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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都沾满了灰尘,看起来尘封已久了。想必是之前打劫某家的时候,顺手牵羊给一起带来,但又没人用,就此闲置了下来。
孟二发走了,门关了起来。他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生着闷气的许清菡,而后走到桌前默默磨着墨。
然后他提起笔,在笺纸上写了几个字,端祥了一会后,他的脸有些红。
繁体字大多数都是会认却不会写,只能写一些简单的、笔画少的繁体字。而且写惯了硬笔字,毛笔字写得歪歪扭扭的,跟个鬼画糊似得,连自己都不忍直视。
其实虽然前世用得少,但好歹也不至于歪歪扭扭到不能见人的程度,纯粹是因为他很多天都没接触过纸笔了,这是第一次用,而且还是毛笔,自然会不适应。
他将字迹吹干后,拿着笺纸爬上了床,然后嬉皮笑脸的与她面对面躺着,将笺纸铺在了自己的脸上。
许清菡骨碌着坐了起来,然后下了床。可她却无路可去,只得坐在那把唯一的凳子上,发着呆生着气。
她眼角的余光终究是发现了陈曦写得那行字,想了想后,她扭头看去。然后嘴角抽搐了几下。
写的是“你不是说会听我的吗?”
这九个字里,“会和听”的繁体字陈曦不会写,只能用简体字代替。虽然是简化了的字,但结合前后,许清菡还是明白他写得是什么的。
让她嘴角抽搐的原因是,这字写得有够难看的。
这就是仲儿口中的大才子?这么简单的字都不会写,而且还写得歪七扭八,怕是上过几天私塾的孩童也不会如此不堪吧?
怪不得先前她写了好几次,他才把一个“听”字给认出来。倒是不是他有意的,而是他确实不认识。
那雁丘词哪来的?抄得呗,一个字都写不好甚至不会写的人,还敢抄这等词,可真够贻笑大方。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只要是这个时代的人,没有人不会将此奉为至理。对于读书人,所有人都会有一种超乎寻常的尊敬。相对应的,对于目不识丁的山野村夫,而且还是一个打肿脸充胖子,拿别人的东西来装自己的村夫,这被人鄙视和不齿也就难免了。
毕竟这是个知识掌握在极少部分人手中的时代,大多数人终其一生都是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文盲。所以对于掌握知识的人来说,即使性子再平和,骨子里的优越感仍是避免不了的。
她也不能免俗。
尤其是在这等才被他利用过的气头上,不生气才怪呢,所以此时的她,开始深深的鄙视着、不齿着陈曦。
因为这已不仅关乎在知识,也关乎到一个人的品性了。
她没有了回应他的心思,你要躺床上便躺着吧。她挪了挪凳子,然后趴在了桌子上,闭起了眼。
陈曦摸了摸鼻子,苦笑了起来。饶是他再能算计,也算不到因为恨屋及乌,他因为这几个字弄巧成拙了。
他哪知道之前的自己成了一个大才子?
不得不下了床,再次写了起来,这一次写得稍好些了。
他拍着她的肩,她咬着牙呼了一口气,恨恨的又看了一眼。
这一次写了两行字,字数有些多。
“我们和解吧。”
“让我告诉你原因,好吗?”
她不屑的嗤笑了一声,然后一把夺过他手中的纸,扔在油灯上,烧掉了。
之后她重新趴回到床子上,闭着眼不再理他。
陈曦自然能听出她嗤笑中的不屑之意,这是很伤人自尊的嗤笑。所以他愣愣了好一会,却仍旧不明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