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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听。
简单的节奏,简单的歌词,朗朗上口,而且在那歌词里还有一种大洒脱的韵味。
没有束缚,自由自在,走到任何想去的地方,做任何想要做点的事情,无所畏惧别人的目光。
我就是我,哪怕我穿着破烂的衣服,哪怕所有人都觉得我像是神经病,然而在我眼中,你们才是一群木偶般的可怜蛋儿。
“我要从南走到北
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
但不知道我是谁……”
那种隐藏在字里行间的大自在大洒脱像是小锤子一样敲打的心脏上,每一下的力量并不是很重,但是却有种从身体内部在挣脱身上束缚的错觉。跟着歌声唱,跟着节奏摇摆,就好像是甩掉了那些累赘,身子整个都变得轻盈了。
“看我的鞋儿也破
我的帽儿也破
看我的袈裟也破
但我心比你干净的多……”
整个舞台都在这样的节奏下摇晃,莲花般绽放的舞台从远处看去就像是随风摇曳的花瓣,呈现出一种异样的美感。
在这样的气氛下,所有人都忍不住的跟着一起摇摆,一起歌唱,就连庄衡天都沉醉在其中。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脚和脖子竟然在无意间跟着那歌声摆动。
庄衡天的脸色顿时就黑了。
或许是心中有鬼,他从那歌词里听出了一丝嘲讽的味道,就像是说他是个俗人,争名夺利,结果深陷俗世的泥潭,肮脏又可怜。但是曾经被他看不起的王晔却早已经超脱了出来,哪怕曾经很胖,哪怕曾经很穷,可是他现在却走的更高更远,走出了自己的风格,自己的光华。
庄衡天心里憋的难受,心口隐隐作痛,可是却毫无办法,他此时此刻发现,王晔早已经不是他可以压制的人了,此刻的这种心情就像个只会嫉妒的可怜虫一样,只能在心里窝火,却什么都做不到,甚至偷偷的羡慕王晔如今所拥有的一切。
想明白了这些,再看见舞台上那个光芒四射般的男人,庄衡天抗拒歌声的身体突然就软了下来,带着一丝颓然,就连面容也好像一瞬间苍老是十多二十岁一样。
天网上的观众也听得入迷了。
“我发誓,这绝对会成为一首经典歌曲。”
“虽然感觉土土的,但是为什么那么好听呢?像是有魔性一样,脑内循环无数次,一听就难忘啊。”
“歌词很有意思,洒脱自在,像风像水,无拘无束。”
“喜欢这首歌,不知道会不会上架,我要买个永久版权。”
“这个月的信用点我已经刷爆了,可是我还是想买啊!晔神不要停,你唱多少我买多少,我永远支持你!”
“有钱过又如何
我的帽儿又如何
反正遍地烧不尽的野草
还有扑不灭的野火……”
这一天。
是似水星的狂欢,王晔的歌声在掌声中传遍云霄。
几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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