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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役就好啊!
从总监办公室出来,夏千寻才有心情停驻在走廊中,从设计部所在的三十三层,俯瞰这座城市的风景。
这下她真的要哭出来了。
五年了,她终于名正言顺地站在这里,来到她梦想中的地方。
五年前,X先生在设计界初露头角,拿了一个珠宝设计届最有分量的国际大奖,他是拿到这个奖项的第一位华人设计师。
当时报纸和电视铺天盖地的,都是关于他的报道。
那时她高三,她老家在一个有点闭塞的小镇子,全都是拜这些报道所赐,她才知道,这世上还有珠宝设计师这个职业。
她从小就喜欢看漂亮的首饰,有时候觉得哪里不够完美,还喜欢自己回家画来画去,直到画出最满意的样子。
不过她一直以为,这只是普通女生的爱好,直到看了那些报道,才觉得一扇新世界的大门对自己打开。
所以那个时候,同学追星,她追设计师。
她甚至还千方百计找到X先生公司的地址,傻兮兮地给X先生写过信。
措辞之肉麻,之热情洋溢……脑残粉这个词,真是不能更适合她了。
妥妥的黑历史,她自己都不好意思回忆。
当时她不懂,现在想,那些信,X先生简直是肯定没看过。
不过她一直傻了三年,高考后,她选了珠宝设计专业,大一大二,还给X先生写过很多次信。
直到大三那年,家里出了些事,才终于停止。
不过她对X先生的崇拜和佩服还是没停,他一直都是她努力的目标和动力。
曾经她老家到J城的距离,是2397.3公里。
她打败千军万马,考到这座城市,她学校到他公司的距离,是5.8公里。
她终于考进他的公司,从她的楼层到X先生的办公室,垂直距离是27.6米。
只是最后的这段距离,也最难跨越。
这条路她走了五年,如今,梦想终于近在眼前。
回去的时候,夏千寻眼圈都是红的,不过脸比眼圈都红,激动地到处发红包。
她的同学全都知道她是X先生的迷妹,不少人都打趣她,“你怎么一点都不紧张啊?你那么喜欢你男神,万一见了他本人,失望了怎么办?”
“是啊,特别有才华的人,不少都脾气有点古怪的。”
夏千寻知道,同学都是照顾她心情,没说最“重要”的那句。
X先生是个特别神秘的人,姓名年龄长相,全都没人知道,就连X这个代号,也只是他习惯签在设计稿上的一个标记。
很多人都说,这么不愿意露脸,肯定是个丑八怪。
其实她不介意别人这么说的,因为她喜欢的是X先生的才气,丑就丑呗,反正再帅也不可能帅得过纪大_爷。
……呸!怎么能把纪大_爷跟X先生放在一起比较!
X先生在她心里是无比神圣崇高的!
至于纪大_爷……总之,她在X先生面前,再怎么炸毛,也不可能做出扒人衣服霸王硬上弓等等不可描述的事情。
……这么说来,回忆了身边所有的异性,她应该只有在纪大_爷面前炸毛,才会做出那些举动。
喵个蛋的,她好像真的是个老司机。
她看错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