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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只是微笑。
主要郑朗练的时间短,连形似都没有写出来,因此说服力不大。
郑朗也不气妥,继续道:“小子在开封与王府尹对话时,说过,所谓中庸,人人先修中养中,才能每发中的。想法是好,可能做到的人太少了,只能是空谈。”
范仲淹点头。此事他早就听闻。
“天下间有没有十全十美的人?”
范仲淹摇头。
“有没有十全十美的事?”
还是摇头。
“若手中两个选择,一个是甜瓜,一个是一粒芝麻,范判官先选择那一个。”
“甜瓜,你是”
“请,”郑朗不往下谈了,以后让他自己悟吧。若说养中必发,天下间只有眼前这个人才有资格,自己不行,欧阳修不行,更不要说钱惟演与晏殊之流。
江杏儿立即捧上来黄绢。
范仲淹哭笑不得,这小家伙对自己打了一个什么哑谜?倒不相信他是替刘娥做说客的,老太太不值得,小家伙也不会这么去做。苦笑了一下,开始用笔在黄绢上写起来。
是韩愈的原道。
小家伙不是要悟道吗?用这篇文章给他一些启迪。
因为稍长,只好用小楷书写。
在郑朗印象里,范仲淹的书迹只有一篇道服赞。
此时范仲淹三十多岁了,写的字与道服赞上的字体,差不多很接近。
仔细的看着他的用笔以及笔意。正统之人,因此取风依然与大多数人一样,来自魏晋,不过也舍其了妩媚,行笔劲利硬瘦,结字方正端谨,可又自带着一种峭拔之意。
这种峭拔与欧阳修的那种峭拔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文坛宗师,后者是一片高洁的君子。
所以后人说他的字是喜而凛。
看上去很干净,似是一尘不染,因此养眼,谓之喜。再思之,又感到一种冷凛扑面而来,就象茫茫一片的塞外冰原,干净得让人仿佛羞愧而走。
看得很仔细。
真论起来,有可能是郑朗两世为人,亲眼目睹正在写的最好的字。
写完了,他依然闭眼仔细回味。隐隐的他感到无论欧阳修,或者范仲淹,他们之间的字,有一个共同点。非是字如其人,也非是以瘦劲取长。再细想,又想不出。
不仅是他,还有江杏儿。看到欧阳修的字,并不感到惊讶,天天跟在郑朗后面,也让郑朗一手好字养高了眼光。
但此时范仲淹的字迹,明显又要比郑朗更上一层楼。所以痴痴的看。
范仲淹一看这样不行,这不是钱惟演的后花园,只要主人不反对,你站一夜都没关系,毕竟在公堂。道:“小郎。”
“呃。”
主仆二人同时惊醒。
诸位官员哑然失笑,不过心中也了然,纵然天资再高,没有这个痴劲,无论学业,或者书法,也很难取得让人仰望的成绩。
字也得到了,为了避免洛阳的事发生,郑朗打算立即离开河中府。那怕在郊外某一个小镇上找一家客栈住下,再行慢慢消化,也不想呆在河中府,面对接将到来的应筹,于是问道:“范判官,小子想询问一个人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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