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武字(求推荐)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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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气不好。”
唐晨越想越觉得不爽,看着垃圾桶里的报纸,提起笔开始不停的写了起来。
“卓总编,这个可以明日帮我刊登一下吗?”
上午十点左右,唐晨亲自走了一趟东方日报,将写好的东西递给卓总编。
卓总编先是看了看,随即一张胖脸闪过一丝潮红,大声道:“唐兄弟写的好,对付那些人就该如此。”
“既然如此,今天我还要陪女朋友,就先走了。”
“我送你。”
唐晨牵着黎梓的手走出东方日报,他没有发现,东方日报内,走出一名瘸脚男子,双眼直盯着两人的背影,或者说直盯着黎梓的背影。
“晨仔,你这么做会不会,为你带来麻烦,那么多人,你一下子得最光,说不定查先生都会站出来,那么以后你在香港文坛,可就寸步难行了。”
走出东方日报,黎梓的小脸一直紧绷,知道二人来到一家冰室,黎梓才出言劝道。
“有什么事,那些人也只是叫一下,谁会跟钱过不去。至于金庸,那就更不用担心,你又不是没看,我新写的那本书,就算香港混不下去,欧美那边可还有,更为广阔的天空。”
唐晨拍了下女友的头,示意他别担心。
黎梓闻言,想起前几日男友,给她看的那本小说,脸上泛起笑意,原本的担心瞬间化为泡影。
两人开开心心的玩了一天,直到夕阳西下,他才将黎梓送回家。
回到家,唐晨没有站桩,而是在练习劲,他清楚的记得,爱德伦那霸道的劲,十分凝聚,一点都不像他那样分散。他想要打败同级别的爱德伦,首要的就是掌控好自己的每一份劲。
翌日清晨,当诛仙粉丝习惯性的,翻到诛仙专栏之时,却发现今日诛仙专栏,尽然没有更新,可是他们却没有一丝怒意。
只见上方写着数个大字,《倪匡?一只疯狗》。
众人立马来了兴趣,连忙看了下去。
洋洋洒洒近万字,除标题以外,这篇痛骂倪匡与众多文人的文章,硬是没有一个脏字。
此文不仅说倪匡心眼小,仗着前辈辈份以此压人。还提到倪匡的成名作,《卫斯理系列》,不过是一本盗墓小说,加上外星人情节,就被称为科幻小说,简直是娱弄世人。最后落款人写着两个大字:唐晨。
此文一出,全港轰动。
虽然有人批判唐晨不尊重前辈,也有卫斯理的粉丝谩骂,可是诛仙的粉丝,却看得热血沸腾。纷纷出言,“谁说唐晨没文笔,此文近万字,没有一个肮脏的字眼,却批得倪匡一无是处。”
明报总部,金庸办公室的门响起,“请进。”金庸坐在办公桌前,正在写着什么,听见门声,头也不抬的说道
他的话刚落下,办公室的门就被打开,只见一名眼镜男子,手持一张东方日报,走了进来,男子恭敬的将报纸放在金庸身前,“查大哥,你看看,现在的年轻人成什么样了,我不过是本着前辈的身份,教育他一番,他居然不知好歹,还发文辱骂我等文坛前辈。”
听其言,此名男子正是名满香江的大家,倪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