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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傅麟踅回到车上,周兴天目送时。撇了下嘴,这傅麟踅还真有本事,居然这么宠都没宠坏。虽说小金毛傻了点,但也只是对他三叔而已。
其实相比傅麟踅而言,傅鑫有些小家子气这也是无可厚非。傅麟踅天生就要掌管傅氏,其父在其大哥过世后,便着重培养。更何况,世家之子或多或少都带了几分傲气来管理公司。
而傅鑫这辈子的确有些脾气了,但骨子里还是从小农村出来的,一路拼搏,斩兵杀将开了一家小公司。
以如今的目光看,那公司根本就是小的开玩笑。
也就是说,薛州固然有傲色,却也只是因为后天自己所努力的结果。与世家自小熏陶的截然相反。
但,如今的傅鑫毕竟接受了前任的记忆,与之融合。傲气,骨子里也有,但那是对别人。可对傅麟踅,他是怎么都使不出脾气,折腾不出小性子。
傅麟踅喜欢什么,需要什么,傅鑫都会尽可能完成。
在傅麟踅面前,他是真的,也是最真的。
傅鑫与傅麟踅之间本质区别,就是前者是小企业,后者是家族企业。只是,如今小企业已经合并到大企业了……
坐在车上的傅鑫拿着一盒盒打包的点心,放在一旁,扑到傅麟踅怀里,一阵撒娇打滚卖萌后方才打了个哈气,“三叔,是不是要走了?”恋恋不舍地把头靠在傅麟踅腿上。
后者一震,不知他是怎么看出的。一边摸着自己小金毛的头,一边感叹果然是犬科动物,真够警觉的。
“嗯,后天走。”傅麟踅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便拨了下傅鑫打包的点心,“都是些什么?”
“小叔饿吗?”说到吃的,傅鑫眼睛一亮,献宝似的把还有些温烫的小笼递了上去,“尝尝,这可是地道的南翔小笼!”
傅鑫之所以对城隍庙小吃这么执着,是因为前世刚到上海,还年幼,喜欢、也想吃好吃的。这种点心对孩子而言,有着更大的吸引力。
可那时才十四岁来上海的小瘪三,能有什么钱?能把自己吃穿都解决了就不错,还买这些?
当时对傅鑫而言,这可是奢侈品。一笼哪怕是底下排队的,十块钱的小笼,都是可望不可及。
他一天两个高庄馒头加起来才一块钱,渴了喝点自来水,就能这么熬上几个月。
但心里一直会心心念念城隍庙的小吃,还有自己上夜高中的隔壁,是个生煎铺,那里面的香味,至今都让他念念不忘。
那几年里,薛州就对自己说,将来一定要赚到大钱,然后去把这些好吃的都吃上一遍!不,一遍不够,他要天天吃!日日吃!夜夜吃的!
可后来真有出息了,却又开始繁忙工作的同时还要兼顾学业,别说吃这些点心了,就是连吃口饭都难。
再后来,他固然有时间也有出息更有钱,可远在家乡的父母却来上海了……
他整日就为那群人收拾残局都忙不过来,还怎么有心思自己出去吃顿?
想到这,傅鑫瞅着小笼包的目光都有几分黯淡。
傅麟踅咬了口已经失去最美味时间的小笼,刚想赞扬几声,却见自家小金毛捧着盒子,耷拉着耳朵。
不知为何,他没多想,直接把咬了口的小笼递到小金毛嘴边。
后者不解,却抬头,用水汪汪的眼睛瞅着自己。
那不确定的目光让傅麟踅的心,也跟着抽动了下,“吃。”
单一的一个字,却让后者乖乖张开嘴。用好奇而期盼的目光瞅着饲主,含入口中,还用艳红色的小舌头,卷走筷子上的残汁。
不知为何,傅麟踅尴尬地撇过头,过了会儿,才转回:“你来上海后,变了很多。”从习惯到脾气,还有行事作风。
傅鑫心里感叹,也有几分笑意。的确,这是上海,不是香港,所以他想做什么,自然就去做,不必顾忌别人是否会察觉自己身份的变换。
只是,他不知如何去欺骗眼前这个男人,所以笑眯眯地推了推打包盒,“吃~”
这大包小包的点心在下车前,已经被傅鑫和傅麟踅解决。
傅麟踅自己午饭没吃,倒也没觉怎么样。可那只小金毛可不只是吃过午饭这么简单,他是连同下午茶也吃足后才爬上车的。
如今又一次哼哼着躺在他小叔怀里,难受得只想打滚。
后者已经熟门熟路地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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