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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眼的全名叫卡米拉·金眼,和卡切夫·海耶一样,一个标准的西陆北方佬,都擅长打枪——而这位也一样,他甚至还是一个佣兵,是一个愿意为钱随便杀人的混蛋。
而说到西陆北方佬,有一个笑话叫北方佬的国王,首席和护国公最大的敌人是一公里之外的子弹。
打都很准,复国党,北方主义,还有资本家这三方在北方掐了几百年,那片大地上的国王,首席和护国公基本上都是死于各种各样的暗杀,而所有暗杀里,枪的效率都能够排入前三名。
没办法,西陆北方佬天生出产神射手,很多人那怕移民到南方,也一直保持着父子相传的狩猎技巧与怎么在一千米外用四倍镜打中目标的技巧。
所以马尔斯刚刚真的是逃过了一劫——他和寇根一起大摇大摆地出现在废墟上,这个叫卡米拉·金眼的佣兵为什么先打寇根,那肯定是因为寇根身上的那套军服。
一个半大很显然来镀金的高塔小崽子那有一个胸口挂七排服役章的老矮人来得重要,更不要说这个来镀金的小王八蛋指不定打了小的来了老的,而老矮人这种打死了指不定家中等着分财产的不孝子孙还高兴着呢。
你看,什么叫高下立判啊。
只可惜离得远,这位佣兵没看清楚矮人是一个智械,而马尔斯才是此间最大的鱼。
等到他发现了,鱼也跑了,不过他还有机会,马尔斯要是不会化雾之技,刚刚那一枪会从马尔斯的左肋下穿入,子弹很有可能穿透心脏和双肺,马尔斯绝对会死。
但马尔斯会化雾之技,卡着点让过了这必杀的一枪。
鱼长了腿,跑的很快,这让金眼先生这个老钓客非常忧伤。
而且泰南军方第一投放了追猎者——这种重型军用智械是所有佣兵人生中最大的敌人,它们无所畏惧,自带维护模组,刀枪不入,追猎者甚至还带着护盾发生器。
而高塔投放的突袭者虽然没有维护模组,也会被子弹所伤,但它们带着近距离喷射突进背包,护盾发生器比军用的还耐用,使用的还是高周波刃的大砍刀和自带追迹功能的微型火箭弹射枪。
金眼能够从这种组合的追杀里逃那么久,甚至还能逃出生天,已经能够从一个侧面证明他的确有些本事。
当然,这种本事变成被泰南军方与高塔一起惦记的时候,就非常痛苦了。
马尔斯将怎么追杀金眼的任务交给高塔的专业人士来处理,同时带着队伍准备追上营长,然后就听到频道里传来了欢呼声——背叛了泰南的市长宣布投降,他名下的叛军也开始停火。
“这就结束了吗。”马尔斯感觉自己也就体验了一把什么叫战斗,战争就结束了。
“您这算很不错了,有时候我们还没有下地,当地的市长就已经被叛军中的忠诚派割了脑袋。”跟着马尔斯的那位班长这么说道——他有着一脸大胡子,看起来是标准的老兵。
“他投降的话会怎么样。”马尔斯好奇的问道。
“他的亲族会被投入当地的矿山,也许要做几十年的苦力,但罪不至死,也许过个四或五代,他的后代就能够以自由身走出矿山,不过市长本人就只能上路灯了。”老兵很显然是懂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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