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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了,赵英子的户口都迁走了,而且当初的证明还是两边的大队长都签了字盖了章的,那是你想不认就能不认的?
没办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这么能干的闺女成了别人家的壮劳力。
不过赵红梅是个厚道人,在赵英子十四岁以后,就每年让苏向东陪着赵英子回一趟赵家,给他们备些年礼,这也算是礼数周到了。
可惜了,这做法反倒是养大了赵家人的胃口。
特别是赵家兄弟。
他们觉得赵英子就是个赔钱货,是他们的亲妹妹,那就应该向着他们赵家才对。
可是偏偏,苏家人多,好几个大伙子,年轻力壮的,他们也打不过,只能干忍着。
再后来赵英子得了镇上供销社的工作,可是把赵家人给羡慕坏了。
为此,赵大成还去找赵英子要了几回钱。
当然,后来事情闹大,赵家闹了个没脸,之后就再也不敢来招惹赵英子了。
而自打那回之后,赵英子就算是回娘家送年礼,也只是象征性的,甚至有时候连屋门都不会进。
倒不是赵英子心硬,她是怕自己真进了屋和他们聊起来之后,会恨不能对赵大成赵二成动手了。
就那两个混帐东西,就只会惦记苏家的钱粮。
不过再怎么不亲厚,这结婚的事情也不能大意了。
赵英子到底还是要在赵家出嫁的。
赵英子不急着回赵家去住,而且这中间商量的一些细节,也都是赵红梅和请的媒人出面的。
苏向东是耿部长的得力助手,就冲着这个,为民大队那边的人也不敢为难赵英子。
这指不定以后有啥事儿还得求到人家跟前呢。
赵大成兄弟被为民大队的大队长给训了一顿,警告他们要是敢在这个节骨眼儿上闹出幺蛾子来,那就别怪他们把他们一家子赶出为民大队!
大队长的权利还是很大的,虽然官不大,但是现管呀!
不管是分工、记工分、分粮分钱等等,啥都离不开大队长的。
眼瞅着日子一天天临近,苏小软和苏向南也从学校里请了假,帮着家里头收拾。
就冲着苏家现在这新起的房子,苏向东在乡下办婚礼也是很有面儿的,就算是县里的同事们来了,也不会小看了苏家。
更何况这席面办地还是很惹丰盛的。
乡下的规矩嘛,这山上的东西虽然是集体财产,但是不管哪家需要点儿木材打家具,或者是家里有病人需要些荤腥补补身子也都会在山上打些野物回来。
一般而言,只要不是特别大的猎物,社员们也不会计较的。
毕竟都是住在了山脚下,谁家能没个事儿?
不过,苏家有苏小软这个bug在,那一出手,就不仅仅只是几只野鸡或者是兔子了。
苏建业带着苏小软、苏向北在山上待了两天,再回来的时候,到了半山腰,还是喊了苏家的亲戚们过来帮忙抬的。
四百多斤的野猪呀!
苏建业直接大方道:“结婚当天,晌午都来我家吃炖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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