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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同一条起跑线上。
一个看热闹的马友为两人定下赛马的规则:“一直往前,有一棵大榆树。你们同时出发,绕过榆树折返回来。先到的人,就赢。”
折返比赛,这是这一带赛野马的惯例。安荞从来都只是作为观众,看过那些高手们的对决。自己驾着马上赛道,感受同观赛时大不一样。
看着别人赛马,她总想看他们竞相追逐,前后之间反复超越,最好将胜负的悬念留至最后一刻,才能真正惊心动魄,扣人心弦。
可自己上了马,她的心却出奇地平静。
第72章小网红
当马友的一声“开始”喊出,安荞和苏德同时出发。两匹马都是高个子长腿,仅仅是从茶棚入沟的那几步,便看得众人心满意足。马蹄在水面拍打的韵律,鼓起的臀肌潜藏的力量感,以及两位骑手娴熟的马背技巧,凡此种种,把众人的荷尔蒙都调动了起来。
两人越跑越远。
逐渐地,马友们只能瞧见远处一朵朵溅起的水烟花。至于哪一朵来自女骑手,哪一朵是那个蒙古男人,时间和距离都模糊了他们的判断。
真正能看清赛马前后的,只有切身在马背上的两人。
安荞没有在一开始就用上鞭子,她不催不赶,只用身体适应着追风的节奏。追风和大黑都是不甘落后的马,跑在了一起,不用催赶也自然咬得紧凑。
四条马蹄在飞速奔跑时,便化作了四把尖刀一次次插进水面。被太阳晒得温热的泥水溅到安荞的身上脸上,留下点点斑痕。迎面的微风,也在马儿越来越快的速度下变得刺人,轰隆隆地直捣进耳朵里。
大榆树枝叶繁茂,伫立在马道的中央。
安荞侧过头,看了看始终与自己并驾齐驱的苏德。她提前一步勒了马,用缰绳和脚的配合,牵引着追风以小角度绕过了榆树。
内道被安荞占领,苏德只能从外边绕。距离一远,速度也就慢了。
一路跑来,他第一次落在了她的身后。
安荞在追风重新调整回的快跑状态中微微站起了身,控制着核心,扭过头,冲着苏德大喊。
“我学了你们跑马的姿势,想看看吗?”
她清亮的声音回荡在水沟之中,一字一句,落进苏德的耳朵里。
由于蒙t古鞍和西部鞍的形状区别,习惯使用这两种不同鞍具的骑手,在跑姿上也会有很大的差别。安荞从来学的,都是适合于西部鞍、竞速鞍等鞍具的坐姿压浪,在马上的动作轻盈而优美。
但对于游牧基因的蒙古人而言,他们的鞍子太硬太窄,根本不适合在跑步时久坐。当马用尽全力向前奔跑时,他们总是会微微站起来,上身前倾,双手前探,为马儿送上缰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