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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兮兮地冲我说道:“大老板,你说我要是把我爸泡了几十年的牛鞭酒给他们喝一口,他们能不能把我当朋友了?”
“我看,行。”我顿时笑了。
“那我去我大爷家,把他家的那根野山参拿来,给众兄弟补补,然后再请他们耍小姐呢?”朱小屁眨着不大的绿豆眼,全身带着一股激灵劲儿地问道。
“恩,我看不行,你带他们去京城天上人间玩儿一趟吧,估计他们得把你当大爷。”我作沉思状。
“那算了,我家就是把耗子抓来一起卖了,也消费不起啊。”
“草,我这一看,你还真不是傻子。”华子一笑。
“你才是傻子,你全家都是傻子。”朱小屁放下茶杯,冲着华子就叫嚣了起来。
我看着三人斗嘴,心底暗自送了口气。
古人云,千里马常有,伯乐却不常有,其实,我觉得要辩证地看待这个问题。
在现实生活当中,特别是如今这样的大环境之下,你要往上窜,肯定不只是你敢拼敢干就能成的,还需要自己的人脉,资金,以及一定的机遇,为什么说这个机遇是一定的呢?
就好比你自己觉得自己很有才干,或者是一个怪才,你觉得那个公司老板能重用你,但人家偏偏不重要你,甚至连面试都没通过,那你啥心情呢?
不是所有的千里马,都能遇到伯乐,而不是所有的老板,都能遇到人才,特别还是朱小屁这种特殊的人才。
要是放在十年前,我敢说,他把他那两份鉴定报告往身上一贴,一年啥事儿不做,都有人上赶着给他送钱,这就是世道。
可现在,他不得不牺牲自我,拿鲜血甚至命去还钱,时代不同了,连他这个精神病都必须得与时俱进了。
十一点半,老四的那些本家亲戚,玩儿得好的朋友,基本上都来齐了,并且所有的目光,都略过了竹林下,那五辆霸气绝伦的汽车。
吃饭的时候,好多不认识的人过来敬酒,不知道的,还以为我的正主呢。
本来不想多喝,可人家一句话,顿时让我没有了脾气。
“你这是代表小红娘家人,来我们家,哪儿有不喝酒的道理?”
“看不起咱们农村人啊?”
哎,行吧,喝吧,这一喝,就特么醉了。
一场午饭,吃到下午两点半,新杀的一头猪,愣是吃下去大半,一群人,唯独少数的几人没喝酒,那是留着开车的,要不然,今儿全部走不了了。
回到家后,我就在家休息了。
而菲菲得去饭店,这是她每天的工作,宇珊据说被七七拉着去逛家具城了,所以,照顾的我任务,又十分光荣地落到了嫂子的头上。
“诶水”
迷迷糊糊中,我的精神意识缓缓在苏醒,因为嗓子像是要冒火一般,干得难受。
“水,喝水”
可我喊了两声,愣是没有人回答,缓缓睁开眼睛,发现房间内一片漆黑,居然天黑了。
而在夏季。天黑了,起码也是八点以后了。
草,喝酒真是误事儿,在心里骂了几句,挣扎着想要起身,想去自己找点水儿喝,脑袋纵然很昏沉,但我还是知道,这个点,大家都不会在家,所以只能自食其力。
“恩?”
我一动,发觉整个身体被什么缠住一般,根本就动不了,手臂上软乎乎的,耳边热乎乎的,就好像一个人对着耳朵吹气一样,酥麻,发痒。
“啪!”
台灯被我打开,转头一看,一张俏脸映入我的眼帘。
嫂子?
草,我使劲的摇着脑袋,但这一摇,顿时就不好了,因为台灯的灯光本来就有些昏暗,脑袋一动,更加的昏沉,一股恶心的感觉,立马从胃部升起。
“咳咳”我咳嗽了两声,却是没有吐出来。
这个时候,我感觉手上那软乎乎的两坨,似乎在动,而且动的频率越来越快。
下身缠着的双腿,不停地在我的大腿上摩挲,光滑的大腿,摩擦着我的肌肤,一步,一步,一层层叠加的酥麻瘙痒感觉,让我的脑袋,立马充血。
“小龙”
一声叮铃,一张红唇,瞬间吻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