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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陆嘉面色沉静地转身,伍媚却忽然扯住他的手腕,淡淡朝夏商周说道:“没什么话是他不能听的,你直说吧。”
夏商周喉结动了动,垂在身侧的两只手下意识地一根一根收紧,过了许久,他骨节发白的手指又一根一根松开,缓缓开了口:“我只问你,那个孩子,如今是不是跟着你?”
伍媚勾了勾唇角:“哪个孩子?”
夏商周一口气梗在喉咙处,当着她的面,要他说出“我的儿子”这四个字简直无异于刑罚。上下嘴唇颤了许久,夏商周只觉得情绪几欲崩溃,他不知道命运为什么要这样捉弄于他,儒雅博学的父亲在外出考古时因为墓顶塌方意外去世,娴雅温柔的母亲跟着殉情,留下他一个十五岁的小小少年,跟着舅舅过活。十八岁的时候遇上她,倾心恋慕,彼此眼睛里都只有对方。青春少艾,也不是没有少年人的冲动,可是他却每次都会选择温柔却坚定地推开她的手,宁可躲进旅馆的卫生间里,在哗哗的水流下自己纾解。就像他吃葡萄总是把最饱满最浑圆的紫色颗粒留在最后吃一般,他也想把最好的留到他们结婚那天,可是谁能料到订婚那晚出了那样荒唐的变故。有那样鹣鲽情深生死与共的父母,他如何做一个玩弄感情的人,可是这个世道,处女又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他和晏修明发生了关系,自然不得不负起责任来。若不是夷光的离家出走,或许他未必有勇气选择任性地一走了之。
沈陆嘉已经敏锐地猜到了那个孩子指的是夏天,应该是晏修明和夏商周的儿子,那么伍媚收养他,动机又是什么?他有些不敢往下想。忍不住看了看一旁站着的夏商周,他还记得初见时那样潇洒昂扬的青年,可眼前的年轻男人却是一身萧索落寞,几乎像换了一个人。命运弄人,沈陆嘉在心底叹息一声,折身去厨房倒了一杯水,然后递给了夏商周。
夏商周下意识地接过杯子,杯子的竖棱硌着掌心,他低头抿了一口温水。又过了半天,他才破釜沉舟一般开腔道:“你明白我说的是谁,晏修明和我的孩子。”
“夏商周,你上我家来管我要你和晏修明的儿子?”伍媚唇角的笑意很淡。
“我去了唐在延家里。三年前,你和一个年轻男人一起带走了那个孩子。唐在延的妻子记得你右手上的那粒红痣。”
眼角的余光里伍媚看见了沈陆嘉的眼睛,那双栗色的眼睛此刻像茶色的大海,正在眼底生出无限的波澜,并不汹涌,只是一波一波地漾出悲悯的涟漪。
伍媚无来由地便觉得从心底生出一股烦躁之意,她状似很随意地将右手搭在自己的左手手腕上,那粒红痣便像落在雪地里的一朵红梅一般显眼。
“领走孩子的女人右手上有痣,我右手上有痣,所以便是我拐走了你儿子?夏商周,你大学里逻辑学可是满分,这种低级的错误三段论,你怎么能说的出口?”
“夷光。”夏商周痛苦地耙了耙头发,“孩子是无辜的。不管怎么说,孩子都是无辜的,他没有做错任何事……”
“够了,夏商周。你哪只眼睛看见你儿子被我毒打了还是辱骂了?”伍媚斜着眼睛睨他,嘴角微勾,神情嘲讽,“要讨人,麻烦你找齐全了证据再登门兴师问罪,或者直接去警察局报案也成。时间不早了,请回吧。”说完便转身进了卧室。
卧室里没有开灯,黑漆漆一片,夏商周看着她的背影逐渐和那浓墨似的暗融为一体,又去看沈陆嘉,“沈总……”
沈陆嘉难得不礼貌地截断了别人的话头,但是语气还是一如既往的彬彬有礼:“夏行长,你认识她的时间比我久,应该知道她的为人。一个人再怎么变化,骨子里的东西始终还是在的。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今晚这样冒失地上门要人,我想实在不是什么高明的主意。”
夏商周又一次将视线投入卧室的黑暗当中。黑暗里他看不见她的轮廓,他又看眼前的男人,他长着一张英挺锐利的脸,但似乎无论什么时刻,他的表情总是静的,夏商周忽然从心底生出一种灰心来,这种灰心比他在知晓晏修明给他生了一个儿子时还要重大,因为沈陆嘉比他要懂她。他用力地抿了抿嘴角,一声不吭地推门离开了。
沈陆嘉进了卧室,轻轻按下了壁灯。伍媚躺在床上,他坐到床沿,抬手摸了摸她的长发:“晚饭还没吃,马上重做意面?”
“我不饿。”伍媚头埋在枕头里。
“那吃点别的?冰箱里还有菜。”
伍媚一骨碌坐起来,“沈陆嘉,你不问我收养夏天是为了干什么?”
“你会拿他做什么?”沈陆嘉眉毛微微一扬,“我不觉得你会用那孩子做什么。”
他笃定的口吻让伍媚有些恼火,她冷哼了一声,挑衅道:“沈陆嘉,我不是一个善女人,你该知道的。宽宏大量、以德报怨这种情操在我这儿,就像受天父感召而怀圣胎一样稀奇。”
沈陆嘉笑了一下:“没有人会喜欢做出违背本性的事来,如果觉得内心煎熬,那这件事一定违背了本性。”顿了一下,他又微笑着说道:“你对那个孩子虽然不亲近,甚至有些严厉,但是孩子却很粘你,孩童是这个世界上最敏感的小动物,你对他是好是歹,他们分辨的出来。”
“不。那只是因为他知道自己除了依附我之外,无路可走。人类之间的感情很多时候都只是一种强势吸引,就像小孩要生存,所以依赖父母的宠爱,介意任何人分走这份宠爱;年轻女人要更好地生存,所以要找到优质的长期饭票,长相学历收入职位哪样不得上纲上线;还有友谊,即便是全无利益关系的闲暇陪伴,难道对方不必温和可亲或者风趣幽默?谁愿意和一个乏味丑陋单调无趣的人作伴?而且,你可知道我和阮咸刚去京津唐家时他什么样子?唐家夫妻本来是因为无法生育才领养了夏天,但是领养了没多久唐在延的老婆就怀孕了,我们去的时候是冬天,夏天才三岁,唐在延的老婆挺着六个月的大肚皮在织小婴儿的毛衫,而夏天拖着鼻涕在楼道的空地上被几个比他大的孩子当马骑。”伍媚大概有些激动,语速很快,也不知道是要说服沈陆嘉还是说服自己。
沈陆嘉凝望着她乌黑的眼珠,过了一会儿才缓缓开口说道:“那你想怎么做呢?法制社会,不时兴子代父偿那一套了,这孩子唯一的利用价值不过就是他那私生子的身份,名舞蹈演员的私生子,被生母抛弃在福利院门口的私生子。”
伍媚被沈陆嘉说中心事,脸色暗了几分。
“你和晏修明间的恩怨,我不会以血脉人伦来劝说你什么,但是我希望你不要在夏天身上做文章,老话说‘罪不及子女’,一旦背上私生子的身份,这个孩子的人生将会更加艰难。如果你信得过我,把这件事交给我,我来处理。”
伍媚有些发怔地看着沈陆嘉,有些犹疑地“你来处理?”
沈陆嘉点点头,正色道:“我始终站在你这边。”
伍媚定定地看了对面的男人半天,过了许久,她才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好。”
作者有话要说:2月份俺交稿了,但是交稿之后拿书号,送审,修改,设计装帧,下印厂都需要时间,俺的出版方也是业界新人,所以速度比较慢,但是态度还是很敬业的,比如出版方在《何处》的装帧设计上先后换了几个设计师,光我看见的作废封面就有6套,为了书能美美地上市,所以辛苦大家久等了。。。
☆、第66章爱的挽歌(1)
夏商周站在办公室的巨幅落地窗前,他的办公室位于摩曼写字楼的22层,朝南,采光非常好。然而放眼看去,景致还是局限于高楼铁塔,他忍不住想起在美国摩曼总部工作时,那里离纽约的入海口很近,一边是曼哈顿的摩天大厦,一边是洁白的帆船在夕阳下扬帆大西洋的场景,一边则是自由女神像,那个时候的他,充满了抱负和激情,然而现在,他只觉得自己像一株老去的树,即使站在阳光里,依然写满了暮气。
摆在桌上的手机响起,是柴可夫斯基的《四小天鹅》舞曲,这首铃声已经陪伴了他整整十年,从未换过。也因为这铃声过于特别,所以这么些年他没少收到各方送来的来自世界级芭蕾舞团的演出门票。没有人知道他之所以挚爱这首芭蕾舞曲只是因为是它,让他第一次知道她的全名叫做晏夷光。那时是大一的迎新晚会,他是男主持,报幕之后刚好和准备上台的她迎面碰上,她穿着乳白色的芭蕾舞裙,神情淡漠,和那天在图书馆又窘又恼的样子完全不像。然而随着《四小天鹅》欢乐的舞曲响起,她却像一只伶俐的雪鸟,在他的心脏上跳起了踢踏舞。明明和其他几个跳舞的女生一样的装扮,可是他的眼睛却可以轻易找寻出她。站在幕后的他旁敲侧击,知晓了她就是晏夷光,那个16岁考上京津大学的晏夷光。真正动了心却是在后台看见她换鞋,她刚脱下一只芭蕾舞鞋,那双脚,一点都不美丽,中趾上还裹着橡皮膏药,他忍不住问她“疼吗?”她先是狐疑地看他一眼,随后就笑了,指指自己还穿着舞鞋的的那只脚,说道:“为了别人看见的这只脚,只能辛苦另外的这只脚了。”一面说一面踢了踢那只没穿舞鞋的脚。他记得自己当时脑中一热,如同中了什么魔障,一蹲身就给她脱下了那只舞鞋。
长长地吐出一口浊气,夏商周接通了电话。
“夏行长吗?我是沈陆嘉。”
夏商周呼吸一窒,哑声道:“沈总找我有事?”
“夏行长,如果方便的话,能否现在到森木大学附属幼儿园来一趟?”沈陆嘉心知以夏商周的机敏,听到幼儿园应该就明了他的意思了。
果不其然,夏商周浑身一震,连声音里都带了一丝颤音:“幼儿园?是,是,是——”
“嗯,我在幼儿园的正门等你。”
夏商周挂了电话,便疾步往门外冲,走了两步又折回他的私人休息室,在穿衣镜前将衣服好一通整理,这才抓着车钥匙离了办公室。
离幼儿园越来越近,夏商周觉得自己的呼吸开始不稳,不由趁着等红灯的间隙,伸手扯了扯领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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