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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收腰,像是爱德华时期的淑女,她坐在格子的野餐毯上,面前放着一个鱼缸,手里拿着一根一尺长的东西,一看他们,就晃着说,“快,快,来和我钓鱼。”
钓鱼?樊诚笑。
霍许却看着南音,站在那里,如同穿越时空,忽然到了去年七月,伦敦的小公园里,她曾经也这样笑颜如花,那笑容,如同夏日带穿透力的阳光,可以直接照进人的心里,令人从心里渗出幸福温暖来,带着冲击力,随着血液流到四肢百骸,令整个人,都处于一种不真实的幸福感。
他的心里还没有想完,人已经走了过去,被南音拉着坐在那里,她把那“鱼竿”硬塞进他手里,她的长头发落下,缠在他的手腕上,他看的她今天做了发卷,她不管不顾地说,“快快,这笨鱼好玩极了,你逗他们,他们就跟着你转。”
她笑着,看他不动,她不解地望向他,“怎么不玩,我不生你的气了。难道你还生气?”
她一连串地说,语速轻快,像唱歌,霍许像中了魔咒,不知道自己怎么坐在了这里,她看着他,他像穿透时空,觉得自己替代了另一个人,连他曾经在那人身上看到的幸福感,也被自己替代了。
更甚至,他如同代替了别人的审美,看着眼前的女孩,只觉得阳光太过刺眼,她原来,长得这么好看!
☆、第104章
法国古王朝的沙发,精湛的工艺,古雅的做工,女孩穿着长裙,坐在上面,洛可可的柔媚风情随着裙摆散着。她手里端着带金边的香槟杯,那香槟冒着金色的泡,飘浮向上,对面的男子如最得体的英伦绅士,只是好像太过年轻,他抬手,她就抬手,却没有搭上,而是忽然搂向他的后颈,俩人一下脸贴脸,近的呼吸相闻。
女孩右手的香槟杯凭空消失,她伸手搂上他,她手上黑色的丝绒手套,手腕上闪着一圈圈的钻石光晕,却不合时宜地多了条绿松石的手串,她盘着古典优雅的头饰,发鬓插着朵香槟色的玫瑰,她靠近,那玫瑰花的芬芳令人沉醉……丝绒的质感,像她身上的衣服,如果可以靠近,揉在自己的手心里,仿佛才是那衣服的宿命,男人抬手了,缠上她的腰,女孩仰起头,笑的醉人,她自己也醉了。
男人埋向她的颈窝,女孩眼波流转,慢慢躺下……
霍许一下坐了起来,房间灯亮,他抬手,揉向自己眉头,呼吸有些急,刚刚的梦中,是南音,和她以前的男朋友或是自己……心里又空落,又像压着块大石头。
这感觉俗称“酸爽”,霍先生生平第一次尝试,他翻身下床,坐在床边,觉得自己的呼吸还是太急。他站起来,开门向楼下走去。
走到下三楼的位置,值夜的两个保镖看到他,眼神僵了一下。
霍许一路来到三楼最里面,按下门把手,推开门,里面床头亮着一盏灯,他轻飘飘地走过去,不是刻意放轻脚步,而是心始终落不在实处。
那人埋在被褥间,正睡的沉,他在她傍边坐下,伸手过去,伸到被子口,那里透着熟睡后聚集的热气,暖烘烘地晕着他的手,他的整个人,好像这时才神魂归位……荒谬地发觉,原来自己刚刚是怕她忽然走了。
他抬手,按向自己的额头,自己家这里,放开让她跑,她也跑不出去……自己又怕什么。
他长长透出一口气,想到梦里那男人,他又皱起了眉头,一个人本事再大,要梦到什么,他却控制不到,那感觉真逼真……他和她,曾经也那样过吧……
他看着床上的人,睡意越来越远。
第二天,南音神清气爽地起床,换了衣服下床,看到霍许竟然没有出门,她喜道:“你今天怎么还没走?”
霍许放下报纸,白毛巾擦了擦手说,“你睡的挺好。”
“当然。”南音拉了他旁边的椅子坐下,拿过果汁来给自己倒了半杯,看到霍许的碟子里有煎好的培根,上面带一点油,肥瘦适中,已经切好了,她立刻捏一块塞进自己嘴里,看着霍许笑,“真好吃。”
天真中掺杂着稚气,霍许对上她的笑,一晚上的不痛快,忽然一扫而空,看着南音,只觉得怎么看也看不够。
情人眼里出西施,霍先生当然听过这句话,只是没想到,有一天这种事情会真实的发生在自己身上。还记得劳伦斯第一次见南音,说她生的好,脸上没有欲望,他那时觉得西方人审美终究不同。
清丽脱俗,风韵天成,典雅清贵那都是标签,原来有一天,会有一个人,令自己觉得她素雅也美,穿的繁琐富贵,依旧极美。只因为,她是她!
还有这样的笑容,真是令人觉得做什么都心甘情愿。
南音不知道他这两天心里已经沧海桑田,她自己的早餐也来了,她吃的很快,“我今天还要钓鱼,你能早点回来陪我玩吗?”
霍许看她叉子叉一整条培根咬着吃,脸颊鼓鼓,这吃相,她还真敢露出来,他招手让人来给南音切培根,站起来说,“我看情况。”他必须快点走,不然他觉得今天都出不去了。
他向外走,樊诚正好也准备好下楼来,昨晚回来的晚,他宿在这里。车上,阿麦早早的到来,霍许罚他不许进屋,他就决定用这种方式消极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