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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犀有些局促:“嗯……我不喜欢和别人睡一起。”
昭明笑了笑,把耳朵上的滴翠耳环摘了,手腕上的宝石戒指、翡翠镯子放在梳妆台上,她说:“我刚好相反,我不习惯一个人睡。没出嫁的时候,一直都是奶娘陪着我的。”
灵犀心想:这个女人真讨厌啊,也不管我欢不欢迎她。
屋子里新搬来的梨花木大床,铺着牡丹花色的床褥,野鸭羽绒棉被,纯金的钩子收拢着粉红色的床帏。灵犀穿着睡衣,披散着头发坐在床头绣鞋面。她平时不会这么安静,但是今天昭明来了,她局促得无事可做,只好提前坐在床上。
昭明也卸了妆,正依坐在床头,旁边跪着一个婆子,低声回禀着朝堂里发生的一件事:都尉府的三公子在酒肆打伤了人,关在衙门里了。张都尉差人来找公主说情。
昭明蹙眉道:“这老三也太不成气候了,仗着老子那点功德,整日欺男霸女,迟早要把家底败光。”
婆子赔笑道:“虽如此说,还望公主看在张府昔日对公主的殷勤孝敬的份上,网开一面。”
昭明冷笑一声:“这话没得叫人打脸。那张子峰不过是在我府上走了几趟,好似有多大的交情似的。行了,他儿子犯得不是大事。提刑司的人不过打几板子,再罚些银两就是了。”
那婆子答应了一声,千恩万谢地出去了。
昭明抱着一个蓬松的枕头,又叫丫鬟给她端一碟子蛋糕过来。灵犀眼睁睁地看着一盘黄澄澄地洒了糖霜的蛋糕被放在床前的凳子上。
“不是给你吃的。”昭明提前警告道:“你已经刷过牙了。”顿了顿又说:“我是孕妇。”
灵犀哦了一声,继续依在灯下绣东西。
昭明凑过来一瞧,开口道:“你绣的好难看。”
灵犀有些尴尬,双手捂住了布面:“这是一只兔子,还没完工呢。”
“难看死了。”昭明喝了一杯茶,继续说:“针脚大,配色土。你一点都不擅长刺绣,为什么要在这方面浪费时间。”
灵犀被批驳地体无完肤,挣扎着回嘴道:“你不会女红,凭什么批评人家。”
“我不会做饭,可也品得出饭菜的优劣呀。”昭明微笑道。
灵犀骨朵着嘴,转过脸挪到床尾继续绣了。
昭明是喜欢热闹的,平日里也总有一堆人围在她身边说笑凑趣。偏偏灵犀是一个闷葫芦,昭明无聊的要死,就一递一句地跟她说话。过了一会儿,灵犀果然放下针线,凑在她面前跟她聊天。
“皇帝不喜欢女人干涉政治,为什么你可以左右朝堂里的事情?”灵犀好奇地问她。
昭明微微一笑:“我面子大呗。”
昭明虽然没有官职,但是府内却有许多门客幕僚,又结交了许多朝廷要员,皇帝很宠爱她,军情国事有时也会跟她商议。那些官员们就更加巴结攀附于她了。因此她在朝廷中颇有一番势力。
“父皇虽然喜欢我,但那都是虚的,说不定哪天又喜欢别的公主皇子,所以我要在自己还受宠的时候,把它变为实实在在的土地、金银、权力、人脉。”昭明语重心长地跟她说:“即使父皇厌恶我,蓝华年背叛我。我照样可以活的自由快乐。因为我有钱,有土地。这世间没有比这两样东西更忠诚可贵的了。”她摸了摸灵犀的脑袋瓜,笑道:“要是你能明白这一点,就不至于像浮萍似的飘荡于乱世了。”
灵犀被她嘲笑了一通,顿时涨红了脸,半晌才说:“我也不是一无所有,我有我自己。”
昭明笑道:“哦。”
“倘若战乱来临,你所依仗的东西会离你而去,那时你会活不下去的。”灵犀指着自己:“而我可以,我是一个孤独的行者,随便在哪一片土地上都能生长,我要的不多,一点书籍和花草就够了。”
昭明呆了半晌,忽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完又拍拍灵犀的脑袋瓜,问道:“你一直活在半空中吗?小仙女。”
灵犀有些困惑地看着她。
昭明敛容,看着她的眼睛,慢慢说:“现在北方九省在闹饥荒,灾民高达百万,流寇作乱。南方犬戎族刚被收服,其他几族蠢蠢欲动。整个国家好像是暴风雨中的鸟巢,随时有倾覆的危险。你倒是挺有风花雪月的情致。”
灵犀甩手,直截了当地说:“我不爱这个国家。”她还想说的是,像凌帝那样暴虐昏庸的帝王,早就应该有人取而代之了。不过当着昭明的面,这话还是没有说出来。
昭明是在皇权中长大的人,也一直是皇权的受益者。对于凌朝未来的命运,她只觉得担忧和惊惧。面对灵犀这种若无其事的态度,昭明觉得很难理解,只能评价她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蠢孩子。”
灵犀则觉得昭明有些过于少年老成了,年纪又不大,却要把家国天下的命运全攥在手里。她觉得昭明是“女丞相”,一个气势汹汹的家伙。
两个人虽然道不同,当晚却还能睡在一起。后来旁人见昭明公主跟她走得近了,也渐渐地对灵犀热络起来。
过了几日,犬戎族的王子来递交降书,并且按照惯例,犬戎王要把自己的儿子送到凌朝当质子。
这位倒霉的王子叫做高瑟,是一个白净清瘦,面容冰冷的家伙。一看就不讨人喜欢,怪不得被他父亲送来做人质。
凌帝在金銮殿上见了王子,微笑道:“我听说犬戎族的人披发纹身,形容粗犷,不想竟有王子这般儒雅之人。”
那小白脸王子从容回答:“我听说贵国人民胆小怯懦,形容畏缩,不想也有陛下这般器宇轩昂的人物。”
凌帝讨了个没趣,十分尴尬。随便敷衍了几句就散朝了,又给高瑟指了个住处,乃是在京城西郊的陵墓附近,地广人稀,又靠近监狱,守卫森严,不至于让他跑了。不过犬戎族离京城几千里,这位王子即便是想跑,单枪匹马地也走不出一百里。
“顾庭树”被斩首之后葬入顾家的陵墓,如今那里无人看守,已经和乱坟岗差不多了。这一日正是他下葬后的七七四十九日,按照惯例,灵犀要带上纸钱,以未亡人的身份去祭拜。她长久地闷在宫里,好容易可以出门,一大早就坐在镜子前面精心打扮了一番,又穿上粉红色的襦裙,裙子边缘压着金线,腰上系着明黄色的荷包,头上插着银光闪闪的金钗发卡。珠光宝气地上了马车,快出宫的时候才想起来忘带纸钱了,于是吐吐舌头,红着脸重新折了回去。
京城里是秋高气爽的好天气,郊外树木金黄,满地落叶。又有两三个儿童欢呼着放风筝。灵犀掀开轿帘只顾往外面看,羡慕极了。马车行到墓地时,丫鬟扶着她下车,又问:“我们陪您一起去吗?”
灵犀摆手说不必,自己提着小竹篮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
顾家的墓地原本是有围墙的,如今人走茶凉,砖头都让附近的村民搬走了,野草长了三尺多高,跟旁边的荒地连成了一片。灵犀站在蓬草中,手搭凉棚:“在哪儿呢?”跌跌撞撞地走了一会儿,整个人都绕晕了,于是随便找了一个土丘,胡乱把纸钱点着了,嘀咕道:“反正你也没死。唉,你在北方到底怎么样呢?就算不成气候,也要快点来接我啊。”
此时北方烽烟连天,刚拿下了四个都城的顾庭树一身铠甲,披风在夕阳下猎猎作响,他站在营帐面前举目四望,忽然打了几个喷嚏,一个副官抱着一捆长箭匆匆走过来,笑道:“少主,襄阳城的粮食人口兵器都已经登记造册了,这个城富有得很,郡守的军队却连三天都守不住,可见是天要亡凌朝啊。”
顾庭树脸色黝黑阴沉,他现在是叛军的统帅,攻城的胜利并不能让他欣喜,他的目标是都城,这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灵犀把带的纸钱全烧了,为避免火星引发火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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