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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现成的,他找出一根,开始琢磨着怎么磨。
一根腿骨,横截面是圆形,截掉一半差不多就是鱼钩的形状,关键是要磨细很难;不过这时候制作工具都是这样的,没有捷径可走。
黄子韬找来一块石头,开始敲了起来。
一番忙活下来,骨头被敲碎,他找出一段合适的,开始边喝汤边磨了起来。
接下来几天中,黄子韬再也没出去过,在家里除了吃就是烧窑,无论他干什么的时候,左手总是拿着那截骨头在石头上磨,都快魔怔了……
…………
邦邦邦!
子归部落里传来阵阵清朗的锤击声,那是云晓,她将一件织好的麻衣放在石头上,反复用木棍捶打。麻衣里混进了蓝草,随着捶打,蓝色的汁液渗出来,和麻布渐渐融合在了一起。
“呀!好漂亮的麻衣,是给子归酋长做的吗?”鸢飞领着白山走过来,艳羡问。
制作一件麻衣很不容易,还要染色就更麻烦了,期间的辛劳现代人难以想象。云晓憨憨一笑,没说什么,继续捶打。
等捶好了后,需要晾干,然后再漂洗,如果颜色不够还需要再一次染色捶打。
“你忙啊,我带白山去见酋长。”鸢飞打过招呼后,领着白山走向了子归酋长的巢居。
云晓这时也捶好了,她把染满蓝色黏糊的麻衣牵开,晾在了自己巢居外的架子上,然后背上藤筐跑向了西面。好几天没去子韬那里了,新的陶器应该烧好了,该去取来分给大家。
吸取了上次的教训,云晓带了一些麻放在筐里,这样垫着不容易磕碎。
她刚离开,村子里人走过,看见她做的新衣服全都目露好奇,这衣服的样式可真怪,有点像是……
云晓赶到的时候,黄子韬正坐在窑前盯着火,左手无意识的在一块石头上摩擦。九色和小狼全都蹲在他身边,陪他一起傻看着。
“子韬,这……怎么有条小狼?”云晓好奇问。
黄子韬哈哈一笑,“这是我新收养的,你叫它狗子就行了。”
既然都养了鹿,再养一条小狼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在这时代人的心目中,高大健壮的麋鹿比狼可难对付多了。猎鹿需要出动许多人,至于狼,一个成年猎手就能徒手掐死,真正最难对付的是虎豹和犀牛。
对此见怪不怪的云晓注意力又落在了他左手上,“你在磨什么?”
黄子韬神神秘秘一笑,把手抬起来亮给人家看,“我在做鱼钩。”
经过几天的打磨后,鱼钩已经初步成型,好似弯弯的月牙。和后世的金属鱼钩自然没法比,这骨质鱼钩差不多有圆珠笔芯那么粗,不过现在的鱼笨,这样也就差不多可以用了。
“这个东西……能干什么?”云晓再一次被黄子韬的怪主意弄懵,不过她也习惯了,反正不管懂不懂,最后肯定是他有道理。
黄子韬开始得意洋洋解释起这个东西该怎么用,并且描绘了一幅异常美好的画卷,“到时候,鱼就有的吃啦!想不想跟我去钓鱼?”