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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朋友介绍,来到八方论坛诗歌家园,就被琳琅满目的诗歌吸引,被那里轻松和谐友善的氛围吸引,读到许多好诗歌和精彩的评论,大开眼界,受益匪浅。其中对吴元成的动物九题中的五花马难以忘怀,五花马被他写的活灵活现。
刚读到这首诗歌,就被它的大气豪气所吸引,为诗人开门见山、独特老道而精练的表现手法所折服。在诗人的笔下,这匹五花马不是李白“斗酒十千恣欢谑”的五花马,不是花花公子比阔的玩具马。它是非凡之马,是无畏无惧的战马。是威名赫赫的千里马,是英雄胯下一马当先万军丛中取上将首级的神驹,它英姿飒爽,斗志昂扬,具有英雄之气,将帅之气。
我知道自己孤陋寡闻,学薄识浅,很难给这样精彩的诗歌写一个称职的评论,更无法从理论与技巧的高度来探讨,但是“五花马”和“我”的英雄形象却久久萦绕心头,挥之不去。我觉得必需为它写点什么,于是,决定跟着感觉走吧,哪怕有灌水嫌疑,哪怕算一通胡扯。
对这首诗歌念念不忘,始于第一段。记得当时我只看了一遍,感觉触目惊心,突然就默咏出来。我感到惊奇。但是我有自知之明--知道不是自己记忆力强或者聪明,而是因为这首诗很成功,这是一首好诗,它在我心里引起了共鸣。
让我们先看看第一段吧--“眉心的花朵阅尽杀伐/四踢翻开所有的春秋/今夜,我和你一起/衔枚疾进。”一匹纯白的或者枣红的高头战马,威武而俊美。它站在我的面前。这是第几次凯旋,立过多少战功?是刚刚凯旋归来吗?我记不清了,可是它会记得。它身上沾着血迹与汗水,它的额头镶着一朵雪白的梅花或者血红的梅花,汗水与热气,顺着红色的皮毛一直向下,向下,滋润干燥的泥土。梅花,多么美好的印记,可以把它与别的战马区分开来;它的四踢依然是那么坚定与强壮,和它在一起预示着昂扬与胜利!这是一匹多么俊美的战马啊!可很多时候,它更是一个战士。今夜,稍做整休,我们还要出发。带上刀枪与弓箭,我们生来为战而战,同甘共苦,毫无顾虑与怨言。
诗人的描写开门见山,详略得当,这种开篇的手法作者常用,却不堕纤弱。里面有巨人式的感伤,有惊心动魄的艺术力量,同时也造就了开篇的气势,引人入胜。不知不觉,我已把自己当成主角,我不得不深入的读下去,读第二段。“你比我的雕翎箭飞的更远/比我的大枪更具杀伤力,有时/也撩开爱的锦袍/和平的欢呼”和平是人类的追求,是世界发展的主题。这一段的描写更可爱了。这匹战马强壮,机智,勇往直前,战场上有以一当十的作战能力,一腔热血,满腹忠诚。可是,这里诗人的笔锋一转,这匹充满灵性的战马也撩开爱的锦袍,可那不是锦袍,那是和平的旗帜,那是和平的欢呼,是对爱和亲人的惦念。
“那些山岳,那些沙漠/比尸骨还容易破碎,一阵风过/旗帜就在城头上招摇/那些湍急的或者冰封的江河/凝固为密密麻麻的方块汉字”转承,衔接,大气的场景没有削弱全篇的高潮,提出疑问并清晰的回答让人反思。--战争为了什么?杀戳为了什么?当战争的烟云消散,那些曾经的山岳与沙漠被风蚀,那曾经一切的一切都成为过眼烟云“凝固为密密麻麻的方块汉字”是与非,功与过,都留与后人评说。从这个意义上说,战争是创造历史的工具。而战马与将军呢?
“不管这些,且和我饮尽/葡萄美酒和鲜血/在坚硬的史册里/酩酊大醉”此时,似乎现实很遥远,而历史则很近。借酒兴诗情,来一次淋漓尽致的抒发,痛快,豪壮。用这种方式凭吊历史是多么的完美啊!凭吊历史,诗人忘却了是在写诗,而让自己活在了历史中,达到了忘我的境界。
让我们再欣赏这首诗歌的原作--
动物(之五)五花马
眉心的花朵阅尽杀伐
四踢翻开所有的春秋
今夜,我和你一起
衔枚疾进
你比我的雕翎箭飞的更远
比我的大枪更具杀伤力,有时
也撩开爱的锦袍
和平的欢呼
那些山岳,那些沙漠
比尸骨还容易破碎,一阵风过
旗帜就在城头上招摇
那些湍急的或者冰封的江河
凝固为密密麻麻的方块汉字
不管这些,且和我饮尽
葡萄美酒和鲜血
在坚硬的史册里
酩酊大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