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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土地》中的那句: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往事如烟,随风而去。过去即是真实存在,又是梦幻虚影,发生过,但永远都回不去了,永永远远都回不去了。我们只有埋葬过去,活在当下,着眼未来。
任千寻走进车站,买了一张高城的车票,验票后,上了一辆直达高城的中巴。一上车,顿时有一种亲切感,亲切感来自高城的方言,地地道道的家乡话。发车的时间到了,中巴驶出车站,到高城有一个小时的车程。杜甫的那句“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在任千寻脑海里盘旋,虽然此刻无歌无酒,但是那种高亢狂喜跨越千年,确乎有共鸣。
快到高城时,任千寻远远就看到了高城的标志性建筑——高塔,这时除了兴奋,更多是焦急,一刻也不想多等,想要立即扑入高城怀抱的急切。
任千寻没有到车站下车,而是在刚到高城的凤凰酒店处下车,此情此景,无限感慨,无限伤悲。任千寻一人漫步在高城的街头,一刻钟后,他回到了家。
半月前,他参加天才战的时候,家人就已经回到了家,继续过起了普通人的生活,隐世家族就是这样。贵为先天的郑凡的父亲郑不凡还不是隐居在这高城,过着平淡的生活。这也许就是所谓的红尘道,在滚滚红尘中磨练心性。
“妈。爸。爷爷我回来了。”任千寻一进门打招呼的同时已经热泪盈眶,尚不满十八岁的他,虽然在外人那里心狠手辣,杀伐果断,但是毕竟还是个未成年的少年人。亲人就是他内心深处不可碰触的柔软。
晚上,还是往昔一般无二的粗茶淡饭,但任千寻吃的却别是一般滋味,接着就是一夜的长谈,谈起了小灵界,谈起了决赛,谈起了大战伍四三。但是任千寻总是特别巧妙的把危险略去,好似敌人都是白痴,宝物倒贴找他,修炼总是一帆风顺。
清早,任千寻一夜没睡,但是还是神采奕奕,精神十足。任千寻回家的消息已经传出去了,但是没有想象中的热闹。昔日的发小,朋友兄弟没有一个上门找他。这也难怪任千寻过去个性十足,甚至有些孤僻,没几个朋友,真心者更是寥寥无几。那寥寥无几者不是辛勤工作,就是埋头苦读,没有像任千寻这般的无业游民。
一如既往的寂寞如雪,那碎落一地是他失落的心。不知凡儿,怎么样了。任千寻心道。任千寻想到这索性去郑凡找她。
任千寻走进大厅,郑不凡正在摆弄着名贵的茶具,自饮自酌,自有一番情趣在。
“千寻,特来拜访不凡伯父。”任千寻朗声说,一拱手,颇有敬意。
“贤侄快快请坐。”郑不凡显然已经知道任千寻战胜伍四三,成为后天榜第三的事了。后天榜第三战力即使不如先天前期,也相差无几了。修者就是这样,有实力别人才会尊敬你。
任千寻倒也不客气,直接坐在了偏座上。
“是寻哥哥吗?我听到他的声音了,一定是他。”郑凡一边说着一边从楼梯上走了下来。这个时候两人四目相对,满腹相思情,尽在含情脉脉的对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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