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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马贼,老李则是他们的头子,据说在大业年间,老李曾在杨玄感手下当过先锋,杨玄感造反失败后去了瓦岗,当了如今翼国公手下的亲兵,按理来说他老人家不应该在这鸟不拉屎的塞外喝西北风才对,可事实就是如此,还有奇怪的是,也从来没有人去问他为什么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不过也正是因为有老李的带领,他们才能每天吃肉而不被东突厥与大唐的军队捉住打杀干净。
篝火上响起了“刺啦刺啦”的声音,这是肥羊被炙烤出的黄油落在火上发出的声音,有两个壮汉正在羊肉上撒着珍贵的盐巴与茱萸粉。
老李忽然咳了一声,发现所有人都看向自己,满意的点了点头后便又看向了独眼壮汉。
独眼壮汉悲叹一声,在怀中掏了许久,拿出一只两寸长的瓷瓶,被称作小十二的少年眼尖,一把将那个瓷瓶夺了过来。
从瓶口处残留的淡黄色粉末来看,是胡椒粉没错了,这东西要是洒在羊肉上,可比那茱萸粉香多了。
拿开瓷瓶的塞子,里面的胡椒粉几乎还是满的,少年嘿嘿笑了几声,亲自走在篝火前给肉羊上料。
有了胡椒粉的入味,那两只卖相焦黑的肥羊在众人面前像是变成了人间美味一般,随着老李一声开吃,众人纷纷站起抽刀,一边刮肉一边饮酒,好不快活。
一般情况下,在吃肉喝酒之后,定是有着大事要做,可现在整座阴山近千里范围都是雪,就是山上的兔子都缩在窝内不出来,更别说有个人影了。
毕竟打家劫舍还是得要有人才行,不然打个西北风啊?
少年趁老李不注意,将自己孝敬给老李的酒囊拿起,赶紧跑回了自己的屋子。
不过说是屋子,倒不如说是一个土坑,在山谷的平地上挖出一个半露天的土坑来,再在露天的部分搭上木桩铺上松草,盖上一层厚厚土,在这个时节,保管比木屋土屋什么的要暖和。
在住处的炕下生起了一堆火,添足了烧制的木炭之后,少年赶紧缩在炕上的狼皮睡袋中一口一口的喝着酒。
现在眼见着就是贞观五年,大唐自然还没有流行火炕,而睡袋更是别说,至于出现的原因,也是因为这个少年。
住处入口的盖子忽然被人掀开,一个高大的身影走了进来,在漆黑的土坑中摸索了半天,找见灯盏后用火折子将其点亮。
屋子亮了起来,映照出了老李粗犷的面容。
“我说老李,你不在你屋待着暖和,来我这里作甚?该不会为了三爷的一囊浊酒,来找我撒气了吧?”说是这么说,少年却全然没有将酒囊拿出来的意思,而是将炕头另一边放着的麻被拿在跟前。
老李将鞋子脱了钻进麻被中,说道:“呵呵,某可不至于为了一囊浊酒找你撒气。”
少年问道:“那有什么事?”
老李道:“你想不想去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