏他衣服,给他点吃的,或者给他准备干净的水和衣服,他就会在丧尸袭击的时候,挥着铁锹唰唰几下干掉所有丧尸。
简直就是丧尸绞刑机。
总之一句话,任榆这个小朋友,浑身都是宝。
大家愉快的接受了他,从对他的称呼就可以看出来。
“说了我叫任榆,不叫榆儿。”任榆第五十三次纠正苏术的称呼。
他撕开面包包装,一股奶香味顿时传出来,任榆眼睛一亮,嗷一声咬掉一大口。
再抬头,唇角沾上白色的奶油,配上那张漂亮的过分的脸蛋,有着致命的诱惑。
偏偏他还不自觉,伸出粉嫩的舌尖舔掉奶油,再低头咬一口,奶油又沾上。
朗稔咕咚一声,再次大喝一口酒。
然后也不知怎么的,他的手不受控制放在任榆嘴角,赶在任榆舔掉之前轻轻一勾,把奶油勾下,塞进自己嘴里。
车厢内顿时响起一片倒吸气的声音。
“我日!!”——苏术。
“好苏啊!!”——纪念之。
“……辣眼睛。”——孟元白。
反倒是本人一点没有自己像流氓一样调戏良家妇女的自觉,咂巴砸巴嘴,一脸回味的说:“真甜。”
任榆懒的理他。
这三天,他算是认识这个光头青年的脸皮有多厚。
理他就是给他拔高气焰的机会。
不理他,让他自己个儿嘚瑟去吧。
见任榆没有任何反应,其余三人暗戳戳的对视一眼。
均从对方眼里看到一个意思。
——莫不是榆儿也喜欢他们朗哥?
“这么好吃,小榆仔,给哥吃一口呗。”朗稔毫无脸皮的凑过去,笑眯眯的说。
任榆把手挪开。
朗稔伸手从纪念之手中抢过刚插|进吸管的养乐多,纪念之炸毛:“朗哥,这是最后一瓶!!”
朗稔不理她,自顾的把养乐多递到任榆跟前:“一口面包换这个?”
任榆盯着养乐多看,两秒后,果断把面包塞给朗稔,另一只手快如闪电般夺下朗稔手中的养乐多。
这两天,他的目光一直在养乐多上转。
只是,他一个大男人,纪念之是个女人,他实在不好意思抢女人的东西。
车内顿时响起男人得意的笑声。
“呯!”
一声枪响将男人的笑声打断,悠闲的众人瞬间紧绷,武器拿在手里,车内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除了任榆。
见朗稔不吃面包,迅速把面包抢回来,大口大口往嘴里塞,几下就把面包给啃了,末了还把养乐多喝光。
他给了他时间吃,是他自己不吃,不怪他。
等朗稔将目光从窗外收回时,便对上两手空空的任榆,任榆很平静的回视他。
“面包呢?”
任榆不说话。
那模样,看起来无辜极了。
朗稔心痒痒,大掌使劲揉了把任榆的头发。
他老早就想这么干,手感真他妈爽。
任榆眼睛一眯,刚要有所动作,脑内的萨比跳着脚:“有子弹射过来,快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