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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提着骑枪对着这些逃跑到军团后方的佣兵们,杀气腾腾!
这些本来逃到一半的佣兵自然是吓得腿都软了。现在他们面前有如此大量的骑兵冲击而来,身后又是混战当中的河域,真是进退两难。
“我们还是回去加入到抵挡渡河军吧!”一个佣兵他可不想面对这些帝国骑兵。
“回去了那还不是会被帝国骑兵夹击?!”一个佣兵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夹着肉沫的面包,假如现在回去支援教会武装士兵的话,他们则非常有可能成为面包之间的肉沫。
“那怎么办?总不能让我们去抵挡这些骑兵吧?!”这个佣兵前几天才从死尸堆中死里逃生,今天无论如何都不想再碰到帝国的骑兵了,现在的他想着家里的妈妈,嘴巴里也开始想喊“妈妈”了。
就当这些六神无主的佣兵慌乱不堪的时候,萨林斯王国另外的一批步兵也出现在了克累斐城的方向!这些步兵的数量约莫只有一万人,是先前出现在河岸对面的步兵数量的三分之一,但是这些手里拿着长形厚盾的步兵一出现,那些逃也不是,守也不是的佣兵们立即振臂高呼。这样一来,佣兵团和王国步兵的两拨人就变成了左右夹击之势,即使帝国的骑兵再怎么骁勇,也不可能打败那么多人。
不过还是有一些佣兵机智地往后撤退了不少,因为他们知道帝国骑兵肯定会冲击到敌人才会停下脚步,他们当然不想自己成为被冲撞的目标——把铁蹄留给身前的佣兵和萨林斯王国的步兵就好了。
这一批萨林斯王国的步兵由切迪指挥着,而他们的阵型与河岸对面由白头发将军指挥着的一模一样,显然这些步兵早就学会了如何应付猛冲过来的骑兵——保持阵型与降低重心、保护身体才是最合适的方式。只要等冲击的力量一过,近身肉搏时的骑兵便失去了优势,而优先攻击战马的腿部也是非常有效的方式。
反观河岸对面的那些骑兵队,他们已经损失了一部分冲到步兵方阵里的骑兵,而这时的他们也徘徊在方阵的前方,不敢轻率地往敌阵冲去。
一个骑兵队长对身边的副手说:“他们不可以再这么直冲了,得想想办法!”
“队长,不如我们先投掷标枪吧!”队长的副手提议到。
东奥古那帝国的骑兵纷纷从后背上拿出了长度将近有一米的骑兵标枪,对准正在慢慢靠近的步兵方阵。在骑兵队长的一声令下后,所有帝国骑兵都掷出了手上的标枪,往那些手里拿着厚盾的步兵飞插而去。可是那些步兵看见标枪袭来,纷纷靠拢在一起,然后用厚盾高举过头,半蹲了下来,挡住了那些如同雨水般的标枪攻击。
除了打中几个反应稍慢和运气不佳的步兵外,绝大部分的标枪都插在了厚盾的身上,根本就阻止不了萨林斯王国步步逼近。
“怎么办?没有效果啊!”队长的副手抱怨到。而骑兵队长则后悔没有学习在战马上使用弓箭——奥古那帝国的冲阵重骑非常有名,速度极快的轻骑兵也很是犀利,但是只有原来奥古那帝国西边的某一部分区域的骑兵才会使用马弓。那些使用马弓的帝国骑兵都骑着不批甲的战马,而且手上绝对不会提着冲击力极强却笨重的骑枪。他们主要以马弓和最轻盈的骑士剑作为兵器,以游走、勾引、骑射作为他们对付笨重敌人的最佳手段。
这些优点当然不可能在帝国的突击重骑兵中体现,所以现在面对稳如磐石、一步一营的萨林斯王国步兵,他们没有丝毫的办法。
近身战又没有优势,远处攻击也没有优势,骑兵队长真是束手无策。他回头看向在远处的其他帝国士兵,那个总指挥胡安却没有派出支援部队的意思。
“不管了,我们先往河间城堡的方向撤去,那里还有‘雷鸣’帮助我们,”骑兵队长下令让身边的所有骑兵暂时往南面城堡的方向撤去,让出了河岸的通道,“这些王国步兵要是敢来追我们,肯定要他们全部完蛋!”
“那要是他们往中军的方向前进呢?”
“哼!那就是那个胖子自己要付出的代价了,竟然连一支部队都不派过来帮助我们!”
萨里斯王国的白发将军吉列尔莫看到了帝国骑兵的南撤,他思索了一下,决定先暂时守护着这里,不继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