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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拉回到20年前。
在东北长白山脚下有个小村庄,村里有个姑娘长的好看又漂亮,她的名字不叫小芳,她是陈天。
那时候天很蓝水很清,天儿还没有二十年后的沧桑与皱纹,混身散发着属于少女的青春与活力。清秀的面容水汪汪的大眼睛,姣好的身材温柔的性格,可以说是全村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不过陈天对来家提门的求亲者都不屑一顾,少女的芳心早就给青梅竹马的于鹏哥哥。
天儿娘死的早,爹给她找了个后妈。没事就挨打受罪神马的,各种受气几万字都写不完。要是把陈天姑娘的苦难史完整的写下来,那咱这篇宠文也彻底歪到穷奶奶内种调调上了。
水灵灵的大姑娘喂猪劈柴做饭洗衣还不算,到了农忙时还得到地里干些粗重的农活。
竹马哥哥于鹏每次从学校放假回来都会偷偷帮着她干活。
爱的小火苗什么时候什么时候埋下的已经没人能回忆起了,俩人从穿开裆裤时就在一起玩,长大了又是青梅竹马,感情本来就好,等俩人到了春心萌动的年龄越看彼此越顺眼,这小火苗烧啊烧的就烧成熊熊火焰了。
爱来爱去的年轻人在一起就容易走火——都是容易激动的发,情期,学名好像叫青春期。反正不管什么期,遵循身体本能的两人在一起磨磨擦擦的就干了那事儿(原谅我写到这时莫名的犯抽,呃,想了半天就憋出这么个词儿)。
大家都是过来人,都懂的。那句话咋说的?年轻人犯的错上帝都会原谅。
不过上帝原谅他们,可不代表有人能原谅他们默许他们在一起。
这个人就是陈天爹陈老歪带。
陈老歪带本来想借着漂亮姑娘搞一大笔彩礼钱,结果木有想到陈天竟然看上了穷小子于鹏。眼见着自己家的金天鹅让穷蛤蟆叼走了,陈老歪带是各种闹心郁闷不解释。
于鹏户口本上叫于海鹏,只是大家都习惯叫他于鹏。出生时难产没了娘,爹上山采蘑菇被熊瞎子咬死了。唯一的哥哥腿坡了之后心里也变态了,也是个苦孩子。不过脑袋瓜好使人也比他那个酒鬼哥哥强上百倍。也不知他是怎么做到的,一边顾着家里的庄稼地一边上学,最后竟然还考上了大学!轰动了村里,多少年都没出过一个大学生了!
不过陈老歪带还是看不上这个穷小子,谁让他拿不出彩礼钱呢!大学生有啥用,拿不出钱啥也不好使!
这时候城里工人工资也才100多块钱,农民种一年地有个几百块的收入已经很了不起了,可陈老歪带卖姑娘张口就是1000块,少一个子儿都不行。
而于鹏却打定主意非卿不娶,毕竟俩人早就“深入”接触了!这种事一旦尝到了甜头就很难刹车,就好比老虎本来不吃人,但只要尝到人肉味那以后看见人就会自动攻击。(神比喻 ̄□ ̄||)
小两口也不管陈老歪带是不是乐意,一逮着机会就偷摸约会圈圈叉叉少儿不宜,蜜里调油粘粘糊糊。只是总这么偷着难免有些不爽。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偷摸约会的两个年轻人猫在雪洞里做出了一个改变他们一生命运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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